这几天,一篇文章在收藏界闹出了大动静!
以故宫院长的名义,扯出“收藏界十大伪专家”,引发网友热议。
搞得故宫紧急辟谣,律师重磅维权。
这几天,一篇文章在收藏界闹出了大动静。
10月2日上午,微信公众号《学术那些事》发了篇署名“单霁翔”的文章《故宫博物院院长:收藏界十大伪专家》,引起众多读者转发吐槽,文章点击量迅速达到10万+。
文章用极具感情色彩的词语,对专家特别是故宫已退休专家,跨界涉足收藏鉴定领域的行为,进行了质疑和批评。
同时,文章还点名道姓地列举出“收藏界十大伪专家”,并“附上这十位砖家的照片供大家辨认”,称:这些“专家”不知道背后伤害了多少人!他们的一句话,一个证书,就把人给害了!
随后,众多网络媒体转发了该文,在收藏界引起热议。
10月6日,故宫博物院官方微博进行辟谣。
10月11日,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就此发表公开声明,内容如下: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盗用故宫博物院院长名义诽谤十名鉴定专家的公开声明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受雷从云、丘小君、华义武、周南泉、李辉柄、单国强、赵青云等七位鉴定专家正式委托,就2017年10月2日,微信公共订阅号“学术那些事”发布一篇署名“单霁翔”的文章《故宫博物院院长:收藏界十大伪专家》,该文章在微信群中大肆转发相关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2017年10月2日上午,微信公共订阅号“学术那些事”发布一篇署名“单霁翔”的文章《故宫博物院院长:收藏界十大伪专家》,该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大肆转载,点击量超过十万。
10月6日,故宫博物院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经故宫博物院征询单霁翔院长意见,单霁翔院长表示,该文章非本人所写,系他人冒名,希望互联网信息发布者讲求诚信原则,切勿冒用他人名义发表此类文章,建议有关发布人及时删除相关信息。
微信公共订阅号“学术那些事”发布的《故宫博物院院长:收藏界十大伪专家》,盗用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姓名发表,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侵权行为。
该微信公共订阅号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和摄影作者许可,选用他人拍摄的李知宴,赵青云,雷从云,丘小君,王育成,华义武,孙学海,周南泉,李辉柄,单国强等十位鉴定专家照片作为文章插图,在文章页面推广广告“同程旅游”和“馥蕾诗产品”销售,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和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该文章作者、编辑和微信公共订阅号,公然捏造事实对鉴定专家进行极其恶劣的言辞侮辱和诽谤,完全超越了鉴定专业学术探讨,恶化为赤裸裸的人身攻击,
文章阅读量十万以上,在民事法律关系层面,属于侵犯他人名誉权。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并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我们将依法启动法律程序,依法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2017年10月6日23点,微信公共订阅号“学术那些事”删除《故宫博物院院长:收藏界十大伪专家》。
但截至10月11日,部分媒体和收藏群仍然以截图、文字等方式转发和传播。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行为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故宫博物院官方微博发布辟谣公告,“学术那些事”微信公共订阅号已删除文章后,任何个人、媒体、机构、组织在明知该文章是捏造事实诽谤鉴定专家,已涉嫌侵权甚至可能构成犯罪,仍然继续转发或者传播的,对损害扩大部分应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本次事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钱卫清律师团队将作为七位鉴定专家的委托代理人,为维护各位专家的合法权益,对《故宫博物院院长:收藏界十大伪专家》捏造的事实、文章真实作者、编辑、发布平台机构进行深入调查,固定相关证据,依照法律程序,依法维权,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希望各大传播媒体、网络媒体和自媒体能本着尊重事实与法律的态度,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对六位鉴定专家的名誉诽谤的恶劣影响继续恶化,造成难以弥补的严重后果。
特此声明。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钱卫清
2017年10月11日
“大成律师事务所老钱团队,将用组合拳重磅维权!十大鉴定专家名誉维权大战拉开序幕!”
钱卫清律师团队如是说。
“维权大战”的结果如何,我们不得而知。
但这一事件再次告诉我们,民间文物收藏市场,必须下大决心规范了!
请看《中国文物报》的文章:
直面民间文物收藏 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风向标
俗语讲“盛世收藏”,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居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老百姓的钱包鼓起来了,社会上对于艺术品市场的需求不断升温,这其中最吸引藏家“眼球”的莫过于,一浪高过一浪的“文物”藏品的天价高拍,使得民间“文物收藏”开始成为社会越来越高度关注的领域,也成为舆论场上曝光度较高的热门话题,也常常成为容易引发各方争论的焦点议题。
今年以来,国家文物局召开了三次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显示了对民间文物领域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让各界人士充分发表意见,不同观点直接交锋,成为交流座谈的显著特色。
第一场邀请了11 位各级文物收藏、流通、鉴定行业组织(或筹建组织) 负责人进行座谈,与会代表就加强文物理论和政策研究、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规范文物鉴定、建设文物市场诚信体系、完善文物进境税收政策、提高中国文物国际影响力、支持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打击文物犯罪等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第二场来自文博单位、执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界的代表就文物收藏的基本性质、文物保护法与物权法衔接、相关国际公约与各国文物立法趋势、利用大数据实施民间收藏文物备案、规范民间收藏文物捐赠和展览行为、健全文物流通行业规则、规范文物鉴定以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合法收藏与打击文物犯罪并重、遏制文物造假和诈骗行为等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第三场邀请11 位收藏界人士进行座谈, 与会人员就民间文物收藏流通的基本情况、文物造假给民间文物保护利用带来的危害、规范文物鉴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引导理性收藏、加强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建立民间文物收藏领域诚信体系等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国家文物局直面民间文物收藏的一系列行动,使得有关民间收藏的话题,再次成为文博界和社会收藏人士之间关注的焦点和议论的热点,而且很多意见分歧还相当尖锐。
其实,有关社会文物收藏情况,各种观点、不同认识相互交锋由来已久,只是长期以来,文博界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积极回应收藏界的乱象,尽量回避公开谈这样的话题,反而是个别所谓的“民间收藏人士”,常常利用各种非主流媒体,炒作一些收藏话题,假借各种“捐赠”“展览”“拍卖”之名,到处“兜售”他们收藏的许多诸如“汉代玉凳”“金缕玉衣”之类的“国宝”,生造了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笑话。
对于这一类笑话闹剧,收藏界个人可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一笑了之,但对于一个行业来讲,如果仅仅当成故事谈过就了,显然不是长久之策,特别是面对越来越热的民间收藏行为,面对越来越多的古玩市场,面对越来越壮大的民间收藏大军,市场不规范,行业不作为,就可能会助长“劣币驱逐良币”的发生,造成“歪风压倒正气”现象,干扰合法民间文物收藏活动。
因此,当前十分有必要正视民间文物收藏的现状,廓清收藏市场的乱象, 合理引导规范民间文物收藏行为。主动倾听社会各界对于民间文物收藏的意见,就是让真理越辩越明,用积极作为回应社会关切。
为此,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在出席三场座谈会时强调,民间收藏文物对于承载中华文化、传承中华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社会广泛关注,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连续召开座谈会,就是要倾听各方声音,了解各方诉求,从现实出发,找出制约文物合法收藏、流通的瓶颈问题,研究制订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政策措施的改革,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的保护和服务,推动民间文物收藏活动的健康繁荣发展。
我国是世界文化遗产大国,五千年绵延不断的中华文明史留下了数量众多、异彩纷呈的历史文物。
文物是文明的结晶,包含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具有不可替代性和不可再生性。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历来都有祖传家藏历史物件的习惯,祖传信物也是延续中华传统文化的一种方式,民间肯定会有大量历史上传续下来的老物件。
很多民间文物爱好者对此充满期待,希望自己的藏品能够得到权威认可,收藏交流能有正规的渠道。人民群众对于合法藏品的这种文化需求,是正当合理的,也是应该予以满足的。
但是不可否认,由于民间收藏行为复杂多样,也肯定会有一些民间藏品,由于传承过程中的不完整,人为操作上的不规范,还有很多藏品可能是不同时代的“仿制文物”,或者由于来源问题,可能还有些涉嫌收藏了非法“文物”等情况,也在所难免。
此次国家鼓励民间文物合法收藏的一系列举措,社会各界普遍高度关注,舆论反响积极,民间收藏人士更是期待。
于是,一些民间收藏人士预测收藏品市场会热度增加,甚至一些拥有来源不明藏品的“藏家”,认为国家要允许文物买卖了,也想借此炒作要给自己的藏品正名;同时,文博业内人士则担心无序放任,会搅乱文物是非观念,会助长非法文物借此取得合法外衣,可能让制假售假行为更有市场等等,这些意见都有一定道理,顾虑担忧也在所难免。
就保护文物本身来讲,文物本身并没有错,即使是仿制文物其作为工艺品也是可以的, 甚至是非法“ 三盗”来源的文物本身也是珍贵历史见证。只是应该把保护文物与收藏行为区分开来,需要区分对待的是不同收藏行为, 应该有一个合理规范的界定。
要把合法收藏与非法收藏严格区分,应把规范收藏品交易行为与不规范交易行为区别开来。
对于非法获取、买卖“三盗”文物的行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予以严格惩处;对于售卖“仿制文物”行为,应该按照市场交易法则予以规范,倡导诚信交易,抵制不良传统习俗,最重要的是如何通过健全社会交易诚信体系,建立文物鉴定权威机构,让制假售假行为没有市场,无处藏身。
民间文物收藏行为古今中外由来已久,收藏品的真伪鉴别很多不可能一鉴定论,“三盗”文物行为也很难一时彻底根除,规范民间文物收藏更不可能一蹴而就。
但是,不能因为问题复杂,处理棘手,而去回避矛盾,任由社会文物得不到很好保护,放任收藏品市场无序生长、乱象丛生,正确的文物价值取向得不到弘扬,错误的言论大行其道、充斥舆论场,误导大众;不能因为有少数藏家目的不纯、别有用心,就置广大群众期盼合法合理收藏历史艺术品的诉求于不见。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正视问题总比视而不见好,推动规范总比任由无序好, 鼓励合法行为总比是非不分好,只要积极作为,终归比不作为强。
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到:“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提升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水平”。
国家文物局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开展民间文物收藏管理制度调研;推动文物市场活跃有序发展,出台“国家文物局关于鼓励和规范民间文物收藏活动的指导意见”;引导民间合法收藏文物, 凝聚社会共识,抓文物市场,抓文物鉴定服务,抓配套措施; 整体谋划文物事业发展,加强研究思考,统筹事业规划,做好顶层设计。
社会各界非常期待,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让国内民间文物收藏发展的更加规范和健康。
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民间收藏活动虽然是民间行为,但是,当这种活动已不仅仅是发生在少数人之间的个别现象,而俨然已经成为很多民众参与的普遍社会现象,并且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交易市场的时候,对其进行有效引导、合理规范,保证其良性发展,就不能仅仅寄希望于个人的道德自律,也不能期望靠市场规律的自我调整,就会自动形成规范有序的市场发展。
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早已证明,良好的市场环境营造离不开政府的有效引导和规范,民间文物收藏作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要求的行为,不可能要求所有参与的普通大众都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而且文物收藏本身涉及的知识面更广泛,收藏品市场信息不对等,交易规则缺失,更容易造成市场不透明,很难避免发生市场欺诈等市场失灵的现象,故此规范收藏行为活动势在必行。
中华民族非常重视历史传承,其中祖传信物代代相传的文化,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民间收藏人士经常奋笔疾呼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8000 万藏家手中的藏品”,且不去争论这个数字的可信程度,但放开民间藏品的收录登记,至少对于祖传信物的社会认可是好事。
让珍藏在广大民众手中的“传家之宝”,愿意与社会分享家传文物故事的藏家,可以通过收录登记制度,贡献蕴藏在文物背后的历史文化信息,于个人于社会都是有利的好事。
学者傅斌认为, 开展具有服务性、咨询性和管理性并重的登记登录,将登记评估作为私人收藏进行拍卖、抵押、遗产继承、过户以及获得扶持帮助等的前置条件, 具有可行性。当然如何进行建立经认证的民间文物注册登记大数据平台,还需要相关专家论证其实施的途径和方法,但鼓励民间文物自愿登记注册制度的建立,终归是一件好事。
当前,国内民间文物收藏的很多乱象,许多都是与文物鉴定行为不规范、文物鉴定无法可依、文物鉴定人员身份鱼龙混杂等有关。做好文物鉴定工作,应该是破解规范民间文物收藏问题的“牛鼻子”,历史文物如能够很明确地给出“真伪”判断,就会少很多收藏行为的乱象。
文物鉴定工作是一门不断发展中的科类。过去人们更多的是靠有经验的专家,观察、触摸等直接观感加以判断,现在,科技进步了,可辅之以技术手段加以鉴别。可是无论是专家经验还是技术手段, 对于文物的鉴别,都还是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古老的“传承有序”仍然是鉴别“真伪”的一项重要原则。
民间文物进行鉴定时,大都靠收藏人自己叙说,往往难以提供据实可查的传承证据,也不排除少数故意编纂“故事”的行为,致使真伪难辨,这就给目前还不成熟的鉴定工作增大了鉴别难度。
故此,尽可能让文物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有规矩可依,加快推进文物鉴定机构设立规定和鉴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准入条件,规范鉴定机构鉴定行为和鉴定服务标准,建立鉴定机构和人员对鉴定对象终身负责制, 鉴定意见全国统一管理查询系统,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鼓励民间文物收藏活动,不可避免涉及民间藏品的流通交易,这是规范民间文物收藏活动的难点。收藏品市场的乱象,很多都体现在了流通交易过程的不规范、不合法。
像很多造假文物、搞假鉴定的行为,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流通环节进行变现,由此带来了收藏品市场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虚拍欺诈、假鉴定骗贷款等事件,时有发生。
为此,如何推动民间文物交易诚信体系的建设,建立规范的民间文物交易规则,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文物行为, 及时查处非法文物买卖、假托“文物”之名售假欺诈等违法行为,应成为规范民间文物收藏活动的题中之意。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震慑非法经营者,提高全社会守法经营、合法收藏意识,有效维护民间文物收藏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