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爻要诀
【六爻要诀 】:
一看空二看冲,三看刑合衰旺中。四看化出进退死,五看神煞凶不凶。
六看用爻之位置,七看伏神出牢笼。八看反伏吟流泪,九看外应十观容。
(一)生
生:相生,金生水、水生木之类。
扶:先帮后为扶 如卯为用神,寅日测,寅能扶卯。
拱 :后帮先为拱 如寅为用神,卯日测,卯能拱寅。
合 :合有二合、三合。二合,子与丑合,寅与亥合之类,三合,
三合成局,申子辰合成水局,寅午戌合成火局之类。故凡遇合,须防刑冲克害事。如寅亥两爻本相和合,若卦中戌土发动,戌土克了亥水,虽合而无用。
(二)合
1. 合起:月日与卦中静爻相合,谓之合起。静爻被合起,有旺相之意
2. 合住:月日与卦中动爻相合,谓之合住,使动爻不能发动而起作用。
3. 爻与爻合:必须是两爻皆动,有一爻不动也不能成合。两爻俱静更不成合。两爻俱动而成合,谓之合好,使用神更为旺相有力。
4. 化扶:动爻化出之爻,可以与本动爻合。如卦中丑动化出子水,子丑相合,谓之化扶,为得化爻扶助之意。
(三)三合局
(1)卦中三爻都动可成合局。
(2)有两爻动,一爻不动,也可成局,谓之合起
不动之爻。两动包括一明动,一暗动。
(3)内卦初、三爻动化出变爻可以成局 。
(4)外卦四、六爻动化出变爻可以成局。
(5)卦内有两个动爻,可和月日之一合局,如测卦之日月不成合局,待后来日月补凑仍可成局。
(四)克害刑冲
克 :即五行相克,金克木、父克子之类
害 :指主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之类。
刑:指三刑、四刑。
冲: 是指地支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冲为 散,和合恰好相反。测凶事宜见冲,凶事消亡;测吉事不宜冲,吉事变凶。
1. 冲起 :六爻中旬空安静之爻,逢日辰冲为冲起
2.冲实 :六爻中旬空发动之爻,逢日辰冲为冲实。
3. 冲散:六爻中发动不空之爻,逢日辰冲动为冲散,无吉凶可言
4. 暗动:六爻中安静旺相不空之爻,逢日辰冲动为暗动,需察其吉凶。
5.月破:爻遇月冲为月破,今日之破,填实之日不为破、逢合之日不为破;目下虽破,出月不破。但是爻静而不动,又无日辰、动爻生助,又值旬空、休囚无气,
反遭月建、日辰、动爻克害者,此为“真破”,终而无用也。
6. 日破:爻本身休囚又遇日冲为日破 。
(克合刑冲的原则:旺爻能克衰爻,衰爻不能克旺爻,旺爻合得起衰爻,衰爻合不起旺爻。动爻能刑静爻,静爻不能刑动爻。动爻冲得起静爻,静爻冲不起动爻。日辰能害卦爻,卦爻不能害日辰等,以此类推。两爻俱静以旺为先,有动以动为急。
三刑、三合,都必须三者皆见,而且两动一静,静爻刑、 合不起动爻,一动也刑、合不起两静,缺一位不能成 刑、成合。)
(五)
伤:即是主象用爻、身世被卦中其他动爻刑冲克害。
救: 是指卦中的动爻或日辰等来克制伤害用爻之爻
并: 日辰与卦中爻相同为并。如子日测卦,卦中子为用神,则为并。如卦中子爻衰弱,因日辰 并 之,则为旺论,卦中只有一位子爻与日辰子才能为并,如卦中有两个子爻,而不以成并,冲也是如此。
令星:月建之五行,用神爻与月建的五行相同,则为爻遇令星,那本能刑冲克害用神的动爻也不能害用神了。
物:指能刑冲克害用神之动爻。
制: 指受月建、日辰克制,用爻休囚又被日辰月建克制,即使有动爻扶拱合。也无济于事。
凶星:指刑冲克害。避之,指用爻在旬空,受刑冲克害之爻在旬空为避,此不为空,只是目下虽阻,过旬即成。
恶曜:指刑冲克害之爻。如无气或孤立无助,不能伤用神。惟怕日辰扶并恶曜,孤寒得助终不免受其害。如再值月建更为可怕。
交重:卦爻发动有两种情况,一是遇交,由阴变阳;一是遇重,由阳变阴。交主未来,重主过去。
太岁:称“年君”、“岁君”,掌一年之权,代表天时。如测运气时,最忌太岁冲克世爻。
月令:月建、掌一月之权,专论旺相休囚,代表地利
日建: 日辰,不论久远到底有权,能生克、扶拱、冲起、冲实、暗动、冲散六爻中任何一爻,为六爻之主宰。
旺:用爻得月令、日生或动爻助属旺。
衰:用爻失月令受日克或动爻克属衰。
中和:用爻月旺日克或月克日生属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