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荆轲刺秦王新说
我,荆轲。是绝对不甘心于平庸的。豹死留皮,人死留名。我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让自己留名青史的机会。我深知,要留名,要留大名,就要做大事。所以我同意了太子丹的请求,去刺杀当时最强大的秦国的皇帝。
我深知,作为刺客这个行当,当然不只我一个。曹沫,挟持齐恒公,迫使其归还了被占领的土地;专诸,刺杀吴王僚,成功,自己也被杀;聂政,刺杀韩国宰相侠累,成功,自杀;豫让,刺杀赵襄子,不成,自杀。
但是他们刺杀的都是小人物,至少我觉得不够大。还有一点,他们的自杀是我所看不起的。对于一个英雄来说,自杀是懦夫的行为,是对生命的否定与犯罪。所以,即使我死,我也要死在拼杀的路上,也要死在敌人的剑下,那才是一个英雄最好的归宿。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告别了太子丹,我和那个13岁就杀过人的秦舞阳来到秦国。但是一到咸阳宫,感受着那种威严的气势,秦舞阳那个愣头青竟然吓得大惊失色,最后被拦在了门外。我是不怕的,我反而感到兴奋,感到激动。因为我知道我没有选错,我是对的!
我是个明白人。我深深的知道,嬴政是杀不得的。因为秦国一匡天下是必然的趋势,绝不会因为一个皇帝的消亡而有所改变。同时,我亦认为只有结束了天下的纷争,才能解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
当然,这些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我要留名青史,更要留大名,而不是小名。我要成为英雄,成为一个“千古侠客”。我不能像曹沫、专诸他们。如果我现在杀死了嬴政,他还没有完成统一全国的伟业,他只是一个诸侯国的国君罢了,而不是“秦始皇”。那样,就算我杀了他,也和曹沫等人无异。我也就无法从刺客的行当里脱颖而出。我要刺杀的不是一个诸侯国的国君,我要刺杀的应该是统一全国的真正霸主。所以我选择了失败。
我可以预想到,后人很多都会为我的英勇行径而赞叹,更会为我的“失败”而扼腕叹息。没错,我是没有杀掉嬴政,但是他们不知道,我的成功正是得益于我的“失败”。如果我成功了,他还会成为“秦始皇”吗?肯定是另外一个人了,但是我无法等到秦国统一全国后再去刺杀皇帝,那样的话就太难了。我只能刺杀一位“准秦始皇”。刺杀一个未来的空前的真正的大人物,才能使我从一般的刺客中脱颖而出。
所以,我上演了一出“图穷匕见”后的好把戏,你以为我没有能力杀了他,哈哈,太可笑了,要知道匕首上是熔入剧毒的,即使投,也能要了嬴政的命。但是我深知不能杀他,而我的意志,更不能让我自杀。直到最后,我被嬴政砍得失去了抵抗的能力,我依然大笑着等待着自己生命的终结。
我要保持着这种无谓的英勇姿态死去,我更知道我成功了,他将成为中国第一个真正的皇帝,我将成为一个空前绝后的刺客,一切都在按照我的计划进行,我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