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学校职业教育
特殊学校职业教育( vocational educa-tion of special school) 特殊学校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之一。亦为特殊学校应完成的特殊任务之一。根据盲、聋、智力落后等各类教育对象的具体情况,特殊教育学校除完成般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任务之外,应有补偿各种缺陷的特殊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对残疾学生进行职业技术教育或职业性劳动技术教育。由于多数残疾学生接受完义务教育或基础教育后要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因此,要在学校低、中年级进行劳动技术教育,高年级逐步进行职业性技术教育,增加职业性教育课时量,并成为重要课程之一,使学生掌握一技之长和受到适应社会劳动的训练。除讲授适当的职业技术理论知识外,要有较多的时间进行实践和生产单位的实习。在一些特殊学校还在义务教育之外增加一年或更多时间, 采取办职业高中、职业班、职业技校等形式进行,使学生的职业技术更加提高,适应社会对不同层次技术人员的需要。教学内容依各地情况不同。除传统的教学内容,如聋生学习木工、美工缝纫,盲生学习按摩,智力落后学生学习简单手工劳动外,些地方依当地社会发展情况增加了电脑打字、钢琴调音、电器修理等内容。在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校一般不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而进行具有职业性的劳动教育。在某些地区或某些类型的特殊学校可进行职业教育,并可建立专门的职业教育机构和体系。1994年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进行劳动技能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指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职业教育纳人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残疾人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安排实施。”“残疾人职业教育,应当重点发展初等和中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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