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爱”无底线!妻子娇羞一番后未阻止,宠妻狂魔沦为坑妻男

“她跟我说很是喜欢,就因为这一句话,我纵容了她,同时也坑了她!”站在法庭上成为被告人的徐某懊悔不已,没想到自己一个不经意的举动,给夫妻两人都换来了无法挽回的后果,他捶胸顿足,大叹不该。

徐某现年43岁,在37岁那年,他认识了现任妻子吴某,两人虽然相隔10岁,但年龄距离依然无法阻止恋爱的脚步。徐某虽然长得一表人才,可是家境贫寒,加上木讷寡言不善言辞,以至于30多岁了还是一事无成,而吴某则恰恰相反,她家庭宽裕,从小养尊处优,养成了一副娇惯的个性。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女方家里果然嫌弃男方经济条件。

“怎么都要和他在一起!”吴某不顾家人反对,毅然与徐某踏入了婚姻的殿堂,为此,她也和家里人撕破了脸皮,老死不相往来。对于妻子吴某义无反顾地跟了自己的举动,徐某也是打心底的感激。婚后,虽然工作薪酬不高,但是什么脏活累活徐某都是抢着包揽,即使是自己干活累了,回到家中甚至连碗筷也不舍得让吴某收拾一下,俨然成了一个“宠妻狂魔”。

两年前,为了有更好的发展,徐某夫妻二人携家来到上海,租住在共和路的一间民房。平日里,由丈夫徐某负责务工挣钱,而妻子吴某则全职负责照顾家小,日子虽然过得清苦,倒也算是安稳平静。然而,前不久的一天晚上发生的一桩事情,将夫妻二人平静的日子给彻底打破。

“这么晚了,还没回到家吗?”当天晚上9点半左右,下工到家的丈夫徐某发现妻子外出游玩还没回来,便打去电话询问。“快到了,刚才出了点小事情,我跑了一阵,不要被那人发现了…”电话那头,妻子吴某气喘吁吁,说话也是神神秘秘,徐某担心她安危,还没顾得上歇息一会,便骑着电瓶车飞驰出去寻她。

两人在大宁路的一处交叉口相遇,只见妻子吴某推着一辆白色自行车,表情有些紧张。“车子没有锁,我就骑回来了。”吴某的话,让丈夫徐某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出了什么大事,不过自行车既然有锁,证明这车子还是有主人的。

徐某劝了一阵,原本已经和妻子说好了要把车主放回原地,不过走了一阵,妻子的“娇羞病”又犯了:“这车子很好用,骑着很舒服。”吴某一路不断地向丈夫徐某撒娇和吹风,总是想要把这辆自行车据为己有,“…好吧,反正仅仅是一辆自行车,应该也没什么…”

实际上,徐某也知道妻子此举不对,但是他经不住妻子的轮番诉说,又想到是自己将妻子从“好日子”拉进了“苦日子”,心有愧疚的他想了想,也就没再阻拦,答应了妻子的请求。两人趁着夜色将车骑回家中,丈夫徐某甚至为了讨妻子吴某的欢心,还主动掩人耳目将车子藏匿了起来。

“你是不是拿走了什么东西?”几天之后,先是车主找上了门,“找什么东西,我这里头根本没有!”夫妻二人拒绝外人入室查看,车主无奈之下报了警,在执法记录仪里头,虽然徐某夫妻还是一再否认,但是车主还是根据自行车上安装的GPS找到了车子的藏匿处。

原本以为给些赔偿费打发车主就没事了,但是一听车主的话,两人当场给愣住,这辆自行车的价格高得简直令人咋舌,相关鉴定材料显示,这辆涉案的自行车,价值人民币竟达7323元。

“说到底,如果当初能坚守底线,也不至于会害了她。”虽然东窗事发后,丈夫徐某想把所有罪责都包揽在自己身上,但警方还是根据事实作出了判断。

经查明,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而且数额较大,应以行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却故意转移,其行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事实。

法院一审宣判,以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被告人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疼爱妻子没有错,但因妻子一句“喜欢”,就不辨是非,没了底线,这样的溺爱就显得十分糊涂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真是对家庭、对家人负责,在大是大非上就应该做出正确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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