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集团权力之争变数不断,与副总裁上演《甄嬛传》

近日,时尚集团持续爆出权力之争的大瓜

大概情况是,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被公司突然宣布解除劳动关系。随后,樊百乐对此也做了声明表示,自己被免除副总裁职位为公司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单方面行为,而免除其职务组织的是一个由若干副总裁组成的临时管理委员会,其中的委员是在一个与时尚集团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也没有任何管理权的个人指示下,未经董事会决议,盗用公章莫须有的名义免除了樊百乐副总裁职务

(来源樊百乐微博)

2019年3月9日,时尚集团创始人和董事长刘江不幸离世,留下未完成转型事业,时尚集团迟迟未产生新董事长和总裁。

9月24日,时尚集团以邮件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布《人事变动通告》,宣布与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10月15日,樊百乐在个人微博发布《关于所谓解职事件的个人声明》。

10月16日,时尚集团发布声明称,公司依法于今年9月24日与副总裁樊百乐解除劳动合同,原因之一是其入职履历造假。负责的新媒体业务不达标。所以根据劳动法,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正常行为。

(来源时尚集团官方微博)

随后,樊百乐本人也绝不“善罢甘休”,在时尚集团发出声明的同一天,对集团所说内容“特别不同意”,并针对“履历造假”、“新媒体业绩”、“更换董事效力”和“逼宫”做出解释。

樊百乐称,时尚集团在长达七个月没有董事长和总裁的情况下,有人在一个与时尚集团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也没有任何管理权的个人的指使下,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未经董事会决议,盗用公章,企图用莫须有的原因去抹黑、并单方面免除自己的副总裁职务。

自己从2011年加入时尚集团担任法务总监,2014年起出任时尚集团副总裁,2018年起出任董事。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任免公司总经理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需经董事会批准。自己特别感谢时尚集团的董事邢文宁先生(代表股东美国赫斯特传媒集团)和监事刘冰先生(代表股东IDG)的正义感,在震惊的同时,他们第一时间发出了针对这起非法罢免事件的《关注函》,并进行了强烈谴责。

依据公司章程,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即时尚集团的最主要枢纽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自己也是成员之一。此次免职的发起方——临时管理委员会,既没得到董事会的授权,也没有经过董事会的决议,幕后的主使也并非董事会成员。擅自罢免我的职务这样违规而且违法的行为,毫无法律效力,自己已委托律师来全权处理相关事宜。

时尚传媒集团诞生于1993年,从一本杂志开始,至今已发展成为拥有17本高档期刊,旗下代表刊有《时尚芭莎》、《时尚Cosmo》、《时尚先生》知名一线大刊。业务涵盖期刊编辑、图书策划、网络传媒、广告、印刷、发行、数字出版、电视制作等多项领域的跨媒体多平台的传媒集团,并在上海和广州设立广告、发行分公司、办事处。

董事会成员分别为刘江、熊晓鸽、刘冰、邢文宁、樊百乐和宫娜。其中,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原董事苏芒退出,樊百乐加入。今年3月,刘江因突发疾病逝世,时尚集团随后成立了临时性的管理机构即高管会议,在过渡期内行使公司日常管理职能。

天眼查数据显示,樊百乐目前在多家公司里面担任高管,除在北京芭莎星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之韵广告有限公司担任经理外,还在北京米蔻佳人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时尚迅达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尚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此外,也在成都移联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北京蒙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此前,三声还披露了由邢文宁(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和刘冰(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发出的《关注函》。该关注函指出这场针对樊百乐的卸职行动“是无效的”,他们选择站在了樊百乐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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