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科研和期刊评价的思考(20211011)

冯老师归纳了作者分析之后提出的建议,对此我“有感而发”。见图。

留言后,我感觉没有说清楚。放不下,就补充一下,尽力简明扼要地说清楚“我的观点”。

(1)评价是科学研究必须的,没有评价就没有方向,“幻想”回到“中世纪”的“兴趣”导向,已经不可能。评价包括职业评价和发表评价,特别是在“科学研究职业化”的今天,职业评价是牛鼻子!但是,评价又不易过分单一化、权威化,权威部门应该及时出手“矫正”不良倾向而不是“入场”指定评价“细则”。科研包括发表是一个探索的过程,需要时间验证,无法准确预测!如果职业评价(科研)评价单一化,一旦“权威”“普遍”危害巨大!
发展问题容易,解决问题难。指望“上帝”拯救更是不现实。
    (2)不能指望一个体系“解决全部问题。所谓“无效”论文,并不等于“垃圾”,因为科学研究的创新是包括多个方面,也不仅仅是表现为“创新成果”,包括“高水平创新论文”。科研是探索,更是传承,创新性成果都需要经过艰苦、执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十分重要的是:一是了解现状和历史经验教训;二是认识问题的本质属性;三是自我思维和方法的提升和训练。经历理论—实践—理论的过程。即使是天才,也是其训练的时间远远短与普通人而已,天才不是“神”!这个过程,发表论文既是职业评价的需要,更是训练的必须过程。
    (3)我建议:常规、普遍评价的基础上,建议一种或多种“小范围”的导向调整性“评价”,如富有特色、关注未来的“单项”奖励,关键要有特色而不是继续普遍的评价标准和数据!以此,作为社会普遍性评价的补充和导向的调整。
   (4)针对期刊,“权威”评价体系的“构建”不是人为确定——目前有此倾向。权威应该重点引导期刊评价导向,让科研人员和职业评价部门“选择”通过对期刊评价体系的“选择”来形成期刊评价的权威体系。这样不仅是更有“权威”,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引导“主编们”更加关注“科研”导向,关注科研评价看重的期刊评价体系,本质上就是关注科研评价,关注科研!而不能指望期刊评价体系再“从科研的本质出发指定期刊评价体系”。这不仅是为难“期刊评价体系”的制定者,也是越俎代庖,代替了“职业(科研)评价”。也是职业(科研)评价部门的懒惰和不作为,是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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