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曝出多起父母失职导致幼童死亡的新闻,无不令人痛心!希望家长们都能引起警惕,承担起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的责任,让悲剧不再上演!
前段时间,大家有没有留意到这么一则新闻:1岁半幼童掉入河道不幸溺亡,家属起诉方和住建部门,法院不“和稀泥”判定父母负全责!
悲剧发生在去年11月,1岁多的小彤(化名)在当地文渠河中溺亡。9日这天上午9点左右,小彤跟着妈妈来到文渠河旁的一院落内,之后离开妈妈视线玩耍。之后,小彤妈妈寻找女儿未果报警……一个多月后,小彤父母将施工方上海某公司、发包方淮安区住建局告上了法院,认为是施工导致整个水体变浑浊、水位上涨,二者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女儿死亡,要求判决他们按照50%的责任比例赔偿其各项损失58万余元。小彤的不幸溺亡责任到底在谁?淮安区法院经审理判定二被告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认为原告吕某对孩子监护不力,导致孩子脱离监护发生意外事故,二原告作为监护人对小彤溺水致死的后果,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小彤父母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淮安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法官表示“年仅1岁多的幼儿意外溺亡,固然令人同情,但赔偿的责任方是否构成侵权则需要法律进行严格界定及证据支持,不能以情感或结果责任主义为导向。”
前几天又发生一起悲剧,重庆2名幼童从15层楼坠下,经抢救无效二人先后身亡。据悉,事发时孩子确实妈妈外出,孩子爸爸就在家中,但他直到其他住户发现才知情。小区业主透露,当时2个孩子坐在窗台上玩耍,后来突然跌落,总之家中没有防盗网。而孩子的爸爸显然没在一旁陪同,直到7楼业主先发现状况,大喊“谁家孩子掉下来了”后,围观人群蜂拥而至,孩子爸爸才发现情况不妙。
面对突然的灾难,孩子爸爸悲痛欲绝,撞墙痛哭,脸也被自己抓烂了。然而一切都晚了……
这起事件中的孩子爸爸在明知自家没有安装防盗网的情况下,应当预见到会发生孩子爬窗坠楼的风险,但由于疏于对两个年幼子女的监护,导致孩子坠楼,是失职无疑。发生这样的事情,孩子的爸爸妈妈想必十分痛苦、悔恨。希望家长们能吸取教训,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无论是在家还是外出都有安全隐患,家长千万不能掉以轻心。提醒大家一定要做好以下这几个方面的防护:
不管是在家给宝宝洗澡或带宝宝去游泳,亦或到河边玩耍时,家长都不要让宝宝独自一人,更不要将他放在水中离开,哪怕只有一小会儿也不行,一定要确保宝宝时刻都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教育孩子不要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在你不知情的时候到河边、水库、坑塘边戏水、捕鱼。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或报警,不要盲目下水营救,以免发生更多伤亡。家有宝宝,一定要安装防护栏,建议选择密集而且设计非横向的那种。并且,定期检查维修,以免老旧松动。与此同时,请叮嘱孩子不要攀爬阳台、窗户等危险的地方。还有,阳台、窗户灯附近不要放置矮柜、凳子等家具,以防孩子攀爬。还有,千万不要让年幼的孩子单独留在家中!即便在家中也不要放松警惕!特殊时期,家家户户都囤了75%酒精、84消毒液等消毒物品,一定要避免高温存放好,严禁接触火源,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消毒。家长应让孩子牢记消毒物品“不能喝”,并放到孩子触及不到的地方(除了杀毒剂,药品、农药、等物品也要放置好)。千万不要用饮料瓶装消毒剂!如分装,分装瓶一定要做好标识,防止混淆或误服!这里提醒大家,常规消毒用量不多,无需屯太多消毒产品。一般家庭日常清洁为主就可以了,不要过度消毒。将家里的所有危险物品都妥善放到宝宝触及不到的地方,包括剪刀、水果刀、注射器、激光笔、玩具枪、弹弓等锋利、尖锐物。还有,最好给宝宝准备专门的指甲剪,使用后也要及时收好。考虑到孩子平时在家可能会拿剪刀做手工、进行体育活动等场景,这个时候,家长一定做合格的监督者。需要注意的是,千万不要让孩子拿着剪刀、刀或筷子跑跳,在使用剪刀、钉子等工具时最好佩戴护目镜!孩子是烧烫伤的高危人群,而这类意外多发生在家中,大家一定要注意看护!建议大家做到做到“近距离、不间断、不分心”,让宝宝远离热水、暖水瓶、热水杯以及盛有热粥、热汤的锅和碗等容易发生烧烫伤的物品。对了,不要将宝宝交给未成年人看护!安全起见,还是成人亲自看护为好。和孩子、老人讲清楚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如果宝宝还小,果冻、坚果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的食物别直接给他们吃!不贪图便宜,购买新鲜、安全的食材,吃剩的饭菜尽早放入冰箱保存(保存时间不宜太长),再吃时要彻底加热。帮宝宝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要让宝宝在走路、玩耍时吃东西,吃饭时不要逗笑宝宝,哭闹时也不适合喂饭。作为家长,大家有必要告诉宝宝不要对动物大喊大叫、动手动脚,不仅动物皮毛拉扯不得,动物嘴巴、鼻子、尾巴等敏感部位也碰不得。尤其是别人家的宠物,最好别让宝宝靠近、抚摸、逗弄、喂食,与之玩耍或长时间盯着它的眼睛看。更不要让宝宝接近一只正在发怒的动物,以及流浪猫、流浪狗。作为家长,我们必须要担负起确保孩子安全的责任。在扮演好监管角色的同时,给孩子做好安全教育,为孩子撑起结实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