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吃1颗就可能致死,男子竟卖了400多份…...

(来源:浙江法制报)

明知有毒

且国家禁止销售和食用

宁波的傅某仍自作聪明

挖掘所谓“秘方”加工销售织纹螺

虽未造成人员中毒

但傅某不仅要负刑事责任

还面临着赔偿

不久前,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依法对傅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依法追究傅某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诉请法院判令傅某支付销售所得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近日,海曙区法院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支付销售所得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40万元。

一次聚会上,傅某偶然吃到一种鲜美的小螺,朋友说这叫割香螺(织纹螺),因为曾发生过中毒事件,被国家明令禁止销售。

当时朋友感慨道,这种螺又贵又难买,想一饱口福不容易。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傅某感觉自己抓到了“致富商机”:织纹螺虽说有毒,但自己吃了不也好好的吗?所谓中毒不过是小概率事件,加工时处理得干净些就行了。如果自己能把生意做起来,那还不赚得盆满钵满!

随后,傅某前往码头想方设法搞来货源,还租赁房屋、购置设备、挖掘“秘方”,通过微信开始“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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