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生态系统之企业
本文节选自王大地、黄洁主编《ESG理论与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一书
一个完备的ESG生态系统应包括政府(含立法机关、监管机构),市场主体(含企业、交易所、评价机构、投资者),以及非政府组织、智库和民众。推进ESG发展,需要生态系统内各组成部分协力合作。
上一篇文章我们介绍了参与主体中的政府,本篇我们将介绍企业:
企业是人类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也是践行ESG的主体。企业的态度和行为对于ESG的发展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在某些特定ESG和可持续发展议题上,国家和政府的作用有很大的局限性,企业可以有效弥补国家和政府作用的缺失。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气候变化。鉴于气候变化影响范围之广,人类社会需要共同努力应对挑战。传统上国际社会主要关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行为,尤其是通过国际协定的方式约束各国的温室气体排放,为气候变化设计全球解决方案。然而在现实中,由于不同国家发展水平不一致、自然禀赋差异大、利益诉求有冲突,协调各国并达成有约束力的国际协定存在着极其巨大的困难,多次被寄予厚望的国际气候峰会都无果而终。此外,单一的国际社会层面的措施或国家的政府决策也难以激发民众和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国家行为的局限性,转而把目光投向其他组织群体。鉴于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需要人类社会的集体行动,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Elinor Ostrom提出,处理气候变化问题需要采用多中心策略(即polycentric approach)。多中心策略的核心原则是,除国家行为之外,应对气候变化还需要人类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采取行动。相比国家层面的单一策略,多中心策略的主要优势在于,该策略可以在多个层面上鼓励特定的组织或群体采用特定的适宜该组织或群体的应对气候变化的策略,充分发挥政策的灵活性。企业是人类经济活动的主体。在多中心策略中,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方法方式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国际商会(即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秘书长John Danilovich在巴黎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上指出:“有一件事是很明确的,那就是政府不可能独立解决这个问题。毫无疑问,企业行动和参与将会是气候变化问题解决措施的核心和决定性因素”。
政策法律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也在促使企业更积极拥抱ESG理念。例如,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已经有一些国家要求企业披露气候变化相关信息,满足温室气体排放配额。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即Security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气候变化相关披露的委员会指南”(即SEC FR-82)。该指南要求企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气候变化的相关问题,尤其是气候变化给企业运营带来的风险。美国环境保护署推出了“温室气体报告项目”(Greenhouse Gas Reporting Program),要求碳排放量大于每年25000吨的工厂向报告其排放量。欧盟的28个成员国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于2005年1月启动了欧盟温室气体排放交易系统。作为一种市场化方法,排放交易的原则是为其所涵盖的设施和企业制定整体排放量,并通过市场交易确定排放的价格。决定企业拥抱ESG理念的另一个重要驱动因素就是市场。市场影响企业的渠道主要有两个,一是消费者对企业的影响,二是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影响。环保和社会意识强的消费者越来越不愿意购买在ESG表现差的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将ESG因素纳入决策的投资者对将资金注入ESG表现差的企业也充满疑虑。例如,美国煤炭企业Peabody Energy是世界上最大的私营煤炭企业,其主要客户为大型的燃煤企业如火力发电厂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回避Peabody Energy这样ESG表现差的公司(主要因其业务对气候变化有负面影响)。投资者的反对态度部分导致了2016年Peabody Energy的破产。可见,ESG议题可通过市场对企业施加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