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浓缩池淹溺、痛失四指,原因是……

【第1则】

工作收尾警惕意识松

人员坠入浓缩池淹溺

一、事故经过 

2011年7月11日早上调度会,压滤车间反映602#浓缩机出现跳闸停电,机电车间安排狄某某和赵某某两人去检查处理,班长谢某负责巡检,半小时后,班长谢某巡检到602#浓缩机询问情况,见狄某某、赵某某两人从池上下来,说检修完了,谢某安排赵某某去车间加工电缆桥架,狄某某发现工具遗留在作业地点,就沿耙架去作业地点取工具,腰上系着安全带但没有挂安全带,在取工具时不小心一头栽到浓缩池的煤泥水中,谢某见状,赶紧沿着架子下去救人,约有8、9分钟才把狄某某从水里捞拽上来,谢某急忙喊人,冯某路过听见,口头汇报调度室赴现场施救,调度室通知相关人员陆续赶到,积极组织施救,随后医院医务人员、安监局人员也陆续赶到现场,把狄某某送往总医院进行抢救。

二、原因分析 

该事故是一起典型的安全管理不到位与个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不强相结合造成。

1、厂虽然组织了多次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但对浓缩机中心没有检修平台及防护栏没有排查到位,没有人提出需在浓缩机周围加修检修平台及防护栏,说明厂在安全管理上存在有严重漏洞,在隐患排查方面存在有盲区。

2、浓缩机中心位置无防护栏,车间检修只在耙架上架设一块木板进行检修,没有固定永久的检修防护栏和平台,对检查、检修时安全设施没有整改、落实到位。

3、班长谢某到现场后听说活干完了,就安排赵某某去干其它活,现场只有谢某和狄某某两人,赵某某和狄某某没有坚持两人同时作业的规定,没有做到同干活、同撤离,相当于形成了一人作业的情况。

4、班长谢某离狄某某溺水位置距离远,没有陪同狄某某到作业地点取工具,对狄某某没有起到监督保护作用。

5、狄某某个人工作马虎,疏忽大意,安全意识不强,把检修工具遗留在作业地点,随后返回作业地点取工具时,精力不集中,栽倒到浓缩池煤泥水中,造成溺水。

6、浓缩池内煤泥水浑浊、浓度大,并且有浮选药剂,是造成狄某某受伤的一个原因。

三、预防措施 

1、应经常组织现场安全隐患、员工思想、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大排查活动,车间要加大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力度,有可能出现检修或作业的地点均需加设防护栏或平台。

2、机修、电工作业必须坚持同作业、同撤离,任何时间段内不允许出现一人作业的现象。

3、员工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工作中头脑要清醒,不能麻痹大意。

【第2则】

操作工疏忽大意

维修工痛失四指

一、事故经过 

1998年2月7日20时46分,某化工厂电仪车间维修仪表工张某和李某,接受检查维修成品车间2#高炉炉顶超压放散阀任务后,2人立即带上工具,赶到检修现场。当班操作工杨某与赵某将控制系统由自动改为手动,并进行了自动阀开关阀门、手动阀开关阀门试验。试验完成后,确定了故障检修点,张某与杨某口头约定不再启动自动阀门。这时,张某开始检修,李某负责监护。23时15时,高炉原料罐已装好原料向炉内放料开车,于是,操作工杨某就按照常规将系统由手动改为自动,将自动放散阀自动关闭,致使液压缸推杆下移,将正在检修该阀门的张某的左手手指截断4根,仅剩大拇指独苗一个,张某顿时疼昏过去,虽被及时送医院救治,但落下了终身残疾。

二、事故原因 

1、电仪车间仪表工张某严重违反设备安全检修规程。检修作业不办证,也不挂“禁止启动”警示牌,只是与操作人员口头协议交待一下了事。操作人员在接到开车指令一时疏忽操作失误,致使张某断指受到伤害,是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检修作业监护人李某严重失职,是个聋子耳朵——摆设。没有尽职尽责,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没有及时制止,视若罔闻,没有起到一个监护人的作用,是发生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3、操作人员杨某严重违反操作法,开车前对检修的设备阀门不认真仔细检查,不验收、不确认,接到指令盲目开车,麻痹大意,是造成此起伤害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4、维修工严重违反设备安全检修规程,操作人员严重违反操作法,说明该厂安全管理不严格,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差。该厂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严重,也是此起伤害事故必然发生的一条原因。

三、预防措施和应吸取的教训 

1、该厂针对这起事故,责成安全环保部门下基层蹲点该车间,协助该车间建立健全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加大对违章作业行为的纠查和考核力度,从严格到严厉进而到严酷,加强安全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2、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反违章作业、反违章操作、反违章行为大讨论,进行安全管理制度教育。首先从思想上进行落实,极力消除麻痹思想,杜绝胆大、冒险、侥幸、蛮干等违章行为。

3、在生产操作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重温操作法。要求人人做到操作工六严格,即: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操作法;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定。以此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

4、严肃认真落实责任追究。根据事故“四不放过”原则,除查明事故原因,开展事故现场教育,制订严密的预防事故措施外,述对此起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追究。以此起到对全公司员工的安全警示教育作用。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