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命八法八格详解

《阴命赋》云:「凡观阴命,先观夫主兴衰,欲究荣枯,次辨日时轻重。官为夫,财旺夫荣。食为子,印盛于衰。」
一、论女命之「八法」
1、「纯」:纯者,一也。入字中只有一位正官或七杀,有财有印,不值刑冲,不相混杂。
2、「和」:和者,恬静也。日主中和不旺不弱,四柱无冲刑克害,和平之象。
3、「清」:清者,洁净也。女命或一官一煞,不相混杂,谓之清。要夫星得时,柱中有财生官,有印助身,无一点混浊之气,方为清贵。
4、「贵」:贵者,尊荣也。命中见官星且纯一,得财星生之,不逢冲刑克害,兼带贵人三奇吉神者。
5、「浊」:浊者,混也。乃五行失位,水土互伤,其身太旺,正夫不显,偏夫丛杂,柱多分别,无财官印食,或为贫贱,或为婢妾娼妓。
6、「滥」:滥者,婪也。贪婪滥情欲一柱中明有夫多,暗中财旺,千支又多带煞,必因酒色,私暗而得财,或克夫再嫁,或为奴婢。
7、「娼」:娼者,妓也。身旺夫绝,官衰食盛,四柱中不见官煞,或有而伤官伤尽,或官煞混杂,而食神盛旺,此为娼妓之命,否则为师尼婢妾,克夫淫奔。
8、「淫」:乃本身得地,夫星明暗交集,谓日干自旺,柱中皆官煞也。在干者为明,在支者为暗。女命犯淫之条件,除了官杀混杂外,尚有柱中财星太旺;桃花星太多。四柱干支多合;官杀混杂且食伤旺者;八字水太旺无土制。此外尚必须配合行运岁运干支来参考。
二、论女命之「八格」
1、「旺夫伤子」:时为归宿之地,夫子二星,引归于时,夫星生旺,子旺衰败者。
2、「旺子伤夫」:此法专以月时推之,夫星失时或被损伤,引至时上无气逢败绝;而命中之子星得时,引至时上,逢长生临官帝旺之地,无破损者。
3、「伤夫克子」;乃夫星干支失位,生月失时,柱中又逢冲克,时支亦不生扶,兼且正印重逢,盗夫之气,克子之甚,夫子不能旺,反绝于时是也。
4、「安静守分」;乃夫星有气,日干自旺,相停无克,不值刑冲,财食皆得所。
5、「横夭少年」;身弱遇煞重,煞多克身,又带刑冲破败;或命中原有官星受伤,行运复遇官乡;或无官见伤,运复临官;或带刃无制,运行冲合刃之地,及亡神劫煞等凶煞,此皆横夭之命也,不独女命有之,男命亦同。
6、「福寿两备」;乃造化之中和,格局之纯也。身坐旺乡,通于月气,支干相辅,更带财官正印缓,各得其所,不行脱财坏印伤官之局;若身旺而运行财食之乡,此为福寿两备之命也。
7、「正偏自处」;乃命中夫妇相合,复遇比肩分争,如一位夫星,有两位妻星争合。若本身自旺,彼身值衰,四柱不冲,则我正而彼为偏,若彼旺我衰,四柱冲我,则彼正而我为偏矣!盖我身旺有气,则夫从我为正,我身衰而别位旺,则夫从别位,我反为偏,谓之彼旺,争去我夫,我只得为偏;或自旺太过,柱无夫星者,亦为偏;或官杀混杂,或伤官太重,亦为偏,更淫滥。
8、「招嫁不定」;月令中有夫星透干,与己相合,己身从伏,其夫星却无气,时引夫星,或煞星,却乘旺地,来克己身,又从伏偏夫,故谓之招嫁不定。若夫星不旺,或受克制,必难论婚嫁。
三、论女命与丈夫之关系
1、官星及日支为喜用,丈夫关心自己疼爱有加。反之为忌神,丈夫漠不关心,或被丈夫欺侮。
2、官星多而旺者,一生受丈夫影响甚大、甚听夫言。
3、官星近贴日主者,夫妇关系密切。
4、官杀混杂者,易生家庭风波,夫妇不和。
5、日支坐伤官,个性强,夫妻易生口角,或离异,或早克夫。
6、女命杀现官藏,若早婚感情多变化波折。

四、女命断诀集粹

1、金水必招美丽容。
2、干支多合,桃花星多者,容貌必娇。
3、财星旺而无破损,多必佳容。
4、命局财、官、印俱全者,妇容端庄贤慧。

五、女命易成娼妓、风尘女子之组合
1、官杀混杂多而旺,官杀无制。
2、干支多合,桃花星多,子、午、卯、酉占三字以上。
3、命局多冲克刑害,喜用受损,或伏藏不现。
4、偏财多而旺,无制。
5、命局伤官,七杀、羊刃、劫财多现者。
6、命局水太旺,无土制,金水相逢。
7、八字多驿马,逢桃花星多者,官星弱,伤官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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