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家公司为避免被ST的命运,把仓库卖掉,然后又买了一间同等价值的仓库,这样做有什么意义?
当然有意义,根据历史成本计价的原则,我们假设这个仓库账面原值是1000万,已提折旧500万,余额500万,由于房地产升值,市场价值升到了1500万,也就是说现在把仓库卖了可以净得利润1000万元,从而达到公司扭亏为赢的目的。
当然仓库还是要用的(货还在那呢),所以可以原价卖回来(其实没必要做这么明显,只要把仓库租回来就可以了),原值1500万元,重新开始提折旧。
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很明显,该公司利用了准则的漏洞,做了一次盈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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