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专业?他可,你不可
职场上,没有谁可以保证,你遇到的共事者,都具备应有的职业素养,都足够专业。
职业素养,专业性,这些要求看上去理所应当,现实中却难能可贵。如果我们是老板或上司,当然可以对下属员工提出要求,请他们往这些方向努力。但提出希望之后,他们愿不愿意改变,最终又是否能做到,则是另外的事情。
也许是因为一无所缺,一无所求,或是求也求不得,现在很多人工作,并不是因为热爱,也不是为了成就。工作对他们而言,只不过是一个社交的场合。你苦口婆心,劝他们要上进,要上心,要努力。他两手一摊:宝宝做不到。
你能奈他何?
扣钱?只能说,对于一些人也许有效,另一些人,基本无效。但行之有效的这群人,一般不会作到这一步。根本用不着你使出这一招,他们自己就会拼命去挣钱,绝不会给你留下扣钱的机会。而对于一些X二代,家里n套房,全身上下的行头,比老板还老板。你这里买不了几个新潮玩具的小钱,人家不在乎。
辞退?没那么容易。虽然很多人对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是很上心,但对于一些关心的法规条款,可能搞得比HR还熟(当然,合格的HR不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他们认为自己天天来上班,已经是给了你天大的面子,你居然还敢辞退他?宝宝受了委屈,分分钟上个网,哭诉一下自己的悲惨经历,拉起广大吃瓜群众的愤慨,再爆出来一个乱七八糟的料。搞不好整个公司,都要因此吃点苦头。
那还能怎么样?除了从源头开始,小心翼翼招人之外,能做的,似乎有限。就算你能训练出一个高素养的团队,也不代表,走出公司大门,你接触到的人,一定具备相同的水平。甲公司的老板,能力再强,手再长,也管不到乙公司的老板和员工。著名文人云中鹤原型曾经说过一句话,用来形容他想要的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难道我们对理想共事者的期待,也只能类似:遇之我幸,不遇我命?
非也非也。
我们承认,总有一些事情,难以控制,难以预料,也难以理解。但同时,作为能够独立生活的人,我们仍然可以有所作为。既然要和不同的人打交道,关于职业素养和专业性,我们只能要求自己,而不是要求别人。
当我们自己具备专业素养,处理事情时,成功的概率至少已经有了一半。剩下的,就是看对方,以及你如何引导对方了。他们过得去,那没问题,按正常路线做下去。如果他们出现了问题,就得暂时停下来。把目前的状况,你已经做的事情,能够做的事情,以及将要做的事情,尽可能以容易理解的方式,传达给对方。确认他了解事情的全貌,以及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之后,还是要给予应有的尊重,询问他的想法和建议。目的就是要把焦点和资源,引入解决问题的轨道上。
理想的共事者,遇或不遇,千锤百炼的职场人,都没法撂挑子不干。他可以不专业,你不可以。只能排除干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