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古镇,传统过年是怎么过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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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前二期)
一、正月,元旦主人昧爽起,肃衣冠,诣中堂拜,祀礼天地,次拜土地灶君,又次祠前及先人遗像,再长幼。
新市百姓传统在“元日”这一天,比较讲究,程序严密。作为主人一般需要早起,天色未完全亮白时,即需起床。然后需要穿上严肃的“正装”,往宅居正厅大堂进行参拜事宜。先要礼拜天地之神,祝愿它们提供保佑之助;然后再礼拜“土地菩萨”和“灶界菩萨”,感谢和祈求它们帮助一年风调雨顺,家事平安,财源茂盛; 最后需要去往祠堂礼拜先祖和先考,以示感恩之心。
对于这些礼拜程序,除了主人恭敬礼拜外,其余家人,分年长与年幼,应该按辈序进行,让每个家人都能接受神灵敬畏与亲孝的思想洗礼,形成传统优良的伦理孝爱意识形态传承。
二、以次礼见亲朋,投贺戚族过从。
履行礼拜仪式结束,便开始处理亲朋好友的相互投贺,这一仪程需要按亲朋长幼及亲疏次序进行。有需要专门往长辈戚族及亲朋恩师登门“拜年”的,也有需要接受晚辈戚族、亲朋好友前来“拜年”的,不尽然相同,而分处之。
元日,需要出门“拜年”的,需准备好相关礼物和贺福帖子,送给长辈戚族及亲朋恩师,礼物宜合适,贴心示意即可。据传,古代元日拜年送帖,不必入府内。需要接受晚辈戚族、亲朋好友前来“拜年”的,主人需要走出府门迎礼相待,并回送礼品。
三、饮以椒柏之酒,名曰:“新年酒”。
新市传统中,元日家人须饮“椒柏酒”,用以祭祖或献之于家长以示祝寿拜贺之意。这种“椒柏酒”指“椒酒”和“柏酒”,又名“新年酒”。据说,这风俗源于汉代,“椒”即为“花椒”,气味芬香,吃了以后能使人身轻耐老。“柏”是“扁柏叶”,吃了后能强身免病。椒柏浸泡于酒,饮下后可以暖胃强身,祛除百病,又是敬神祀祖的佳酿。
饮“新年酒”时,讲究“年幼者先”的礼仪,让家庭中最年幼的人先饮,然后逐龄逐辈次分别饮下,年长者最后饮。这种饮“新年酒”仪式,也是一种家人贺岁祝福的形式,能够祈求先祖来佑护家人平安福运,事业旺盛,喝下“新年酒”,也可以让家人新的一年,打下强身健体的良好基础。
四、具束请者,曰“春茗”。
新市传统习惯中,在正月初的几天内,需要准备请柬,邀请亲朋好友一起到家里来坐聚,这样的形式称为“春茗”。这里的“茗”便是茶,在迎春日子里,邀请朋友相聚品茶,互动聊叙。一杯茶,几盘瓜果,备些传统点心,便是古代“春茗”形式。
据《仙潭文献》记载的“春茗”一词,大致应该出现于明末清初,正月里朋友之间往来,举行茶话会形式,以茗会友,适合生意交流与商业上的情感联系,这也说明贸易形式进入到一种更为文明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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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初七为“人日”,文武或以诗相贻赠。
新市的“人日”节在正月初七,这一节日目前已基本消亡。据说这个节日源于我国上古神话传说,作为创世天神的女娲,在创造世界时开始七天内,分别创造出“鸡、狗、猪、羊、牛、马”,第七天便造出了人。所以,正月初七称为“人日”。这一节俗最早在汉朝开始,魏晋之后开始盛行。在这个节俗中,文治与武事的人,作诗酬答赠送,以体现互为祝福、事业共勉的礼仪形式。
六、十三为“上灯节”,市街悬灯,张龙凤,舞极新奇异样,喧闹达曙,至十八日始休,谓:“灯圆”。
在新市传统节日中,正月十三为“上灯节”。据传,上灯即“添灯”,音谐“添丁”,这也是始于汉朝古老的一种节日,寓意对家族人口兴盛的祝福。新市“上灯节”是从正月十三日开始,一直到正月十八结束,称“灯圆”。这几天,新市的街市上张灯结彩,天天喧闹,挂出有龙凤吉祥传统图案的“花灯”,保持添油,六日内日夜不熄,预示着家里香火旺盛。这几天,人们载歌载舞,舞蹈花色丰富,欢娱达旦。
“上灯节”表达了“人丁兴旺”的寓意,当时环境下,孩子受病夭折情况居多,“花灯”添油保持长明六日,也是代表了祈愿孩子成长顺利健康的美好愿望。一直到十八日夜,才可以正式熄灯休止,称为“灯圆”,以示“愿望圆满”。
七、在灯夜,好事者以儿童装故事,舞演街头,逐巷游行,或扎龙灯游四境,宋相游似仿蜀俗以娱亲,相沿不变。
古代新市在“上灯节”期间,村里擅长娱乐的人会组织一些孩童,在街头表演古代传统故事形式,扮装跳舞,队伍经过每条街巷。有的挥舞长长龙灯,在新市四栅八郊来回舞游。据传,这一节俗是南宋宰相游似寓居新市以后,将四川这一风俗带过来,用这一方法让灯会愈演愈闹,让新市百姓快乐。以后每年“上灯节”的正月十五,便一直保持沿用“舞龙灯”的风俗,经久不衰。
“正月十五闹元宵”的节俗是从北方逐步传入南方,早期只称“正月十五日”,隋朝以后称“元夕”或“元夜”。唐朝初期,道教把正月十五称为“上元节”,至唐末宋初时,“上元节”开始改称“元宵”,不久又被改称“灯夕”。清朝的时候另称为“灯节”。所以,在南宋时,古代新市也只有“上灯节”,至于“元宵”节俗的形成,也是因南宋宰相游似带来四川“正月十五闹龙灯”风俗,后才逐步形成“元宵”的节俗。
八、村落中,束松柏于木端,中藏流星花爆,夜则鸣钲击鼓,佑于歌词,环聚而焚之。曰:烧田蚕,盖祈年也。
在古代新市,每年正月十五,流行着一种叫“烧田蚕”的风俗,这种风俗主要反映百姓祈求来年丰收的意愿。
正月十五的夜晚,新市郊外村落的田野中,百姓们开始了热闹的“烧田蚕”的风俗活动:一些人用一些松柏枝,捆缚于一根木端之上做成火把。里面放上“流星花爆”,所谓“流星花爆”是一种类似于今天的“窜天老鼠”特定的爆竹,一经点燃,便会引燃爆竹向天空飞射。持火把的人,点燃后高高举起,在田埂上奔跑起来,手臂将火把左右甩舞挥动,远看似无数流星,在黑暗的夜空中划出光道,很壮观。然后有另外一批人,吹响一种钲的乐器,敲锣打鼓。一边击乐一边咏歌,队伍在田野里迂回走动,气势很大。
据说,古代新市“烧田蚕”场面十分热闹。此风俗在新市从宋代开始形成,一直到民国时期,才逐渐走向荒废。
九、市儿竞放风筝,夜悬灯于筝上,空中散布烟花,以为耍乐。
古代新市“上灯节”夜里,孩子们开始争相“放风筝”,这是一种里面亮灯的风筝,古代称为“孔明灯”,民间也称为“祝福灯”“平安灯”。据传,孩子们放“孔明灯”可以把自己的祝福与心愿带上天空,生活蒸蒸日上,幸福美满。孩子相互竞比,看谁家的风筝放得既高又稳。“上灯节”的娱乐活动多种多样,非常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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