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因林《一个人的爱情》

一个人的爱情

有一种可疑的爱情,叫做“我要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你。”这样的爱情,假若是单相思就必然存了绑架的心,假如是两情相悦,就纯粹是显摆了。如《庐山恋》的结尾处男女主角情到浓处振臂高呼“I love my motherland(你)!”又如时下大学里流行的喊楼式表白。观摩这样的爱情需要小马扎、香飘飘奶茶和爆米花。

有一种甜蜜的爱情,叫做“我爱你,只与我俩有关。”像卓文君与司马相如、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许仙与白娘子,红尘世界的道德法则、家族世代的恩怨情仇,甚至人与妖的物种之隔都与我们的爱情无关,你只要我,我只有你。这样的爱情是凡人的理想,庸俗却又伟大。

有一种委屈的爱情,叫做“为了你,我迷失了自己。”心比天高的张爱玲在送给胡兰成的一张照片的背面,写下了这样的两句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是呀,既然选择了爱情,还怎能奢望自尊呢?

茨威格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写过另一种凋落在开放之前的爱情:“我爱你,与你无关。”这样的爱情不需要观众,不需要海誓山盟,甚至不需要爱人的回应。像无垠荒漠中坠落的一颗流星,拖曳出璀璨的光华,自己为自己吟唱着挽歌:

“只有我死了,你才会收到一个女人的这份遗嘱,这个女人在她生前爱你胜过所有的人,而你始终没有认出她;她曾经一直等你,而你从来没有召唤过她。也许,也许将来你会召唤我,而我将第一次没有忠实于你,那是因为我死了,再也不会听到你的召唤了:我没有留给你一张照片,没有留给你一件信物,就像你什么也没有留给我一样;你永远、永远也不会认出我了。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不想叫你了,我去了,你连我的名字、我的面容都不知道。”

爱情本身一点也不伟大,无论谁爱上谁都没有什么值得赞美的。甚至在爱情中肤浅与深刻、假意和真心也并非泾渭分明。心灵美和外表美的概念在爱情中也完全不值一提,也许一次无意的回眸、一块遗失的手帕都能唤起一场荡气回肠的旷世之恋。爱情的意义不在于爱的起因,爱的对象,爱的结果,而在于爱的牺牲。像这位爱的殉道者自己说的“我又是孤单单的一个人了,比以往任何时候还孤单。我什么都没有。”

一生的苦恋以一封死后的告白信收场,对这位“陌生女人”而言,苦难得以升华,圣光照耀了罪孽,她也算是与毁灭相逢一笑了。

丘比特应该是个行走于光明与黑暗边缘的神,与其说他射出的是爱情之箭,不若说他射出的是荒唐之箭。时而祝福,时而诅咒。拯救了无数幸运儿,也射死了无数倒霉鬼。以张生学习的刻苦程度来看,进京赶考,约莫是考不中的;杜丽娘入土三年,慕色还魂,也令人细思极恐。爱情本来就与圆满没有什么必然联系,甚至与道德关系也不大。爱情是情感,道德是伦理,在伦理规则的先导之下而产生的爱情实质上往往是交易。而脱离了伦理规范的爱情也就难以在道德金字塔中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所以你无法在爱情的角度之下来评判张爱玲是不是汉奸、徐志摩是不是下作、拜伦是不是无耻。

朱光潜说西人的爱情多带有宗教的理想,所以他们试图在爱情中实现生命。其实国人也未必没有通过爱情来完成自我实现的念头。被人接纳固然可喜,被人拒绝也似乎可证明了自己的一往无前、纯真坦率。只是当纯真要在被证明之后才成为纯真,奉献需要被认同之后才算是奉献时,这两者似乎就都变了味道。况且被人所爱不一定会产生幸福感,有时还会让人惊恐和毛骨悚然,被人所拒也未必一定是痛苦伤心,说不定更多的是愤怒和屈辱。如果爱情仅仅是爱情,也就不会有因爱成恨、因爱成仇了。这样说来,无论哪种爱情,无论何种回馈,总会在某一个隐秘的领域满足人心中的某种需要吧。

如果在投身于一场爱情之前,就确切知道了这场爱既不会有人喝彩,也不会有人怒斥,既不会得到接纳的快意,也不会换回被拒的壮烈。就如向一口深不见底的枯井中投下一粒石子,念念不忘,而没有回响,那么这样的爱情会有人渴慕吗?

《珍贵的尘土》中的沙梅经历的就是这样一场不曾有人知道,也永不会有人知道的虚空。

巴乌斯托夫斯基笔下的这位粗鲁丑陋的殖民军团的大兵,生命的最后时刻是这样度过的:

“当蔷薇终于做成了的时候,沙梅才听说絮姬在一年前,已经从巴黎到美国去了,人家说,这一去永不再回来了。连一个能够把她的住址告诉沙梅的人都没有。 
  在最初的一刹那,沙梅甚至感到了轻松。但随后他那指望跟苏珊娜温柔而轻快地相见的全部希望,不知怎么变成了一片锈铁。这片刺人的碎片,梗在沙梅的胸中,在心的旁边,于是他祷告上帝,让这块锈铁快点刺进这颗羸弱的心里去:让它永远停止跳动。 
  沙梅不再去打扫作坊了。他在自己的草房里躺了好几天,面对着墙。他沉默着,只有一次,脸上露出一点笑容,他立刻拿旧上衣的一只袖子把自己眼睛捂住了。但谁也没看见。邻居们甚至都没到沙梅这里来——家家都有操心事。 
  守望着沙梅的只有那个上了年纪的首饰匠一个人,就是他,用金锭打成了一朵非常精致的蔷薇,花的旁边,在一条细枝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尖尖的花蕾。 
  首饰匠常常来看沙梅,但没给他带过药来。他认为这是无益的。 
  果然,沙梅在一次首饰匠来探望他的时候,悄悄地死去了。首饰匠抬起了清洁工的头,从灰色的枕头下,拿出来用蓝色的揉皱了的发带包着的金蔷薇,然后掩上嘎吱作响的门扉,不慌不忙地走了。发带上有一股老鼠的气味。”

从尘土中筛出的金粉一点点汇聚成一朵金蔷薇,沙梅不知道自己陷入的是不是爱情,更没有奢望从这隐秘的情愫中获取一点点报偿。他没有向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任何人验证过、倾诉过,他“拿旧上衣的一只袖子把自己眼睛捂住”,悄悄地死去了,死在一场甚至不能确定是什么的眷恋中。他什么都没带走,只留下了一朵金色的蔷薇。

有些故事,读完了,令人心情激荡,久久难平。有些故事,读完了,心就空了。《珍贵的尘土》大概就属于后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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