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荣国府真正的主人贾赦,比贾政活得更真实更有人情味

红楼读者,普遍不喜欢贾赦,用现在一句流行的调侃语来说,这个糟老头子,坏得很。说他坏,至少能列举出三个事例:在贾雨村的协助下把石呆子逼得家破人亡;一把年纪了还想强娶鸳鸯;五千两银子就把女儿迎春给卖了,导致迎春被家暴而死。

这三个事例,随便拿出一个来,都足以让读者憎恶他。然而,红楼这样的伟大作品,对于人物的塑造,绝不会这么简单。深读细品之下,会发现,贾赦这个人物形象,并非如此单薄,他的三个邪恶事例,也不能这么简单粗暴来看待。

客观地说,贾赦并不能算恶人,如果和王熙凤比,更与恶扯不上关系了。充其量,他只是个符合当时社会环境的标准纨绔

和贾政的迂腐比,贾赦活得更真实也更自在。

贾赦是荣国府的长子,无条件世袭了爵位。但是,因为不受母亲待见,母亲便剥夺了他作为长子的权益,不但当不了家,而且还被赶到小院子去住。

这种事,其实很失颜面,会成为圈子里的笑柄。因此,广大读者认定他一定心有不甘,并腹诽母亲偏心。

到底他是否有责怪母亲偏心?他在中秋夜讲的那个偏心的笑话给出了答案。

贾母也只得吃半杯酒,半日笑道:“我也得这个婆子针一针就好了。”贾赦听说,便知自己出言冒撞,贾母疑心,忙起身笑与贾母把盏,以别言解释。

贾母确实偏心,这个关于偏心的笑话戳中了她的心病,于是自然流露了出来:“我也得这个婆子针一针就好了。

那么贾赦是否有意通过这个笑话来影射贾母呢?其实并没有,因为文本说得很清楚:“贾赦听说,便知自己出言冒撞,贾母疑心。

如果贾赦是有意为之,就不会有“冒撞”之感,也不会担心贾母“疑心”。因此,这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贾赦对母亲偏心之举,并没有什么想法,更无抱怨。

这就奇怪了,贾赦的心为什么这么大?

原因有二,一是他不是读书人,没有什么面子观念,不像贾政那么看重面子;二是他本就属于宝玉似的以享乐为人生追求的人,做个“富贵闲人”正是他的梦想。因此,不让他管家正合他意,这样他就可以无所顾忌地享受生活。

这就是贾赦与贾政的根本区别:无读书人迂腐的面子观,也没有强烈的责任感,他只想追求个人的自由和幸福。

从这一点上来看,宝玉更像是贾赦的儿子,他们在这两点上都是相通的。

而这两点,都是纨绔子弟的共性,即躺在先祖的福荫上享福。

因此,他会对贾环“专好奇诡仙鬼一格”的诗作“连声赞好”,并说出了一段充分代表他价值观的话:

想来咱们这样人家,原不比那起寒酸,定要`雪窗荧火',一日蟾宫折桂,方得扬眉吐气.咱们的子弟都原该读些书,不过比别人略明白些,可以做得官时就跑不了一个官的.何必多费了工夫,反弄出书呆子来.所以我爱他这诗,竟不失咱们侯门的气概。

这段话,是读懂贾赦的关键。他并不坏,他只是一个以享受为终极追求的侯门子弟。侯门的环境赋予了他享乐的条件,加上他本身并没有更高的追求,当个“富贵闲人”再合适不过了。

因为无读书人条条框框的束缚,贾赦比贾政更有真性情,更有人情味。

读书这件事,读好了能成为更好的自己,增长智慧,读坏了容易变得失去人情味,因为有太多条条框框束缚着。比如贾政,活得像一个装在套子里的人,即使是与母亲和儿子的互动,都只有形式看不到真情。相比之下,不读书的贾赦活出了真性情,也比贾政更有人情味

贾赦想纳鸳鸯为妾这件事,其实对于侯门纨绔来说,并不算什么恶行。父母把丫鬟赏给儿子当妾是当时的社会风气,家常便饭。这件事之所以闹得很大,让读者对贾赦生出憎恶之心,主要是因为鸳鸯不愿意,同时贾母也离不开鸳鸯,才闹成了一件大事。

鸳鸯不愿意,站在现代人的角度,认为这才是丫鬟最正常的态度。实际上,在当时的社会,愿意的居多,比如老皇帝临幸小宫女,小宫女还会欢天喜地觉得可以一步登天了。因此,邢夫人才会非常有把握,说出这样的话来:“若果然不愿意,可真是个傻丫头了。放着主子奶奶不作,倒愿意作丫头”。邢夫人也是见过世面的诰命夫人,如果她平常所见到的听说的都是不愿意的案例,怎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正因为鸳鸯是特例,让才她有挫败感。

再看贾赦“八百两银子买”的嫣红,才十七岁,也并没有寻死觅活,而是安静地跟着这个糟老头子过起了日子。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贾赦对鸳鸯有想法,就给他贴上无耻的标签。相反,他是有人情味的,比如在王熙凤和宝玉被魔魇命悬一线之时,贾政认为“儿女之数,皆由天命”,准备放弃医治,反而是贾赦“各处去寻僧觅道”,“百般忙乱”。

一个是儿媳妇,一个是侄子,从情感上来说并不亲密,但他却竭尽全力想办法,比迂腐的贾政有人情味多了。

贾赦最被诟病的是五千两银子就把女儿给卖了,简直禽兽不如。然而,这个说法完全说不通。

关于五千两银子买女儿,是从迎春的哭诉里得到的信息。那么,这个信息是否可靠?稍微用心分析一下就明白了。

迎春方哭哭啼啼的在王夫人房中诉委曲,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 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又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 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

迎春的哭诉里,转述了孙绍祖的话,而孙绍祖的话是在骂迎春时说出来的:“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

孙绍祖是什么人?“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很容易变味。根据贾赦和孙绍祖二人的个性,这五千两银子应该是这样来的:贾赦爱收藏古董,某一次想购进某个古董,但正好手头没现钱,正想巴结他的孙绍祖便主动借给了他,并趁机提出联姻。贾赦本来就厌文好武,孙绍祖的“军官出身”和“指挥之职”都合了贾赦之意,于是“青目择为东床娇婿”。这五千两,应该也是孙绍祖说不需要还了,反正已经成了一家人。

但孙绍祖这种小人最喜欢翻旧帐,一旦感觉到不爽,就喜欢把旧帐翻出来,并把白说成黑。于是,这五千两就成了卖女儿的交易金了。

为什么能肯定贾赦不会卖女儿?因为他从来不是贪财之人,更不是为了钱无恶不作的人。

有两个例证,一是花八百两买嫣红。如果他想惜财,不花一分钱,都能弄到花季少女。只要他开口,自然会有人送上门来。八百两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第二个例证,即是石呆子一事。贾赦看中石呆子的古扇时,并没想要巧取豪夺,而是愿意出钱购买。贾琏谈到了“五百两,先兑银子后拿扇子”,准备公平交易。后来是因为石呆子死也不肯卖,贾雨村想讨好贾赦,才“设了个法子,讹他拖欠了官银,拿他到衙门里去,说所欠官银,变卖家产赔补,把这扇子抄了来,作了官价送了来”。如果没有贾雨村主动往前凑,出了这样一个恶毒的主意,这桩交易很可能就不了了之了。

因此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贾赦作为纨绔子弟,又生在奢靡的贾府,从不把钱当回事,能用钱解决的问题,从来不会用强权,他又怎会突然禽兽到拿女儿换银子呢?

所以,孙绍祖这种小人的话,要辩证地听,批判地听,不能偏听偏信。

作者写贾赦这个人物,只是想呈现一个标准纨绔的形象。这样的纨绔,有着享乐的条件,也有着享乐的思想,胸无大志,活在一个固定的圈子里,平生爱好无非就是古董和女人。但他们并不会刻意去作恶,也不会做仗势欺人的事,尽量不沾染是非。这是属于他们这类人的岁月静好。

如果贾府不败,未来的宝玉就会活成贾赦的样子,只是收藏的癖好稍有不同而已,本质上并无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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