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夏店镇:校园普法 护航成长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校园平安建设,10月29日下午,汝州市司法局夏店司法所所长韩梦娜,作为该市夏店镇毛寨小学新聘请的法治副校长,应邀到毛寨小学为该校全体学生上了一次《民法典进校园》和预防校园欺凌相关知识的法治课。在毛寨

小学6年级教室里,韩梦娜结合小学生成长实际,深入浅出地讲解获得了现场学生的阵阵掌

声。

“爸爸妈妈不经过我们的同意,能花大家的压岁钱吗?”“不能!压岁钱是我们的!”

同学们齐声回答副校长韩梦娜的提问,对韩梦娜讲解的《民法典》中有关法律、法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爷爷想把财产赠与给还没出生的小宝宝,小宝宝能拥有这笔财产吗?”法治课上这个问题引起了学生们的热烈讨论。
    为帮助学生们加深对民法典相关条例的理解,韩梦娜通过向同学们提出问题再进行解答的互动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如压岁钱属于谁、压岁钱能不能由父母随意支配、高空抛物、被小狗咬了是谁的责任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动案例,向同学们讲解《民法典》中的有关法律、法规。

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和该如何面对校园欺凌?韩梦娜结合具体的案例,讲述引发校园欺凌犯罪的原因、犯罪的后果以及如果遇到校园欺凌合理的处理方式。她告诉现场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也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和同学们友好相处,互帮互助,既不能受到来自他人的校园欺凌,也不能成为校园欺凌的实施者,在看到同学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伸出援手,团结友爱。

韩梦娜的普法课,课堂气氛活跃,同学们热情高涨,在轻松互动中学到了法律、法规知识。活动结束时,毛寨小学同学们余兴未尽,纷纷表示:法治副校长韩梦娜老师的这次法治课讲的案例很有意思,和大家生活密切相关,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识。夏店司法所有关人员向现场师生发放了《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宣传册100余份。

“和韩梦娜一样,今年新学期夏店镇聘请了17名汝州市法律专业人士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夏店镇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在全镇中小学系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中小学生从小学习法律知识,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将来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才”,夏店镇中心校长唐亚伟说。(平党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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