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时讯】好消息!储备银行废除出口企业“强制结汇”政策

图为津巴布韦储备银行行长曼古迪亚博士
据《新津巴布韦网》1月9日消息:津巴布韦储备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已决定取消60天出口收益清算政策,转而加强货币兑换的管理。
根据之前的规定,出口商通常获得70%的外汇收入,其余30%按现行汇率转入其津元账户,而无论其属于何生产部门。根据企业经营的行业不同,这些门槛也有所不同。
出口商还被要求在其本地账户中使用外币,期限为30至60天。在1月7日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之后,津储行行长曼古迪亚表示这项政策现在已经成为过去。
他说道:“货币政策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取消必须在60天后清算所有未使用的外汇出口收入的强制性规定,并将所有出口收入的上缴要求由30%提高至40%。” 也就是说,所有出口商现在将获得60%的出口收入,而剩下的40%将保留下来,并按照现行汇率以津元支付。
委员会同意维持外汇拍卖和银行间的市场外汇分配,以符合优先清单,即生产性进口(原材料、消耗品和资本货物)高于服务、教育和组合投资所需的外汇。
货币政策委员会还决定提高外汇市场上外汇兑换点的作用,将外汇拍卖的余额比例从80%减少到40%,符合出口商的外汇上缴要求。
外汇兑换点对小额交易收取的最低保证金由5%增加至8%。为配合个人、中小微企业的外汇需求,外汇兑换点每日最高限额增至2000美元,并允许从个人和公司购买外汇而不受限制。
曼古迪亚称:“储行将继续审查和改进措施,以提高外汇拍卖制度的可持续性。外汇拍卖制度对稳定津巴布韦的货币管理、商品价格和金融体系稳定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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