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理论集大成者,东方的黑格尔:清代刘熙载与他的《书概》

刘熙载先生像

清代是中国传统文化和学术全面总结和集大成的时代。艺术理论在清代也同样得到极大的发展。书法理论作为艺术理论体系的一部分也得到了十足的进展。清代的书法理论家的著作往往具有集大成的特色,有些宏大的气度和开阔的事业,能够广采博收,海纳百川。在众多文艺理论家和批评家中,焕章在前面的数篇文章中,详细的介绍了阮元、包世臣等这些重量级的人物,在清代的中后期,除去上面那两位,同样能彪炳史册的还有本期着重介绍的人物―刘熙载。他是我国十九世纪时期的一位文艺理论家和语言学家。被称为“东方黑格尔”

艺概

清嘉庆十八年的冬月,刘熙载出生在江苏兴化乡下的清贫寒士之家,他的父亲是“监生”,隐居乡间,世代耕读传家。然而十岁时丧父,数年后母亲也故去。家境的困难磨练了刘熙载的意志,道光二十四年中得进士,官至广东学政,晚年曾在上海的龙门书院主讲14年。在他这十四年的讲学期间,总结治学心得,完成了他一生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书《艺概》六卷,而这本书在中国美学思想史和中国文艺批评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中的《书概》篇,集中汇集了刘熙载他一生中对于书法艺术的真知灼见。

清史稿

清史稿中称刘熙载“生平于六经子史及仙释家言靡 不通晓,而一以躬行为重”。他不但对经学、史学、文章、诗词、曲赋、书法皆有极精 深之研究,还对天文、小学、算法有很深的造诣,曾“作《天元正负歌》以明加减乘 除,相消开方诸法”(《清史稿·卷四》)。可见刘熙载是一位学养十分全面的人物。他的治学风格,继承了扬州学派“通 学”之余绪(兴化隶属于扬州,兴化人文,历来“脉衍扬州”)。所以,“(刘)熙载治 经,无汉宋门户之见,不好考据。熟于周秦诸子书,他如天象、地舆、六书、九数、钟 律、方术,皆研通其意”(民国《续修兴化县志·刘熙载传》)。刘熙载的“通学”,让他积累了深厚的学术修养,所以当我们去看他的《艺概》这本书时,定会被他的旁征博引所叹服。

《书概》

““概’之云者,知为简而已矣”。刘熙载反对“以艰深文其浅陋”的不良文风,主张“通道必简”,认为真正高深的理论必须以一种简明易晓的方式来表达。《艺概》一书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为《文概》《诗概》《赋概》《词曲概》《书概》《经义概》六部分,其中除 《经义概》一章专讲八股文写作之外,其他部分都是讨论文学艺术。这本书在中国文艺理论史上是继南北朝的刘勰的《文心雕龙》之后,又一步通论各种文体的杰作。《艺概》中的《书概》部分,收录了刘熙载246条他论书的札记,探源本,析流派,窥大旨,阐幽微, 明技法,涉及书法的艺术创造、艺术风格、艺术形式、艺术技巧以及书体渊源流变 等诸多方面,可谓以检核之笔,发微中之谈。

刘熙载书法

他在《艺概·叙》中说

“顾或谓艺之条绪綦繁,言艺者非至详不足以备道。虽然,欲极其详,详有极乎? 若举此以概乎彼,举少以概乎多,亦何必殚竭无余,始足以明指要乎!是故,余平昔言艺,好言其概,今复于存者辑之,以名其名也。”

他的治学主张是“通道必简”,“真博必约,真约必博”。虽然《书概》中所涉及的书法概念、范畴和命题多为前代书法批评理论家提出过、讨论过,但是刘熙载往往以短短几句 话甚至几个字来评论一位书法家或书法作品,概括一种字体或时代的风格特点, 极其精炼,也极其深刻。简明易懂的方式来表达真正高深的理论也是行得通的。通过简练的学风、宏观方法认识实物和阐释学术,影响后世一批文艺理论家。

刘熙载书法

《书概》中更多的是刘熙载关于书法的观点阐发,,书法批评往往一语击中要害,显示出刘熙载对于中国古代文化和书法艺术有着极深的修养。而对于那些传闻轶事和史料考证的记述少有,摆脱那种“述而不作”的学术研究方法影响。基于他论文论艺立足宏观视野的立场,其书法批评也从晚清书法理论家那种沉湎于点画、用笔、结体章法等书法技法的精细阐发和解说中摆脱 出来,由具体的、局部的、切用的角度拓展为一种融汇了哲学、美学内涵的理性思 考。他以辩证的思想来全面、系统地讨论书法的本质,同时一如他治学无门户之见一样,其书法观念亦无偏激乖戾之失,显示出很高的水平,常常被视为刘熙载是中国古典书法理论的总结性人物。

易传

刘熙载的书法批判理念和美学观点深受着《周易》中《易传》的影响,前面说他是“东方的黑格尔”,这其中就凸显刘熙载理论中的辩证法思想,而辩证法思想的源头便是《易传》。刘在《书概》中开宗明义的指出:“圣人作《易》,立象以尽意。意,先天,书之本也;象,后天,书之用也。”刘熙载一生以经学为主,他非常强调学者要“识得经文本旨分晓”“多读先正”“以穷经为主”,他在谈文论艺的时候就特别突出六经的作用,尤其是《周易》中的《易传》,他认为“制义推明经意,近于传体,传莫先于《易》之《十翼》。”可以说刘熙载的书法批评的立足点就是从《易传》中所引发出来的,而他提出的“意”“象”与书法的关系,已经触及到了书法艺术的本质特征。

易传

《易传·系辞上》说:“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周易》中除了言和意之外,还有一个“象”的系统,即所谓卦受系统,它通过可视的视觉形象来传达微妙难言的意。《周易》就是借助卦爻之“象”来象征自然和社会的现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表达意义,一般要通过语言文字,即“言”和“书”。但《易传·系辞上》里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故“圣人立象以尽意”。言不尽意,故立象以尽意,《周易》在言和意 之间增加了象,形成了言、象、意的互动系统。

鸭头丸帖

在《易传》作者看来,概念化的语言 是凿实的、确定的,因而是有限的。那种语言僵化凿实地界定,往往不能很好地完 成心灵的传达,不能反映出生命内在变化的丰富性和整体性,因而不能充分地表 达“意”。象之所以优于言,就在于象可以超越语言自身的局限性,以一种生命的 代码去模拟生命和显现生命,从而使得象和意之间能够高度融合。象不执着于一 性一能、一功一效,事物之一象,可以孑立应多,守常处变,以一应万,以少总多 这种立象以尽意的思想传统,以及“象”思维的流布,对中国艺术发展影响极大也直接影响到中国书法的意象创造。

皇极经世

刘熙载从书法艺术的实际出发,他书法理解为“象”与“意”两部分,“象”是具体的外在的符号形象,是线条,是点画,是可以看得见的东西;而“意”是书法家试图通过书法作品所要表达出来的精神内涵。他这样就赋予了书法创作的深刻哲理内涵:书法创作虽离不开“象”,但是“象”只是“书之用”,而“意”才是“书之本。”宋代邵雍《皇极经世·观物外篇》云:“先天之学,心也;后天之学,迹也。”

王铎书法

邵雍所谓“心”与“迹”,与书法中的“意”与“象”正 好对应,所以刘熙载还援引了钟繇的名言“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以印证正如“心”与“迹”有“先天”后天”之分,书法中“意”和“象”也有先后之别。刘熙载 借用易学中“意为先天”的命题,来阐明书法家欲书之时“意在笔先”的创作规律,从而揭示了书法艺术中“立象以尽意”的本质特征。刘熙载认为,既然书法要“尽意”,而“流美者”又是人,因此书法必然联结着“观我”;同时,“尽意”又离不开“立象”,这又必然联结着 “观物”。所以,令人饶感兴味的是,《书概》的最后一条是:“学书有二观:曰·观 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如是,则书之前后莫非书也,而书之时 可知矣。”

倪元璐书法

刘熙载说:“与天为徒,与古为徒,皆学书者所有事也。天,当观于其事;古,当观于其变。”书法究竟如何才能够观物取象呢?上面的那就句话就是刘熙载给出的答案,既要师法自然,又要神通古人,归结起来还是中国哲学的核心“天人合一。”观察自然本身的形象,文采,条理之美,同时揣摩书法发展变化的创新规律,这才是书法艺术创作的不二法门。“书当造于自然”,不做作便是自然。

董其昌书法

刘熙载的《书概》所阐发的内容十分广泛,里边汇集了关于他一生治学的心得。限于篇幅,焕章就着重探讨一下他本人的生平,以及《艺概》与《书概》的大致情况。如果大家有机会可以把《艺概》这本书找来看看,相信对自己今后的书法定会大有裨益的。

参考文献;《中国艺术批评通史》

《中国书法史》

《艺概》

《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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