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淮生:《名家与红楼梦研究》
《名家与红楼梦研究》,高淮生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9年12月版。
《名家与红楼梦研究》上编十二章曾以“名家与红学系列”为总题陆续发布于南京大学文学院苗怀明教授创办的古代小说网微信公众号,竟赢得如此评价:此可谓论学之别体!这一评价令笔者欣慰,“别体”之说无疑道出了其中确有的旨趣。
作者致苗怀明信札
其实,笔者撰述“名家与红学系列”的初心则在于讲好每一位“名家”与《红楼梦》尤其《红楼梦》研究的故事,目的是从不同的侧面“昭传”所述“名家”的精神格调和为学旨趣,进而充实笔者所撰述的红学史新著即《现代红学学案》的内涵,姑可称之为“学案外编”。
由以上所述可见,《名家与红楼梦研究》这部小书的旨趣可用以下两句话概述:论学之“别体”,昭传之《世说》。这不过是笔者撰著这部小书的心愿,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名家与红楼梦研究》下编五章可以看作上编十二章的补笔,亦有可观之处,故此编入这部小书。
这部小书叙述诸多人与事之细节,并不取意气用事之态度,亦不取道听途说街谈巷议之“小说”;大抵追踪蹑迹、细细考较而已,不敢稍加穿凿,反失其世情人心之真迹本旨。敬请读者明鉴!
《从清华园到史语所——李济治学生涯琐记》
笔者近来阅读李光模著《从清华园到史语所——李济治学生涯琐记》一书,其中谈“史学家应追求的四个境界”一文道:“李济由此把问题更推向前一步:假古董虽然为害甚烈,但有了细心的人就可以剔除,史学家最大的难题却在于如何处理真材料。真的史料是无情的,它可以为时代风尚加注,可能把个人的思想纳入一定轨道,可以讽刺当代迷信,可能不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如何安排真材料实在需要职业上的胆量。因此,史学家的第三个境界应该是:‘宁犯天下之大不韪而不为吾心之所不安。’原始资料遇到这种有勇气的人,庶几可以相得相辅。”(李光模《从清华园到史语所——李济治学生涯琐记》修订本,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288页。)
笔者撰著这部小书过程中试图“细心”地处理“真材料”,的确不敢懈怠。至于“职业上的胆量”或“勇气”方面则庶几近之,虽不能至则心向往之而已。
《红学学案》
《名家与红楼梦研究》这部小书所述之人与事大抵兼顾以下三个原则:1、若与笔者并无直接或间接之学术交集者不取;2、若对《现代红学学案》写作并无显而易见之借鉴者不取;3、若对读者并无精神激励或思想启迪者不取。有此“三不取”以立此存照,读者应能体谅笔者撰著这部小书之用心,而不至于求全责备了吧!
当然,这部小书所述之人与事远不能与笔者撰述“红学学案”过程中所经历之人与事匹配,其间,尚有可“昭传”之学人虽历历在目而未能一一编述。假以时日,笔者将陆续“补编”以弥补此阙如之遗憾,读者诸君其谅之!
作者题咏
诗云:
2019年10月19日
写于古彭槐园书屋
2016年7月30日下午4时许,笔者赴京拜访胡文彬先生,交流近一个时期的学术活动以及正在撰著的“红学学案”课题的进展,并告知胡先生《港台及海外红学学案》获批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学术信息。
胡先生对《港台及海外红学学案》获批立项给予积极评价,同时希望笔者多注意搜集反映学人的活材料,不能仅留意纸上材料。其实,笔者“红学学案”课题自始至终特别留意这方面的材料,搜罗爬梳过程尚可谓勤奋。
《港台及海外红学学案》
这次交谈中胡先生特别提到笔者曾在河南邓州红楼梦研究会主办的《红学研究》发表过的《李希凡与<红楼梦>》《梅节与<红楼梦>》《蔡义江与<红楼梦>》《胡文彬与<红楼梦>》等4篇文章,这4篇约稿分别刊于《红学研究》2014年第1期、2015年第1期。胡先生很赞赏这4篇文章的理由即不仅具有史料价值,而且文笔活泼,读者更乐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