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学《易经》:坎卦第二十九

【周易经文】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九五:坎不盈,祇既平,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解读诠释】
【29.1】
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
【白话】
习坎,有诚信,维系内心通达,前行必被崇尚。
【解读】
○习坎:
上下皆坎,是为重险,故言习。乾坤六子的重卦,以坎为先,故坎前加“习”,后边的五个不再加。
“坎”,传本《归藏》作荦[luò],秦简《归藏》作劳。李学勤以为“荦”是“劳”的假借,盖《说卦传》以坎为劳卦也。熹平石经《周易》作欿[kǎn],坎之古字。《释文》:“坎,本亦作埳,京、刘作欿。”帛书《易》作赣,坎之通假字。
《序卦传》曰:“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维:
语气助词。《韵会》案:六经惟、维、唯三字皆通作语辞,又训独,《尚书》助辞皆用惟字,《诗》助辞多用维字,《左传》助辞用唯字,《论语》助辞用惟字。新安朱氏曰:惟从心,思也。维糸,系也。唯从口,专辞也,应辞也。然皆语辞,古书皆通用之。
惟、维、唯三字,青铜器铭文作“隹”,甲骨文和金文“隹”字均为鸟形。《说文》:“鸟之短尾总名也。”“隹”与“鸟”同源。“隹”是汉字的一个部首,从“隹”的字与禽类有关。
李守力按:
窃以为“维心亨”之维字兼有维系之义。《周易》之离,帛书均作罗(離、羅均从隹,羅,从网从维),又《周易·系辞传》“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习坎二至五互大离,故离有维系之义。
【29.2】
彖曰: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王公设险以守其国。险之时用大矣哉!
【白话】
彖传说:习坎者,是指重重险陷。水流动而不盈满,历经险地而不失其信实;内心通达:是因为刚爻居中。前行必被崇尚,是因为只有前往方可出险取得功效。天险不可超越,地险是山川丘陵,王公设置险阻以守卫自己的国家。坎卦配合时势的功用真是伟大啊!
【解读】
○水流而不盈:
水流动为阳,坎卦阳爻陷于二阴之中。
帛书《衷》曰:“用六赣(坎)也,用九盈也。”故曰不盈。用六坤卦,何以曰坎?先天坤卦对应后天坎卦故。《序卦传》:“屯者,盈也。”水流而不盈,有恒常之德,故“有孚”。
○行险而不失其信:
此释卦辞“有孚”。坎卦“有孚”有二:一为朝宗于海,是归宿有孚;一为潮汐随月盛衰,是行动有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水行往来,朝宗于海,不失其时,如月行天,故习坎为孚也。”天险、地险皆水流所习:水升天险为云气,水落天空为雨雪,水越山崖为瀑布,水钻山谷为川流,水淌沟壑为江河,然而水流行险,最终必汇入大海,所谓不失其信实也。
按坎卦卦辞“有孚”,《说卦传》“坎为水,为月”,可见《易》已有潮汐随月之说,故《易》以坎为有孚。《乾凿度》曰:“坎北方之卦也,阴气形盛,阳气含闭,信之类也,故北方为信。”《周易集解》引虞翻曰:“水性有常,消息与月相应,故不失其信矣。”王充《论衡》曰:“涛之起也,随月盛衰,大小满损不齐同。”
《周易》以坎为孚:需卦上坎,讼卦下坎,比卦上坎,井卦上坎,其卦辞皆含“有孚”;随卦,四、五刚爻居互体坎卦之中,故九四“有孚在道”,九五“孚于嘉”;九四为睽卦互体坎卦之中爻,故言“交孚”;革卦三、四、五刚爻居互体坎卦之中,故三爻爻辞皆含“有孚”。(详见《周易密钥》:《周易》“孚”字解读)
○乃以刚中:
此诠释卦辞“有孚,维心亨”。习坎二五刚爻居中,故“有孚”,因“有孚”而“维心亨”。《乾·文言》:“亨者,嘉之会也。嘉会足以合礼。”二五刚中笃实诚信,故二至五互大离为夏,嘉会合礼故曰亨(夏、嘉音近义通)。离为火、为心,为羅、为维,故曰“维心亨”。
○行有尚,往有功:
行,便习坎险也。九五既中且正故尚,前往方可出险取得功效。
○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天险不可升,地险山川丘陵,圣人则利用天地之险以避险,先王往往利用自然山川之险设置都城,平原建都则人工设险,修城池,建关卡,守卫国家。这正是“行有尚,往有功”的体现,可见“险之时用大矣哉”!圣人作《易》,即是教导群生把不利因素转化为有利因素。故藕益大师曰:“险之名虽似不美,而险之义实未尝不美。……城池之险以守其国,王公何尝不用险乎?惟在吾人善用险,而不为险所用。则以此治世、以此出世、以此观心,无不可矣。”
【29.3】
象曰: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
【白话】
象传说:水流相续而至,这是习坎的象;君子由此领悟要不断修养德行,熟习教化之事。
【解读】
○洊(jiàn):古同“荐”,再也,相仍、相续也。
○司马光曰:水之流也,习而不已,以成大川;人之学也,习而不已,以成大贤。
○藕益大师曰:常德行,即学而不厌也。习教事,即诲人不倦也。习坎之象,乃万古圣贤心法。
○黄寿祺曰:《彖传》除了解析卦辞行险“有孚”、“心亨”必获嘉尚之外,兼发“用险”的宏大功效;《大象传》则进一步衍申流水有恒、德教常习之理:两《传》解经角度有异,自当区别看待。
○李守力按:
“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常德行也;“维心亨”,习教事也。
【29.4】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
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白话】
初六:习坎,重重险陷,(刚开始就)进入陷阱中的陷阱,有凶险。
象传说:习坎进入陷阱,是因为违反了法则而致凶险。
【解读】
○入于坎窞:
习坎以阳爻为出险,阴爻为小坎,初六阴爻体下坎,曰“入于坎窞”。
窞[dàn],《说文》“坎中小坎也。”虞翻曰:“坎中小穴称窞。”
阴为险(阴险之词即是),故初六喻为臽[xiàn],体坎,故曰窞(坎中小坎),窞字的小篆形象地表现了坎中小坎:

窞字小篆

窞,从穴下臽。坎为穴,穴下臽,象穴下一人下身陷入坑中,正所谓“坎中小坎也”。
臽:小坑,“陷”的本字。

臽字甲骨文

臽,《说文》:“小阱也。从人在臼上。”《周易·系辞传》“掘地为臼”,臼[jiù]犹坑也。
○失道凶也:
初六、上六在二五互体大离“有孚,维心亨”之外,故曰“失道”。
【29.5】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
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白话】
九二:坎有险阻,求取小的收获。
象传说:求取小的收获,因为还没有出离险境之中。
【解读】
○九二体坎,阳爻为习,为行,为出险,然而上卦仍为坎,坎为险,故曰“坎有险”。九二刚中有孚而不正,只是初步出险,是谓“求小得”,尚没有最终脱离危险之中,所谓“未出中也”。
【29.6】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
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白话】
六三:来去都处险陷,往前有险,退居受检,进入陷阱中的陷阱,不可施展才用。
象传说:来去都处险陷,最终没有功效。
【解读】
○来之坎坎:下卦为来,上卦为往,之,往也。六三处上下坎之间,故曰“来之坎坎”,进退皆危也。
○险且枕:
六三阴爻居阳位,不中不正。阴爻为入险。《释名》“枕,检也,所以检项也。”《释文》云:“险,古文及郑、向本作检。郑云:木在手曰检,木在首曰枕。”
坎为险、为检。枕,帛书《易》作訦,訦读枕。
【29.7】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
【白话】
六四:应该用樽装酒和簋盛食祭祖,也可代之以瓦缶装酒盛食,从窗户送入简约的祭品,最终没有咎害。
象传说:应该用樽装酒和簋盛食祭祖,也可代之以瓦缶装酒盛食,因为刚柔交接顺承。
【解读】
○樽酒簋,贰用缶:
樽,帛书《易》作“奠”,《说文》“置祭也。”段玉裁:“置祭者,置酒食而祭也。”
《周易》以阳实为富,阴虚无阳为不富,如小畜九五“富以其邻”,泰卦六四“不富,以其邻”,无妄六二《象传》言“未富”。樽簋,贵族祭祀礼器,樽盛酒,簋盛食,指九五阳爻;缶,瓦缶,下士或庶民祭祀礼器,指六四阴爻。
九五体坎为酒,九五为尊,故曰“樽酒”。二五互体颐,颐为食,下震上艮,震为竹,故有簋盛食象。六四阴虚无阳为不富,故曰“贰用缶”。(见比卦解读:论《周易》以震为缶)
○纳约自牖:
牖,窗户。纳,送入。用瓦缶装酒盛食,把俭约的祭品自窗户送入。为何不走正门?窃以为,古时男子祭祀走正门,女子祭祀只能由窗口送入祭品。所以六四爻辞是讲女子祭祖之事。
李守力按:
《易经》纳甲或为《连山易》干支体系:艮少男纳丙,艮为门(户),丙字古文象门;兑少女纳丁,兑为口,位在酉(西),丁字古文象牖(窗),酉牖同音。
根据《礼记·昏义》,《诗经·国风·召南·采苹》是贵族之女出嫁前去宗庙祭祀祖先的诗。“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安置祭品在哪里?祠堂那边窗户底。今儿谁是主祭人?少女恭敬又虔诚。)
六四得正,顺承九五,所谓“刚柔际也”。六四柔爻,变兑为少女、为献享。女子真诚地以瓦缶祭器在宗庙窗口行祭礼,(可能是没落贵族的女子,坎之时义也)终究无咎。
【29.8】
九五:坎不盈,祇既平,无咎。
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
【白话】
九五:坎中之水流不满溢,出险者只达到水平之地,没有咎害。
象传说:坎中之水流不满溢,是因为守中而没有壮大。
【解读】
○祇(zhǐ),适也,犹言正好是。九五既中且正,守中则不盈,当位则持平。
○中未大也:
祇既平,出险者只达到水平之地。相比九二“未出中”,九五则持中平衡,尚不能扩大其德用。
九五有中正之德,但不能壮大。“大”即是“涉大川”,习坎无乾卦或者巽卦为辅,故“未大也”。需卦、讼卦、涣卦、未济卦(六三)皆有坎卦,卦辞皆有“利涉大川”,盖需讼有乾卦健行,涣卦、未济卦六三有巽为木舟也。同人、大畜有乾卦,蛊、益、中孚有巽卦,皆“利涉大川”也。(详见《周易密钥》:《周易》“涉大川”解读)
【29.9】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三岁不得,凶。
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白话】
上六:用绳索捆绑起来,囚禁于丛棘多险之牢狱,三年不能出来,有凶。
象传说:上六违反了法则,导致凶险持续三年。
【解读】
○徽纆[huī mò]:
皆绳索名。陆德明《释文》:“三股曰徽,两股曰纆。”上六变卦为巽,巽为绳。
○寘[zhì]:
通“置”,囚禁之意。丛棘,即重坎也,指牢狱(圜土)。上六变卦为巽,巽为木,体卦为坎,故曰丛棘。
○三岁不得:
坎为三。(详见:《周易密钥》:《周易》中的数字“三”与坎象)
尧舜时代和周代的监狱称之为“圜土”。据《竹书纪年》记载:“圜土”建于夏后芬三十六年。周代袭用虞制,据《周礼·秋官·大司寇》载:“以圜土聚教罢民;凡害人者,寘之圜土而施,职事焉,以明刑耻之。其能改者,反于中国,不齿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杀。”违法者(罢民)在“圜土”内接受教育改造,能够改过自新者,根据罪行轻重服刑一至三年。“上罪三年而舍,中罪二年而舍,下罪一年而舍”。不能改过者,将永远在“圜土”中服役,如若逃亡,则被处死。又据《周礼·秋官·司圜》曰:“凡圜土之刑人也,不亏体;其罚人也,不亏财。”可见“圜土”中的“罢民”人身和财物不受损失。
○上六失道:
上六与初六同,都在二五互体“维心亨”之外,违背了出险之道。
【习坎卦总结】
乾坤六子的重卦,以坎为先,故前加“习”,后边五个不再加。习坎,重坎也,坎为险,为陷,故彖曰“水流而不盈”(《大象传》常德行)。二五刚中故“有孚”,“行险而不失其信”。因此二五大互大离,所谓“维心亨”也。(《大象传》习教事)“行有尚,往有功也”,是说“用险”,即“王公设险以守其国”。
卦辞“有孚,维心亨,行有尚”是卦爻辞的核心,是习坎之大成。爻辞言历险、出险,卦辞言化险、用险。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面对重重坎陷,初六为涉险之初,入于坎之小坎。阴爻为小坎,阳爻为出险。初六不在二五之中,故象曰“失道凶也”。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阳爻为出险,九二处于二五互体之初,故曰“求小得,未出中也”,九二为习坎之小成,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来去都处坎险,进则险,故退而受检,“入于坎窞”而“勿用”,此互体大离之效也。
六四顺承九五,“有孚,维心亨”之用,故“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行祭享,而“终无咎”。
九五“坎不盈,祇既平,无咎”:九五卦主坎中,故水流不盈,出险者只达到水平之地,象曰“中未大也”,九五为习坎之中成。
上六“系用徽纆,寘于丛棘”:上六出于二五互体,故象曰“失道”。下卦为自然坎险,上卦为人文坎险,故陷牢狱,坎为三,故曰“三岁不得,凶”。
(本文引自李守力著《周易诠释》,最新修订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 ,为文化传统平台原创发布,本链接可用于个人学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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