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食杂店需不需要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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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来看了条新闻《教育部等三部门: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等食品经营场所》。
查了一下,原来是2018年8月20日教育部第20次部务会议、2018年12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9次局务会议和2019年2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第12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的一条:
第二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这一条也没有规定死,“一般不得”、“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这就等于是留好了后门,“二般”的就可以“依法取得许可”。
这一条是根据第十九条制定的。
第十九条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培养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加强对学生营养不良与超重、肥胖的监测、评价和干预,利用家长学校等方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说白点怕孩子吃零售叫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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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胖是一种骄傲。我上初中的时候到镇里读书,镇里人吃供应粮,镇里的孩子都长得白胖,乡下去的孩子都长得黑瘦。因为黑瘦,又没有像样的衣服,乡下的孩子在镇里的孩子面前抬不起头来。
中华民族一直是个崇胖的民族。胖,半身肉也。《礼记·大学》:“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这里的胖已经和品德联系了起来,胖代表心地宽广。瘦就不行了,病字旁,下面一个叟,又病又老。
也就是说,心宽体胖是传统中国人的价值取向,或者叫价值观。
现代中国人觉得胖是丑,这种价值取向来自西方,我们用了40年的时间接受了西方人的价值观。
我们总说,西方对我们进行和平演变,把他们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价值观强加给我们,我们绝不接受,谁接受谁卖国。
现在我们出台法规控制孩子变肥,而现实的成人世界里减肥也是最热门的话题。
我们觉得,我们接受了一个事实——肥胖能带来很多疾病。在接受这个事实的时候,我们都接受了西方的价值取向——以瘦为美。
按照这个推理,全国人都是卖国贼,因为我们是一个崇尚胖的民族,以唐为最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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蔗糖传播到欧洲,主要是在12世纪之后。在这之前,欧洲人熟悉的是蜂蜜。他们隐隐约约地听说过蔗糖。罗马帝国时期,一位从印度回国的将军告诉大家,印度有一种芦苇,不需要蜜蜂,就能直接产出蜂蜜。把蔗糖生产传入欧洲的是阿拉伯人。公元8世纪,阿拉伯人占领了西班牙,并开始种植甘蔗,生产蔗糖。欧洲人自己学会生产蔗糖,是在十字军东征之后。十字军打到中东,把阿拉伯人的甘蔗园也据为己有。欧洲的蔗糖生产长期集中在地中海地区,但产量始终不高。一直以来,糖都是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的奢侈品。
从此欧洲人爱上了高糖食品,一下子把自己吃胖了。进入20世纪之后,基于健康的因素西方人开始减肥。
我们以胖为美的价值取向基于的一个事实是大部分人长期吃不饱,包括建国之后。
如果说传统的农耕生产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那么建国后我们改变了生产模式,进行了大规模的、先进的农业生产,为什么还吃不饱?那时候西方的丁点东西都传不进来,我们以为他们比我们饿得还瘦。
1977年到1979年,我们派出了大量的专家、学者到西方发达国家去考察,突然发现,他们居然都那么胖,我们都干瘦。我们还都吃不饱,人家却在减肥。
基于这样的事实,我们开始打开国门,走开放之路。
中国人吃饱饭的原因是引进了西方的先进技术和生为模式,随之而来的也有价值取向,胖不再代表美,40年过后胖成了问题。
所以说,价值观之争是毫无意义的,一切发展都是基于事实而发生的。
就像现在常有人说改革开放前好,人人平等,没有贫富差距。这是基于现在吃饱了、吃好了的事实,离开这个事实,给你一个月发半斤油、二两肉,看你还觉得那个时候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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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看了那条新闻觉得有点奇怪,我离开学校快20年了,20年前就有这样的规定,并且比现在的规定还严格。
90年代中期就开始整理学校周边环境,主要是清理游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当时工商部门的要求是离学校200米之内不能有这样的经营场所,正在营业的一律取缔。
还有一条规定就是离学校100米之内,不许有食杂店。别说校内,校外都不行。
显然,这条规定并没有得到实施。那时候的主要考虑还真不是为孩子减肥,主要是出于不让孩子乱花钱和安全两方面的因素。安全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校周边的食杂店在上学放学时会聚集大量的学生,挤满了街道,有出现交通事故的隐患;二是食杂店卖的小食品,特别是孩子爱吃的小食品,价值便宜,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现在这两个问题依然存在。
2000年之后,由于利益的驱使,也是由于学校周边食杂店的竞争激烈,一些经营者通过各种手段进入校内。总体上说,进入校内食杂店经营的小食品质量是高过校外的,校方也有安全性的考虑。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越治理越严重的现象?
利益驱使。
一个1000人学校里的食杂店,一天的营业额不止2000元,学生在校时间是180天左右,一年就是36万。我问过这样学校内的食杂店老板,我说的是珠海,他们一年的经营费用最少是20万。大概是明的10万,背后的10万。
利益驱使的背后是以权谋私,这是校内食杂店得以存在的事实。
现在我们说小食品高盐、高糖及高脂肪,容易把孩子吃胖,其实真正吃胖的人都站在学生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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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给农民工子弟办的学校来说,食杂店收入是他们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国家给的补贴支付不了学校的开销,平时的食杂店收入可以应付个水电费,珠海的一个农民工学校校长就这样和我说。如果把校内食杂店取缔了,他们的办学将是举步维艰。
所以,现在的事实是我们还没有完成全民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并不是孩子胖不胖的问题。
《规定》主要讲了孩子在校用餐的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于一些农民工来说,问题并不是用餐的安全问题,而是能不能上、上不上得起的问题。
至于校内的食杂店是否应该取缔,现在这种以营利为目的的当然应该,但学校内确实需要有一个能和教育相结合的非营利买卖场所,花钱也是需要学习的,生活教育在我们现在的学校教育里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