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明星单身约炮究竟是不是可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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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组男明星疑似与女子睡觉的照片被曝光,他标志性的耳环以及那憨态可掬的睡姿,激起了广大女粉丝和路人的极大兴趣。

偶像自然不甘心被这样曝光隐私或误解,从声明到暂时隐匿,都反映了一个人以及一个团队在面对突如其来的戳穿或脏水时的破败心态。

但事态往往不会随着当事人的意愿去发展,从大众心理角度来讲,一桩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最好不要在我这儿爆发,但如果有了一个人带头,那么我也就可以胆大地去趋之若鹜一下了——所以,就又有了音频、聊天记录等所谓证据相继曝光。

FreshFun小助手

我们不去探究“约炮”、“睡粉”一事真伪,只来讨论一下明星偶像与粉丝之间存在的关系。

光鲜靓丽的偶像,万众追随的男神,女粉梦寐以求的小鲜肉,原来私下里撕掉面具之后竟然如此接地气——这是广大女粉首先惊诧的。

然后还有具体的关键词“有点痛”、“伦家心里”、“傻瓜”等等,更加让神变成了人,也就此仿佛在昭告天下:偶像不是不可以得到的,偶像甚至还是可以睡到的,YY也可以变成真正的肉体摩擦。这是一场励志的大戏。

可是,如果就此将之看成那些钟爱明星偶像的粉丝的某种福音,那也是有点痴人说梦,是有粉丝被约炮睡到了偶像,可那也跟彩票站有人中了大奖不代表身为彩民的你也会中一样,即便“也会”,那这里的概率也是极低的,几乎等于零。

也有人针对这件事发出了“单身约炮不可耻”的正义宣言,从血气方刚荷尔蒙、正常生理需求到人生来自由等角度,来论述约炮这件事的合理性,以及也有人从动情和热衷两个角度来对事发明星寄予相当呵护的同情心。

(某网友昨天的留言)

确实,任何单身的人都有约炮的权利,甚至我们还可以在剔除道德束缚之后去说,任何人都有约炮的自由、约炮也是人权,等等,这种诞生于人类本能和美好情愫的事情当然跟可耻无关。
但是,问题是你是明星,你有相当丰富的人设,也就是说一件商品上注明了功能特性甚至格调。

你昨天曾经说“喜欢天使般的女孩”,今天就约网红妹子,那当然会让部分粉丝失望。从明星约炮被曝光得到失望和不再信任,这不是挥舞道德大棒,也不是干涉自由,而是基于消费者对于发现商品弄虚作假之后的常态反应。

没有可耻不可耻的说法,但却应该有到底谁是受害者的追问。
比如男明星在一系列合法正当的成年人行为之后,突然遭到对方单方面的曝光隐私,别说这是靠卖脸和讨好粉丝的明星,就是你们单位的某个科长,他也会下不来台觉得难堪啊。毫无疑问,他的隐私被曝光了,被置于千万人的眼皮底下,被动承受千万人的吐沫星子。

起码曝光别人隐私的人,不应该得到同情,而被曝光的人,即便作为明星理所应当承受这些压力和遭遇,那也应该是某种程度上的“受害者”。
正如我们当年同情阿娇一样,虽然她的人设坍塌了,但我们不会觉得她真的做错了什么,她是盗取陈冠希老师硬盘并将照片公布出来这种行为的受害者。

小鲜肉从神坛上被拉回到人间,这样的事至少也有一点好处,就是“人就是人而不是神”应该成为包括粉丝在内的每一个人的基本共识。
从这样事情,我们也应该想想,包括明星在内的名人或者网红,他们到底睡不睡自己的粉丝,以及是以怎样的方式睡?世界一定是具有客观规律的,没有被放在阳光下暴晒,不代表它们不存在。

网红变现,现在渠道多了,除了不算优雅的小广告,还有分答这种堂而皇之的直接付账方式。
那么受众更庞大的明星呢,他们打扮自己讨好你、获得越来越多粉丝的越来越剧烈的拥戴,目的是什么呢?或者说在挣了很多钱之后他的人生终极幸福是什么呢,他的美好人生是否也应该包含着人类基本的天性和欲望呢?

白莲花或者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使人设走到了尽头不是坏事,接近真实自己的人设并仍然可以获得粉丝的痴迷拥护,这才是强大的偶像。譬如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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