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障碍诊断的一般原则
1.多方法、多途径测评
目前用于学习障碍诊断的方法和收集资料的途径有许多种,每一种方法或途径所提供的信息只是局部的,仅反映儿童的某些方面的特点,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需要把多种方法及途径适当地结合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另外,由于评价者自己、同伴、教师、家长、专家等分别处于不同立场,所报告的信息虽不完全一致,但对学习障碍的诊断均具有参考意义。因此在诊断中扩大信息获取途径对全面了解儿童表现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2.多指标考察
目前学习障碍诊断所用工具一般是针对某一领域的专项量表或问卷。因此造成对某些症状的诊断比较敏感,而对另一些症状的诊断不太敏感的现象。如果采用单一问卷或用量表测评单一指标,那么有可能把某些学习障碍儿童排除在干预对象之外。运用多个量表或综合性量表测评被试的多项指标并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可以尽量提高诊断的准确性。
3.多方面人员共同商议作出决定
学习障碍的诊断不是诊断者或被诊断者个人的事,它涉及到儿童本人、家庭及学校等各个方面。因此在进行诊断时,应由家长、教师、学校心理学家及学习障碍专家组成诊断组,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可能条件,并应事先征求儿童本人意见。只有这样,才能使诊断具有一定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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