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本就多乖舛,因“电梯故障”耽误高考的考生并不冤
【家教智慧 第831期】
年年岁岁有高考,回回高考有迟到。虽然学校、教师、考生和家长对高考都是重视得不能再重视了,但每年高考,不仅有考生确因记错考点、时间、睡过头等个人原因迟到外,也有“不可抗拒力”等客观原因,如今年高考“电梯事故”原因导致的考生迟到。
6月8日,高考第二天,下午英语考试前,山东济宁市6名高考考生被困在某酒店电梯内40多分钟,遗憾错过了考试。据媒体报道,几名考生14时15分乘电梯被困,通过紧急呼叫按钮要求工作人员拨打119,却被一拖再拖,直到14时55分才被解救出电梯。“获救”考生虽火速赶往考场,但仍比考试规定的截止入场时间晚了10分钟,未能参加外语科目考试。这起高考迟到,是由于电梯故障导致的意外事故,对于考生来说,属于“不可抗拒”的。6名考生“寒窗”苦读12载,对考试也是重视有加,住在离考场地最近的酒店(从酒店到考场不足800米),正常情况下,这些住在5楼的考生坐电梯到1楼,最多也就1分钟。走出电梯再走到考场,也不会超过10分钟。英语考试截止入场时间是14:45,这些考生14:15分走出房间到入场截止时间有30分钟,正常情况下,是可以很轻松地到达考场的。
但人生无常,事事难料。我们每个人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中心,只是这个世界的一分子。这个世界不会只绕着我们一个人旋转。对我们每个人来说,生活不可能会按照我们自己的设计按部就班进行,本就由许多一个个意外的小概率事件而组成,所以,从主观上来说,电梯停摆,对这6名考生不公,他们实在是太冤了;但从客观上来说,电梯停摆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
此事发生后,相关部门、学校、酒店都非常重视,与考生和家长如何协商解决我们暂切不表,高考过后,有一种提议,既然这些考生迟到不是因“个人原因”而是由“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一次补考的机会呢?
为此,新浪微博@头条新闻还发起了一项名为“高考因不可抗力迟到,是否应得到补考机会?”的调查,截至发稿,已有超过25万人投票,超11万人投给了“不应,不能因个别破坏公平”,占比44%。余下认为“应该,特殊延误应该补考”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网友分别占比32.3%和23.7%。
还有网友列出了补考的先例:一是2006年,福建建瓯市因洪水,国家批准高考延期;二是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四川和甘肃灾区12万名考生延迟参加高考;三是2015年6月8日下午,安徽省芜湖市某考点高英语考试时听力播放设备疑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播音。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10号下午对1200多名考生的英语听力重新考试;四是2014年高考前夕的5月31日,江西高三考生柳艳兵、易政勇见义勇为负伤不能如期参加当年高考,两人随后还是得到了补考、单招的机会,此事当时被很多人认可与点赞。
也就是说,高考虽然严肃,但“补考”也并非不可。但大家注意,要给因“不可抗拒力”耽误了考试的考生“补考”机会,首先当弄清“不可抗拒力”的内涵。
“不可抗拒力”其实是一个法学名词。指当事人不能预见和人力所不能抗御的强制力量,如台风、洪水、地震或战争等。在刑法上,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不负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因不可抗力而未能履行合同或引起财物毁损的,不负赔偿责任。
显然,像2006年的福建洪水,2008年汶川地震,明显属于“不可抗拒力”,适用于“补考”显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2015年的听力故障,是发生在考场上的“不可抗拒力”,对考点考生来说,本身按照考试规定、考试时间来参加考试,“考生集体”注意,这里是“集体”并没有耽误考试,因此,给予补考也是完全应该的;而2014年为江西见义勇为负伤不能如期高考的英雄提供“补考”机会,是彰显正能量,具有极强的时代导向作用,是值得点赞的。
综上,因“不可抗拒力”耽误考试而给予的“补考”,都是区域性的、集体性的、普惠性的,而为英雄单设的补考则具有一定的社会导向性,而“电梯故障”充其量不过是一般的“意外事故”,是算不上“不可抗拒力的”。这6名考生,只是普通的耽误了考试,对他们个人而言,的确冤枉,但并没有“表彰”“弘扬”的价值。
退一步讲,如果给因“电梯故障”而耽误考试的6名考生补考机会,那么,那些“坐车的中途抛锚、交通堵车、一般性的大雨、甚至因没有听见响铃睡了过头、没有提前‘踩点‘走错了考场等的考生迟到,就都可以列为是因“不可搞拒力”而耽误考试,堂而皇之地要求补考了。
在我国,高考无疑是最严肃最复杂高的“最高级别“考试,恢复高考后的四十多年实践也证明,高考是“目前最好的保障社会公平的制度”。为了确保公平,每年组织的高考都是一项浩大的工程,而理由不充分的额外的“补考”无疑会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社会成本,这既不符合节约、严肃的原则,更涉嫌违背程序正义,对那些按照考试规定要求、按时、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也是极不公平的。
实际上,每年的高考,总有少数考生因天气、意外、伤病等各种突发原因影响考试,对考生来说,错过了一场大考试,但对整个考试来说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月有阴睛圆缺”,“事有意外偶然”“此事古难全”。人生之路漫长,多有崎岖坎坷,对因各种意外耽误了考试的考生来说,不仅是教训,更是一次人生的考验和历练。愿我们这些考生同学,走出“冤枉”的阴影,不要因一次考试的“被跌倒”就从此一蹶不振,正确的做法,当是面对现实,挺起头,昂起胸,重新振奋精神,重新踏上人生的新征程,条条大路通成功,只要努力,明天的太阳将会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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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玉柱,中学高级教师,中国教育新闻网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山东省教育技术装备专家委员会委员。 此为平湖一柱公众号原创首发作品,转载请务必标注来源,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