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起,福州电价有变化!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国网福州供电公司:  

现将《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6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次电价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要会同当地电网企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次降价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