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实施 湖州发布浙江省首个制止餐饮浪费地方标准

戴正聪 · 2020-11-30 18:08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日前,湖州市正式发布《餐饮节约行为导则》地方标准,并将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是浙江省首个制止餐饮浪费地方标准。据了解,我国目前已出台了《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餐饮行业为保证服务质量也建立了服务标准、卫生标准等,但针对餐桌浪费现象,却没有很好的规范方式,针对餐饮浪费几近空白。近年来,各方呼吁制定“制止餐饮浪费”标准的声音此起彼伏,探索将反对餐饮浪费纳入相关标准的工作也在进行时。湖州市级地方标准《餐饮节约行为导则》的制定实施正是浙江省在该领域的一次探索和创新。

该标准汇聚市文明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力量,由市标准化研究院起草而成。综合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面对社会中存在的餐桌上铺张奢侈等浪费行为,着眼建立不敢、不能、不想浪费的长效机制,多管齐下建立节俭用餐提醒激励机制、铺张浪费评价惩戒机制、节俭消费倡导监督机制等,以明确的“细化量化”要求约束狠刹浪费之风,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针对社会餐饮、集体食堂、城乡家宴、网络订餐、家庭用餐5种情况分别制定了对应的防止浪费行为导则。其中既包括当前社会广泛倡导的“分餐制”“公勺公筷制”等,也有不少独创的、颇具特色的方法和手段,如设立绿色点餐专员,在餐前、餐中和餐后开展文明用餐服务和宣导工作;倡导标注食材份量,建议标注主要食材热量,在套餐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提供“半份菜”“小份菜”“拼盘菜”,推行“N-1”点餐模式;将“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情况纳入到餐饮服务单位的动态等级评定标准中,融入“红黑榜”管理,引导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等。

据悉,下一步湖州将继续加强餐饮行业规范的建设,通过制定和实施餐饮企业管理、餐饮制作、餐饮消费、餐厨垃圾处理系列标准,把防止餐饮浪费这篇大文章做深、做细、做好,做出水平,推行科学、节约的餐饮行业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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