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龙已逝,法依旧!
最近龙哥很火,那晚昆山出事,我和阳哥凤姐也在苏州街头,噩耗传来心中五味杂陈,据目前公开信息,无论是否属实,能够看到的轮廓如下:
龙哥背景不好,有前科,爱文艺好纹身,易怒易喜且喜怒无常,把酒言欢风流倜傥,不拘小节,明事理见义勇为获嘉奖,兄弟众多非常豪爽,酒后驾宝马出游,遇犟人挡道,虽哥违章在先,但犟人不识大体与哥友争斗,哥怒,提刀下驹,劈之,谁料酒后乏力,未劈几下,刀落反被犟人劈毙,殁年三十有六。
事后哗然,有喜有怒,鄙人以为:龙哥逝,犟人收监待判,后事如何无非如此。
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构成正当防卫,因龙哥生事行凶,气势汹汹且有杀人之举,遂可无限防卫,犟人自救无过,龙哥咎由自取!
防卫过当,定罪免刑
构成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因龙哥主动行凶,气势汹汹且有杀人之举,劈中刀落,犟人反劈数刀,超出必要,因担责,但有情可原从轻发落!
故意伤害,判处缓刑
犟人入罪,虚之实之,有罪可伏法,无需坐牢则平民愤!
编者杂谈
司法裁判是平衡各种观点和利益的过程,需要专业的训练和丰富的经验积累并结合当前的社会情况做出的综合判断,鄙人认为:
1、当前社会基本面稳定,国家扫和除恶,龙哥有涉黑嫌疑,且先动手生事并率先使用兵器;
2、于欢案垫底,公众对正当防卫的讨论已有一定基础且对比于欢案本案善恶更为分明;
3、具体裁判结果无法推测,各位看官也如此,虽均同仇敌忾,但法律是个技术活,不看卷宗并拿到一手材料无法准确分析,我等均为盲人摸象,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此时断言未必过于片面。
建议:各位看官,冷静观之,静等其变,与其个案讨论不如推动制度设计,让正当防卫成为一项不需要专业武师和律师培训,就可以简单掌握的家庭常用技巧,那时龙哥也可安息。
耶稣对他说:“收刀入鞘吧!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
(马太福音 26:52 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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