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执法抽查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分别有六大关键类不合格项目,看看你们工地也有...

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7号)等规章文件的要求,强化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执法抽查工作,具体抽查情况如下:

  一、抽查总体情况
  2020年,市监督总站共随机抽取建筑起重机械360台(其中塔式起重机220台,施工升降机140台),涉及54项工程、70家产权单位,29家拆装单位。经实体检测整机合格292台,合格率为81.11%,其中塔式起重机合格171台,合格率77.73%;施工升降机合格121台,合格率86.43%。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68台整机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责令停机整改,经专业检测机构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27家责任单位(其中施工总承包单位6家,监理单位1家,拆装单位2家,产权单位18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拆装单位北京天宇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安装作业的行为,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已对该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二、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关键类不合格项目情况
  (一)2020年塔式起重机抽检关键类不合格项目排序
  从抽查不合格塔式起重机的关键类项目来看,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20台塔式起重机存在塔式起重机之间相互干涉的问题;二是14台塔式起重机存在塔身主肢结构焊缝有裂纹、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和起重臂节上弦连接螺栓开口销缺失等问题;三是11台塔式起重机存在塔身主肢开裂、在塔身主肢上施焊等结构问题;四是3台塔式起重机存在钢丝绳防脱槽装置失效的问题;五是3台塔式起重机存在垂直度超标的问题;六是3台塔式起重机存在塔机临近架空输电线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问题。
  (二)2020年施工升降机抽检关键类不合格项目排序
  从抽查不合格施工升降机的关键类项目来看,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6台施工升降机存在未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安装附墙架、标准节自由端超高的问题;二是3台施工升降机存在垂直度超标的问题;三是3台施工升降机存在标准节水平杆缺失、斜腹杆开焊的问题;四是3台施工升降机存在标准节齿条螺丝缺失、连接螺栓松动的问题;五是3台施工升降机存在首层防护棚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六是2台施工升降机存在行程限位开关失效的问题。
  三、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在用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不到位
  1.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朝阳区孙河乡前苇沟组团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一标段,经实体检测发现:现场10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分别为京CP-T50823、京FS-T50453、京FS-T50451、冀FJ-T03045、京HR-T50545、京FS-T49816、冀FJ-TO3043、京HR-T50545、京FS-T50450、冀FJ-T03046)存在塔式起重机之间安全距离不足2米的问题。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顺义区后沙峪镇顺义新城第19街区SY00-0019-0075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经实体检测发现:现场登记编号为京YQ-T50406的塔式起重机与现场登记编号为京FS-T49693的塔式起重机安全距离不足2米。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中铁建工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BPY-L010、BPY-L01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经实体检测发现:现场登记编号为3124-014695的塔式起重机与现场登记编号为3124-013204的塔式起重机安全距离不足2米。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中铁建工集团北方工程有限公司未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4.河南正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顺义区仁和镇第5街区05-03-04-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顺义新城第13街区SY00-0013-601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经实体检测发现:使用单位河南正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
  针对检查发现的上述安全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对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记分处理。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核不严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监理的房山区长阳镇06、07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七片区项目,存在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无证上岗作业的违规行为。
  针对检查发现的上述安全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对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记分处理。
  (三)拆装单位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安装作业
  1.北京天宇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D1住宅等9项(大兴区庞各庄镇隆盛园住宅小区二期D区项目)安装的D2住宅楼登记编号为京DX-S51520的施工升降机,由上至下的6道附墙架均未按方案要求采用Ⅱ型B附墙架,其中4道附墙架同一位置处斜撑杆使用架子管焊接在附墙架架体上。拆装单位北京天宇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按照施工升降机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安装的违规行为,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对北京天宇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3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000元的罚款,并暂扣北京天宇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2.北京华源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10C-21住宅楼等23项(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环境整治定向安置房项目)安装的5#住宅楼登记编号为京DC-S53264的施工升降机,从上至下一共6道附着,其中从上向下第2、3道附墙架同一位置处均缺失斜撑杆。拆装单位北京华源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按照施工升降机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安装的违规行为,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拟对北京华源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暂扣北京华源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产权单位未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1.北京群林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大兴区黄村镇三合庄村DX00-0202-6009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提供的5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SY-T30610、京SY-T23961、京SY-T35795、京SY-T30609、京SY-T23953),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起重臂第7节、8节安装顺序错误;防攀爬装置焊接在标准节上;变幅钢丝绳防脱槽装置缺失;顶升套架爬梯护圈缺失;防磕碰开关失效
  2.北京亿力创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顺义区仁和镇第5街区05-03-04-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提供的4台施工升降机(登记编号为京CY-S35906、京CY-S53279、京CY-S53280、京CY-S42822),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极限开关失效;垂直度超标;标准节斜腹杆开焊;首层防护棚不符合标准要求。
  3.北京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为顺义新城第13街区SY00-0013-601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提供的4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TZ-T46540、京TZ-T46457、京TZ-T42691、京TZ-T47300),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垂直度超标;标准节休息平台未固定;塔式起重机专用配电箱未设置在人员易操作区域;司机室观察玻璃被遮挡。
  4.北京博奥顺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D1住宅等9项工程提供的3台施工升降机(登记编号为京DX-S40988、京DX-S51288、京DX-S51520),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标准节齿条固定螺丝缺失;标准节水平杆破损失效;吊笼与登机平台间距大于50厘米。
  5.北京酒仙桥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通州区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三标段工程提供的2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MY-T49442、京MY-T49439),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塔身主肢连接焊缝有缺陷;标准节连接销轴开口销缺失;标准节拼接螺栓多处松动。
  6.北京天润新安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密云区檀营乡MY00-0103-6002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提供的2台施工升降机(登记编号为京MY-S42698、京MY-S39508),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垂直度超标;标准节横梁变形;销轴止挡板失效。
  7.北京万盛汇鑫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1#住宅楼等11项工程提供的2台施工升降机(登记编号为京TZ-S51414、京TZ-S48404),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急停开关失效;上极限装置失效;极限开关失效;销轴止挡板失效。
  8.北京中天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丰台区长辛店镇张郭庄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提供的2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CY-T33833、京CY-T18511),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标准节连接螺栓多处松动;开口销多处用铁丝代替;钢丝绳防脱槽装置失效。
  9.天津寨良机电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BPY-L010、BPY-L01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提供的2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3124-013204、3124-014695),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现场登记编号为3124-014695的塔式起重机与现场登记编号为3124-013204的塔式起重机安全距离不足2米;基础积水。
  10.北京鑫良盛建筑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昌平区沙河镇丽春湖LCH-010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提供的2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FS-T42264、京FS-T42265),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标准节连接螺栓多处松动;起重臂回转范围内建筑物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钢丝绳防脱槽装置失效;爬梯变形。
  11.北京燕钲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为昌平区沙河镇丰善村职工住宅项目提供的2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FS-T52812、京FS-T52764),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起重臂斜腹杆变形;钢丝绳防脱槽装置失效;销轴止挡板失效;自由高度超标,未采取附着措施。
  12.北京佳路机械运输有限公司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三期及“北四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A组团工程提供的2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CP-T32082、京CP-T53756),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塔身过渡节与平衡臂连接螺栓松动;钢丝绳防脱槽装置失效;标准节连接螺栓多处松动;主卷扬制动片磨损严重,制动轮有可见裂纹。
  13.北京安泰顺昌商贸有限公司为北京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8合同段提供的2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CP-T32082、京CP-T53756),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起重臂节开焊;上回转支承开焊。
  14.北京兴义宏祥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首钢滑雪大跳台中心工程提供的1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MT-T50593),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起重臂节上弦杆第一、二节连接处连接销轴开口销缺失;顶升横梁防脱装置缺失; 休息平台多处连接螺栓松动。
  15.北京顺博伟业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顺义区仁和镇第5街区05-03-04-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提供的1台施工升降机(登记编号为京SY-S53070),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垂直度超标;自由端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未采取附着措施;吊笼笼顶护栏变形。
  16.北京合力丰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10C-21住宅楼等23项(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环境整治定向安置房项目)提供的1台施工升降机(登记编号为京DC-S52156),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极限开关失效;开口销多处用铁丝代替。
  17.北京富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为石景山区衙门口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回迁安置房二期1616-624地块工程提供的1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HD-T52377),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节圆钢焊缝开裂;配重标识不清晰;司机室视野有遮挡物。
  18.北京天平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丰台区长辛店镇张郭庄村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提供的1台塔式起重机(登记编号为京TZ-T20285),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垂直度超标;基础积水;顶升套架外侧爬梯缺少护圈。
  针对检查发现的上述安全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依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常抓不懈,强化机械人员安全管控
  一是确保机械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各集团公司、项目部要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京建施〔2008〕368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7号)的有关要求,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二是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和司索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审查力度,确保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与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管理系统人员信息一致。
  (二)抓住要害,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管控
  一是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塔机顶升、附着环节,拆装单位要严格按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履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程序,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施工作业。二是在起重机械使用环节,产权单位应进一步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日常维护管控力度,严格按照要求为建筑起重机械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对建筑起重机械实施日常维护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三)多措并举,持续加大建筑起重机械抽查力度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一方面要对设备注册登记、使用登记、安拆告知等重要环节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核;另一方面,针对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产权单位及拆装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方面的履责行为,有计划、分阶段的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鼓励各区在建筑起重机械执法抽查中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设备进行实体抽查,多措并举,切实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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