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一中李展飞——《奇葩老师VS奇葩家长?》
看到一则新闻,觉得很有代表性,所以就拿出来说一说。先上图: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孩子写作业不认真,被老师罚写。引起了家长的不满,于是在群里对老师的做法提出了异议,结果老师也不是善茬,直接反唇相讥,认为家长本末倒置,堪称奇葩。而家长更是不依不饶,声称要投诉到底。
最新消息是,该老师已经被责令向家长道歉。
01
先说老师的问题。
这位老师自称是“从教近二十年”,想来大概比我稍微大一些。按理说从教这么久了,应该是经验比较丰富的老教师了。在处理这种事情上,应该是有分寸的,然而从这段聊天记录上,我并没有看到这种迹象。
其实这种情况与上课的时候突然遇到一个学生捣蛋是一个道理。如何处理?
原则只有一个:先稳面,后抓点。一要干净利落,速战速决。二要防止顶牛。三要使大部分同学切实受到教育。
绝不能因为一个学生,把一节课都耽误了。更要防止出现顶牛的局面,导致教师的个人威信扫地无法收拾的局面。
比如上面与家长的情况,已经是事实上的顶牛了,最终两败俱伤。
按照刚才说的原则,其实遇到这种情况,完全没有必要如此。自己教育遭到质疑不可怕,可以私下沟通,也可以让家长去学校反映。但是不该说一些冷嘲热讽的话,否则很容易被扣帽子。如果你做的对,自然不怕质疑,即使家长说的难听,你也可以无视,如果你是对的,其他家长自然会支持你。然而一旦你做出过激反映,这样在其他人心中自然低了一个档次。
这样直接怼,也是反映了情商问题,互相不理解正常,谁又不是圣人,关键是否能够合适去沟通。作为一名有着“近二十年”教学经验的老教师,显然,这种沟通能力是不够的。
究其根本,我觉得恐怕是这位同行当“孩子王”的时间有些长,习惯了“说一不二”的感觉,按照这个教龄,恐怕学生的父母都是他的学生辈的。骤然被人质疑,自然要勃然大怒了。
其实静下心来,我觉得作为老师也要转变一下自己的观念,作为专业的教育者,面对并不一定专业的家长,老师其实也应该想方设法与家长沟通,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而不是不屑一顾,更不能“闻过则怒”。教师,也要走出自己的小天地,不能“占山为王”,满身的逆鳞,摸不得也说不得。
再回到这件事上来,这位老师罚写的数量,是不是确实超了正常的范围呢?如果只是罚写三遍五遍,估计家长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而比如罚写一百遍甚至几百遍,这显然就过了,正如家长说的那样,不是在做“有用功”了。
最后再说一句,教龄长,有时真的不能代表什么,颇有些倚老卖老的嫌疑,只能让人生厌。
02
说说家长。
我之所以先说老师的不是,是因为我是老师。所以我更容易从老师的角度去发现这位同行的不足。
当然,我也是一名家长,从家长的角度来看,这位家长的情商其实也不高。
这位家长输就输在了在群里公开批评老师的教育理念,显然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是很不合适的,哪怕再有理去反驳老师的教育理念,从这一点做人处事来说就已经输了。
且不说这位家长对于教育是否专业,即使是专业的,同样也是老师,我们是不是就要去公开质疑孩子的老师?我觉得显然是不合适的。有问题可以私下沟通,而不是当面指责。这一点也如同平时教育学生,表扬尽可能当众,批评则尽可能私下。因为涉及到一个自尊的问题。
罚写这种事,有没有用呢?
我觉得是有用的,虽然我很少罚学生写。起码在我读书的时候,我是经历过被老师罚写多少遍的这种情况的。
在两点上的,我觉得是有用的,一是确实增加的记忆的强度,二是这种被罚写的感觉确实不好受,对学生确实有一定的惩戒作用。关于这个问题,我曾经在以前的文章里谈到小学的时候被徐老师罚写的事情,多年以后,剩下的唯有感激。
罚写固然枯燥,但是只有学生有了切身体会之后才会按要求去做,而一旦有家长撑腰,学生则会明里暗里反抗,行事更加肆无忌惮。那学习中本来该认真完成的变成了马马虎虎,知识漏洞百出,到最后孩子基础不行,成绩不好,孩子自己着急,家长生闷气。
作为家长,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是老师,是否乐意被别人当众质疑?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道理是再简单不过了。
03
再说说孩子。
与其说是谈孩子,不如说是谈教育。更具体地说,则是谈关于惩戒。
教育需不需要惩戒?
当然需要,毫无疑问。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惩戒权说到底不是教师需要,而是学生需要。换句话说,惩戒权并不是给了教师什么权力,而是给学生正常成长以保障。
教育惩戒就好比车辆的刹车一样。惩戒权是对学生的一种控制,当学生不能自我控制时,教师通过惩戒用外力来控制学生。如果没有刹车,就不知道车会开到什么地方去,速度、方向都无法控制。
缺乏惩戒的教育,把孩子溺爱成温室的花朵,经不得外面的一丝风雨,让孩子的身心都变得很脆弱,承受能力都很差。
说服教育不是万能的。就像“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这句话真的误人不浅,骗你没商量,它不但把老师置之“跳进黄河洗不清”的绝境,也蒙骗了所有的家长,制造了家校矛盾,而最终耽误的是学生。这句话体现是脱离现实的理想化,其实是虚空,不符合实际,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的。
“以学生为主体”和“顾客就是上帝”,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它们都是走了极端,都是一味地强调迎合一方,而忽略甚至贬低另一方。双方连最基本的平等都没有,还谈什么尊重和信任。所谓过犹不及,走极端其实就是一种错误的行为。
对孩子(学生)进行说服教育是必须的,但适当的惩戒,也是必不可少的。它们就像马车的两个轮子,缺少哪一个,不但会让拉车的特别累,而且车子会跑偏,还时刻有翻车或车毁人亡的可能。
04
再说说家校合作。
家长和老师,是战友,绝不是敌人。
不管是家长还是老师,都不应该把彼此推到对立面上。因为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共同教育好孩子。
家长又想让孩子学习好,又不想让老师管教的想法是极端错误的,这个与既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是一个道理。适度的惩戒是必须的,而且也是非常有效的,家长要支持和理解。
当然,如果老师确有过重的惩罚措施,家长提出意见也是合理的,但要注意方式,可以私下向老师提出来,或者是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让领导代为传达,在班级群里公然和老师发生争执,且对老师进行攻击和威胁,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对教育孩子有百害而无一利。
家长与老师意见不一样时候,一定不要公开场合批评,更不能在孩子面前抱怨,把这种消极情绪传给孩子,但每年总有家长进入到无知者无畏的境地。
老师和家长,各司其职,不失位,不错位,关键的时候相互补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才能教育出更优秀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