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澄注道德经述成·道经·二四章
道经·二四章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其于道也,曰余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也。
吴澄:又以人之行立譬前事。立与行亦因其自然,或于自然之外而求益趺立,起其踵而立以增高其身,跨开其足而行以增阔其步,暂时如此而不能久也,终必不可以立,不可以行而遂废。彼自见者之终不能明,自是者之终不能彰,自伐者之终无其功,自矜者之终无所长,亦若此焉尔。食之不尽者曰余,肉之附生者曰赘,物兼人与鬼神而言。自见、自是、自伐、自矜之人,若律之于自然之道,譬若食之已余者不当食,行之如赘者不当行也。加多于常分而不可用,幽显之间有物亦当恶之,而有道之人不肯以此自处也。或曰行读如形,古字通用。司马氏曰: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赘之形适使人丑。苏氏曰:饮食有余则病,四体有赘则累。
原成:炊者不立。自视者不章,自见者不明,自伐者亡功,自矜者不长。其在道也,曰馀食赘行。物或恶之,故有欲者弗居。
原成:吴氏及先贤注释此章时,皆循儒家从人文方面来解释此章内容。先贤忽略了一个事实,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老子道德经阐述的是“道”而不是人文,故先贤在注释道德经时,多狭隘之。以人文之狭隘去理解道德经,终其一生也只是“论语”水平而已!
本章的关键点在“馀食赘行”。天地以膏泽滋养万物,而非以飘风暴雨为能事,故飘风暴雨为天地之“馀食赘行”。人是自然的产物,当以“道”约束自身,而非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故主观意志为人的“馀食赘行”。
老子用“炊者不立”阐述了为什么说“主观意志”是人的“馀食赘行”。人的所有活动,必然受制于身体骨骼的约束。蹲下的同时就不能做到站着,站着的同时就做不到蹲下。同样道理,人是自然的产物,就应该与万物一样接受“道”的约束,而有人却偏偏选择主观意志约束自身。对于这种选择,老子称之为“馀食赘行”。
“馀食赘行”者,皆是“有欲者”。
吴澄:此章自然二字为宗旨。希言而玄同,自然者也。风之飘,雨之骤,立之跂,行之跨,食之余,行之赘,非自然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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