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答与要点(一)
我将咨询中大家经常问到的、比较关心的问题和答复整理如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冰雨
1、 我把自己当做正常人,像正常人一样去生活,这样可以吗?
冰雨:这句话是正确的,但只适用一部分人。
这句话所要表达的意思是:不要去对抗症状,不要把症状当做异物,不要去消除症状,症状的出现是正常的。
对于相对较轻的患者来说,症状所带来的痛苦并不大,可以把自己当做正常人,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去生活。
但是对于症状较重的患者来说,痛苦程度都很高,社会功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时候再把自己当做正常人,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实在有点自欺自人,这样做反而会加重自己的心理冲突。患者也会很迷惑:我把自己当正常人,为什么还那么痛苦?正常人也不会像我这样痛苦啊?
不能做到把自己当做正常人,也不要强迫自己把自己当做正常人。
那是不是就要把自己当做“病”人了呢?
其实也不要把自己当做“病”人,如果你认为症状是一种病,那无疑会去消除它、对抗它,一切“以消除症状为目的”的所有努力最终都是要失败的。
正确的做法是:既不需要把自己当做正常人,也不要需把自己当做病人,你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当下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要去改变他,活在当下,接纳当下。
这也是中道的原则。
根据我个人的体验,你必须要亲自体悟到你是正常人,强迫症不是病,你自己本身就是正常人了,那又何谈起把自己当做正常人呢?
2、“去生活、为所当为”是转移注意力吗?
冰雨:我们不能说“去生活、为所当为”就是转移注意力,但这里面是一定是有转移注意力的成分的。
为所当为是正确的,因为它可以让你做到不对抗症状,打破精神交互作用,对缓解症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为所当为,做该做的事,会让你把注意力转移到当下该做的事情上,暂时忘掉了症状,不对抗症状。不对抗症状并不代表你能接纳症状。就像你如果痛恨某个人,你可能会在生活慢慢忘掉这件事,但一旦想起来还是一样痛恨他、排斥他。
不对抗症状和接纳症状还是有区别的,坚持为所当为,行为上虽然做到了不对抗症状,但潜意识有可能还在对抗症状,做不到接纳症状。当然,对大多数强迫症患者来说,能做到不对抗症状已经是很好了,这总比在那里对抗、解决症状要好的多。
比如,你在单位里和某个人闹了矛盾,可能会有三种行为模式:
(1)完全不和这个人交往。这是典型的对抗,连为所当为都做不到,两人之间的矛盾会越积越深。
(2)能和这个人正常的交往,但内心的怨气还在。这在行为上已经做到了不对抗了,这算是做到了为所当为,内心虽然还有排斥,但随着交往的进行,这种排斥有可能会慢慢淡化,也有可能会一直还在。
(3)接纳这个人。接纳他内心就不会有排斥,也不会有对抗,自然也会和他正常的交往,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从这个例子我们看出,强迫症患者首先应该从排斥、对抗慢慢做到不排斥、不对抗,最后才能真正走向接纳。
3、强迫症康复后还会有症状吗?
冰雨:其实这个问题本不该回答,因为问这个问题本身就是在对抗症状。症状是自我(真实我)的一部分,是自我(真实我)内心缺乏安全感的表达,甚至可以说是患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你的双手一样。既然是真实我的一部分,又何谈康复后是否会有症状呢?这样说是可以的:接纳症状,你会和症状和平共处,甚至你会感觉不到症状的存在。
但是我还是想通过的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假如,某人不小心腿被刀划了一个伤口,这个伤口最后能愈合到什么程度,与以下有几个方面的因素有关:刀子所划的口子大不大,个人的身体素质如何,所用药物的效果如何等。
这个伤口如果很大,可能还需要缝合,还需要用很多的药物。如果这个伤口很小,什么药都不需要,自己也会痊愈。最后有可能会留一道伤痕,也有可能没有任何伤痕。最后的结果是由复杂的因素和自然的法则而决定。
强迫症患者其实不应该想的这么长远,这是追求完美的表现,我们应该把我们该做的做好,最后伤口一定是可以愈合的,可能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最后的结果稍微有些差异罢了。伤痕本身没有痛苦,对抗伤痕,想消除伤痕才是痛苦。
强迫症患者是在内心受到了伤害,内心留下了伤痕,这把刀是无形的,是先天的敏感素质、后天的成长环境和应急事件的刺激等原因。对抗症状其实就是想消除内心的伤痕,就像抓伤口、挠伤口一样,不仅影响了伤口的愈合,而且还有可能会让伤口肿大,甚至会流脓水。这样做违反了自然的法则,自然是行不通的。
4、治疗强迫症的方法有很多,我是否需要学习很多种呢?还有人说什么方法也不需要,我倒底该如何做呢?
冰雨:方法不能没有,但也不需要学习过多,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就可以了。
如果什么方法也没有,患者本能的会去排斥症状、对抗症状、解决症状,就像是在用头撞墙,即使撞的头破血流也不肯回头,难道这时候还不需要方法吗?学习方法包括练习内观都是培养我们接纳的能力,如果没有任何方法,大多数患者连“头撞墙”都控制不了自己。
但是如果学习很多的方法,就有可能会变成“练武功”,“练武功”的目的就有可能是为了战斗,为了战斗就会有敌人的存在,把强迫症当敌人,这本身就是错误的,你永远战胜不了它,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所以,我们应坚持中道的原则来学习方法,既不能没有方法,也不能学习过多的方法。
5、强迫症患者和正常人一样吗?
冰雨:症状本身是正常的,是自我(真实我)缺乏安全感的表达。患者会把正常的症状当做不正常的,不应该出现的,当成异物进行排斥、对抗。不是你不正常,而是你把正常的东西当做不正常。
你也许会说,症状让我很焦虑,很难受,很不安全,正常人却没有症状。但要知道,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强迫症患者出现症状的原因是由于先天的敏感素质、后天的成长环境和应急事件的刺激等复杂因素造成的,有因必有果,这是自然的法则。而一般人并没有这些不良因素,所以不会有症状,没有因自然也不会有果。所以说,有症状对患者来说是正常的。没有症状对一般人来说也是正常的。
如果你认为症状是不正常的,你无法做到真正接纳它。
如果你认为症状是正常的,你自然会接纳它。
症状会带来焦虑,会让你感到不安,会让你感到痛苦,所以你会认为它不正常;但如果你被针扎一下,你感到很痛,难道你能说这个痛是不正常的吗?对强迫症患者来说,这个针是无形的、看不见的,患者只能体验到痛,所以会认为不正常。
对于一个畏罪潜逃的罪犯来说,他整天也会出现很多强迫念头,担心警察来抓他,甚至听到警车的声音也会胆颤心惊,很焦虑,但为什么他不会患强迫症?因为他认为这些害怕的念头是正常的,焦虑也是正常的,即使到最后他承受不了心理的压力去投案自首,他还是正常的,因为他没有对抗念头,没有对抗焦虑。
你可能会说,任何人犯了罪都会害怕、担心、焦虑,而我所害怕的是一般人根本就不害怕的,对,所以还需要重新说一下刚才的观点,因为你具有不同一般人的因素:先天的敏感素质、后天的成长环境和应急事件的刺激等,这些是无形的,是过去发生的,但是却投射到当下的事情上来,所以你很难看到,也很难领悟到为什么会有症状。当你能领悟到症状的合理性时,你就会认为症状是正常的,焦虑也是正常的,自然会接纳它们。
如果你认为你不应该有强迫症状,那你就和正常人不一样。
如果你认为强迫症状是合理的、正常的,那你就和正常人一样。
所以说,强迫症患者既和正常人一样,也和正常人不一样。
一个人只要具备先天的敏感素质、后天的成长环境和应急事件的刺激等不良因素,都有可能成为强迫症患者,都有可能会有强迫症状。
这就是自然的法则,所以说对抗症状就是和自然的法则对抗,最终是要失败的。
自然的法则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