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当年滂喜斋
1925年,煊赫一时的吴县潘家,正经历着风雨飘摇、内外逢忧的惨淡时光。这一年正月,主人潘祖年因腹疾就医沪上,遽然长逝。其时祖年“子孙先卒,嗣曾孙犹在襁褓”。悲痛之余,潘家人惊讶地发现,尽管没有得到族人许可,记载家族藏书精品的《滂喜斋藏书记》却已在几个月后不胫而走,风行肆中。更让潘家人不能忍受的是,刊行者陈乃乾,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不但对自己印行此书的举动毫不隐讳,还在序言中对刚去世的潘祖年作了“后嗣不肖,不能绍述其业”的评价。这让吴中士大夫们也愤愤不平起来,纷纷来书诘责。可以想象,享受了数十年“诗书传家、冠冕吴趋”荣光的世家望族,面对的是怎样一种耻辱。
滂喜斋,本是祖年兄长祖荫的藏书楼名。祖荫长祖年四十岁,历任工、刑、礼、兵等部尚书,是晚清重臣。而为政之余刻苦治学,喜藏金石、图书。支伟成曾在《清代朴学大师列传》中说:“公幼好学,涉猎百家。尤喜搜罗善本书、金石碑版之属”,因此“滂熹斋所储,不以繁富相炫,顾多精品”。祖荫藏书印曰“分廛百宋,移架千元”,藏书之精且富,可见一斑。
至于《滂喜斋藏书记》的成书,则不得不提到叶昌炽。叶是潘祖荫的同乡晚辈,始终对祖荫执弟子之礼,感情十分真挚,曾回忆道:“(潘)师开藩吾吴,奖掖寒暖,唯恐不及,昌炽受知最深。”作为《藏书纪事诗》的作者,叶氏又精通版本目录之学。因此当光绪癸未(1883)年祖荫丁忧家居,即聘请叶昌炽教授幼弟祖年,同时令其整理藏书。叶氏每读一书,潘祖荫就为他讲述刊刻源流及递藏原委,再由叶昌炽记述成文,汇编为两卷本《滂熹斋读书记》。祖荫身后无子,所藏金石图书并此《读书记》,遂归祖年保管。经过老师叶昌炽的许可,祖年在《读书记》的基础上“增补多则,改订三卷”,易其名为《滂喜斋藏书记》,并按照叶昌炽的意见,准备以潘祖荫的名义印行。正当雕刻已就,准备行世之际,样本恰为当时另一位著名学者缪荃孙所得。荃孙字筱珊,号艺风,也以版本目录之学名家,且与祖荫颇有交往,便按《藏书记》所载,来信索借宋刻本某种。祖年爱惜先人遗物,又惧借书者将接踵而至,所以没有答应缪氏请求,双方因此互有不快,而《藏书记》的面世,就此寝息。
在图书大多公藏的今天,编纂一本近于“馆藏善本目录”之类的小册子,看上去似乎不是什么大事。而在图书仍属私藏的时代,刊刻这样的目录,往往会引起一些麻烦——特别是在有能力庇护这些藏品的主人死去之后。如果考虑到这点,潘祖年的吝于借书,惧于印书,也就情有可原。但有些事情并非潘家所能左右,按样本传抄的《藏书记》还是在藏书界流传开来,并最终出现了陈乃乾的印本。陈是浙江海宁人,此时正在上海与人合伙经营着一家书店。陈氏并非不知祖年的苦衷,但是在序言中,他振振有词地宣称:“藏书贵乎能读,物必聚于所好。苟不能读,则藏舟于壑,愚莫甚焉。”并以功臣自居:“念文勤(祖荫)累积之劳与夫鞠裳先生(昌炽)缀录之苦心,没而不彰,后死之责,敢昭告于二公之灵而刊传之。”对潘家主人,也是《藏书记》著作人之一的潘祖年,更是肆意抨击,毫不忌讳。文末还不忘加上极具挑衅意味的一句:“潘氏子其大怒所无惮。”
一般而言,当盗印者遇见版权人的时候,是会自动偃旗息鼓的——不能说古人版权观念不强,我们甚至在宋代的刊本上就发现了类似版权声明的牌记——那么,陈乃乾为什么偏有如此胆量呢?或许我们可以从陈序的写作时间中找到答案。如果此文真如落款那样是在甲子(1924)冬写成的,此时潘祖年已经病入膏肓,虽一息尚存,而子孙先逝,后嗣乏人,宜乎陈氏藐视如无物,诚可自夸“大怒所无惮”了。不过我们还有另外一种推测:前人为文,因为种种原因,多有补作的情况存在,往往不以真实的写作时间示人。陈氏刊行《藏书记》既在祖年骨灰未冷之时,而铅印本为工甚速,此序言的写作,也未必不在祖年黄土未干之际。或许将1925年的文字,署上1924年的时间,是否可以减轻一点“身后侵凌”的舆论压力呢?
当然,这些猜测都已无从考证。不过陈氏铅印本的质量却实在不敢恭维。陈本问世以后,秘庋不宣的《藏书记》价值顿减。潘氏后人承厚、承弼兄弟对陈氏之序大为不满,家族荣誉感促使他们在三年之后取原稿本印行,是为潘编本。今天所能见到的《滂喜斋藏书记》就是这两个本子。两相对照,高下立判。例如:陈本将三国陆绩的名字写作陆续;唐伯虎的闲章“南京解元”成了“南北解元”;宋代著名学者刘敞字“原父”,讹为“原文”;“鸠工庀材”,写成了“鸠工庇材”;而《周礼》的经文“车为多”,也误为“车无多”;遗漏藏印按语的情况也有不少;而其他讹误舛乱之处更是触眼皆在,不忍卒读,也不烦详举。值得说明的是,这样一本错误百出的本子,却分别于1985年和1990年被广陵古籍刊印社和中华书局据以影印,殊不可解。好在后出的《续修四库》本,以及2007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柳向春点校本,选择的底本都是潘氏刻本。
还有一个细节颇值玩味。在这两个本子的序跋中,都提到了繆荃孙借书一事。不过不论是给潘本作序的王季烈,还是潘承厚本人跋语,都没有直书艺风老人的姓名。大概是觉得学人之间虽有龃龉,而艺风毕竟是老师宿儒,时过境迁,没有必要再起事端。包容隐讳之苦心,息事宁人之态度,实可为后人法。相反,陈乃乾在序言中却一语点破缪氏名讳,如果联想起陈乃乾对缪氏的一贯态度,则适足令人齿冷。在张静庐所辑《中国现代出版史料》甲编(中华书局1954年)一书中有陈氏《上海书林梦忆录》一文,时时流露出对繆荃孙的不满:“盖其临终时已预为其子售书计矣。昔人以鬻书为不孝,今筱珊之贻误乃如此。”“筱珊晚年以代人编藏书目录为生财之道,人亦以专家目之……然筱珊对于此事,实未经心,仅规定一种格式,属子侄辈依样填写而已。”此文写成,不少人对陈如此臧否前贤很不以为然,陈氏因此特意有一辩白见于文末,曰“艺风德高望重,其事业文章自有定评,非后生所愿妄谈”云云,然本书所录缪艺风《琉璃厂书肆后记》文后,即有陈氏跋语一则,则对于艺风事业文章正“谈兴方炽”:
江阴缪筱珊太史校定诸书,每多脱误,为通人所讥;自撰《藏书记》,于宋明刻鉴别未确;著录之旧钞本有某氏手跋云云者,大半出写官传钞,尤不能免欺世盗名之嫌。然其爱书之笃一时无两,视世之伧夫暴富附庸风雅者,真不可以道里计也。乃逝世逾岁,坯土未干,而艺风堂藏书已为肆贾捆载以去。乃乾昔挹麈谈,倾逢摇落,百感交并。此《琉璃厂书肆后记》一卷,为太史未刻手稿,书贾临其家点书时所获,余取与李南涧先生前记合印之,以存书林掌故,亦以志予怀之怏怏也。乙丑中秋,海宁陈乃乾。
在对繆荃孙大贬一通之后,又拿艺风和“伧夫暴富,附庸风雅”之流相比,虽扬而实抑。再看下文,原来陈氏念念不忘的正是艺风老人的遗书,但很不幸,有人捷足先登,于是只能怏怏于怀。对于艺风的未刊遗著,则又取来便印,至于是否得到老人后裔的同意,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古人常有以著述相托付的举动,但多见于师弟之间的薪火相传,受托者亦往往以此自勉:叶昌炽临去时,遗命将一切手稿归潘祖年保守;而祖年也不负重托,将叶氏遗著《奇觚庼文集》、《寒山志》、《辛日簃诗隐》独力校刊行世,且“所售书值,尽归叶氏”。陈乃乾业已认潘祖年为“不肖后嗣”,指繆荃孙为“欺世盗名”,既不受其托,复刻印其书,则不知“所售书值”归于何处矣。
据说陈乃乾也是著名藏书家的后人,但他对于同时代的藏书家似乎并无好感。同样是在那篇《上海书林梦忆录》中,陈氏便数次断定“今日藏书家为不识书趣甚则目不识丁之富商大贾”。对于那些家道中落的文献大家,他也有着自己的一套得书经验:“旧家之气焰依然仍在,故其态度常在可卖可不卖、似卖与非卖之间,若不运用手腕,便无成交之望。”具体什么手腕语焉不详,但想一想滂喜斋和艺风堂后人的遭遇,也可略知一二了。
或许那时还没有现在这么强烈的版权观念。《滂喜斋藏书记》的刊印风波,潘家除了自印家刻本以正视听之外,没有看到其他的举动。在那个时代,作为知识的载体,书籍象征着财富与地位,不过这种情形不久便成为了历史。新中国成立后,潘家文物图书大多捐献国家,而潘氏兄弟中的承弼也进入上海图书馆,成为著名版本目录学家。至于陈乃乾,后来一生以书为业,主持过多个在新中国成立前享有盛誉的书店,编过不少有用的工具书,及门弟子也多有成就,新中国成立后还主持影印整理了许多要籍,也不愧学者之称。不过在“文革”中,陈乃乾也与潘承弼一样受到冲击,甚至被下放至浙江老家,1971年老死女儿家中。不知道晚年的他回忆年轻时的这桩往事,又有着怎样的唏嘘?
我只能说,八十年后的今天,追溯恩怨已经显得那么的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