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历史当新闻!别再炒作《健康险管理办法》了
返还型保险彻底退出市场上,不知不觉中买到的大病险就成了绝版。
证明了,新的保险市场的到来。
原来是‘保险求国家’,现在是‘国家求保险’
该再见只能说再见!
让我们记住2016年底这一时刻,因为2017年就要按照新的保险政策执行了!
真希望历史能定格这一刻,让返还型的健康险在多陪我们一会!
但,这只能是个梦了!!!
写的多好啊,我差点就信了。
后来追根溯源的看到了那篇文章中提到的所谓‘健康险管理办法视频’,看完整个人都不好了。这都哪个年代的古董视频来,还被翻出来混淆视听。
大家也来看一下,号称是2016年11月的新闻报道,这画质也太感人了:
本着澄清事实的原则,我要在这里告诉各位:
这类报道不真实
可以去百度一下‘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一下子就能找到下面这个页面。
请看好日期,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时间为:2006年9月1日
也就是说,这则视频已经有接近11年的历史了。
这种年代己久的保险管理办法,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拿出来炒作,以‘停售’为借口,借机推销公司的产品,真的是 ~太~无~耻~啦~
这类已经被叫停的‘返还型健康保险’讲的是什么内容呢?
06年之前的健康险,部分带有‘返还保费’功能,深受客户喜爱。许多客户甚至把健康险当成投资理财的方式,‘有病赔钱’‘无病返本’,这等好事谁不想要。但是保监会规定,2006年9月1日起,‘返还型健康险’的时代一去不复返,新健康险不再具有投资理财的功能,不再返本,也没有分红。
至于为什么要停售这种保险呢?给大家浅浅的分析一下,一是医疗费用逐年上涨,二是老龄化社会到来,导致这种保险赔付率过高,许多保险公司出现收支不平衡的情况。而且保险的本质就是掏钱买保险,有事就赔钱的这么一个原则,这种返还型的保险,对用户来说当然好,但对保险公司的长期运营是不利的。
但是大家也不要担心,新办法实施以后,虽然健康险不再返本了,但是保费下降了啊。咱们现在买的一些医疗附加险,一年几百块钱,保的不就挺多吗?
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客户这么不喜欢消费型的保险,正好借此机会,在这里给大家进行返还型和消费型险种的对比。
张三花了3000元钱买了一份保险(返还型的),15年交,含有身故保障10万、重大疾病保障10万。
李四花了700元钱买了两份保险(消费型的),交一年保一年。其中一份纯消费型身价险300元保10万,一份纯消费型重大疾病险400元保10万。
从保费上来讲,李四每年只花700元钱,和张三年交3000元钱的保障是一样的。剩下的钱可以用来作一些其他的投资。这点消费型保险比较占优势,最起码便宜。
从长远角度来说,消费型的保险会随着年龄的增长,保费递增。但是返还型的终身或定期险,从投保的时候就定准了每年所交的保费,而且平平安安没事可以返还,也就是说,你的钱还是你的钱。而消费型的,名副其实,平平安安的话,都消费了。在这一点上,返还型的比较好。
从理赔角度来说,张三如果出现重大疾病,比如癌症,保险公司提前给付10万,合同终止。李四如果也出现重大疾病,比如癌症,保险公司也提前给付10万,重疾保险终止,但他还有个身价险啊。张三有了重大疾病再想买保险的话,就不太好买了。这一点来说,不同的保障规划要分开来配置还是比较好的。
其实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寿险和重大疾病险,要分开买。不要为了贪图便宜,以为买了一份含有身价和重疾疾病的保险就够了。要知道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未来的医疗费是越来越高的,今天30万重大疾病保障可能还够,但是十几年或几十年之后,可能这个重疾保障就不够看了。
寿险一般都含有身故保障和生存保障。在不计算身故保障的前提下,生存保障到期返本,可以用作养老或者资产传承、合理避税等规划。重大疾病保险一是能提供一笔治疗费用,二是可以弥补治疗期间的收入损失。这两种保险必须要有,最好分开买。合起来买也可以,不过这个额度不够的话,可以适当的用消费型的保险来补充、提额。
还有,不要一昧的觉得消费型保险便宜,就光买消费型的保险。其中的利弊,上面也分析过了。
无论是‘返还型健康险’停售也罢,新的规定制度又出现也好。我相信,存在即真理。保险产品发展至今衍生出如此多的品类,每一种,都有其独特的价值,不然早就被市场洪流淹埋、吞并、遗忘。
未来的保险产品只有越来越好,大家不必被一些不实的报道所蒙蔽,或担忧或心慌。
保险行业,任何欺瞒、误导客户的行为,都是在为自己的寿险生涯挖坑。作为专业保险代理人,也要练就识别真伪的火眼金晴,诚信守法,合规经营,做到不听信、不谣传。反而是那些虚张声势,借一些老新闻搞事情别有用心的人,你们倒要注意了。再这么扯下去,总有人会找你算帐的。不信你就走着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