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彦(卷37)
李彦字彦士,梁郡下邑人也,祖先之,魏淮南郡守,父靜南,青州刺史。
彦少有節操,好學慕古,為鄉閭之所敬憚。孝昌中,解褐奉朝請,加輕車將軍。從魏孝武入關,兼著作佐郎,修起居注,加寧朔將軍,進號冠軍將軍,中散大夫,遷平東將軍,大中大夫。大統初,除通直散騎侍郎。三年,拜安東將軍,銀青光禄大夫,太保轉太傅長史儀曹郎中,左民郎中。十二年,省三十六曹為十二部,改授民部郎中,封平陽縣子,邑三百戶。十五年,進號中軍將軍,兼尚書左丞,領選部。
大軍東討,加持節大都督,通直散騎常侍,掌留臺事。魏廢帝初,拜尚書右丞,轉左丞。彦在尚書,十有五載,屬軍國草創,庶務殷繁,留心省閱,未嘗懈怠,斷决如流,略無疑滯,臺閣莫不歎其公勤,服其明察。遷給事黄門侍郎,仍左丞。尋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賜姓宇文氏。出為鄜州刺史。彦以東夏未平,固辭州任,詔許之,拜兵部尚書,加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仍兼著作。六官建,改授軍司馬,進爵為伯。
彦性謙恭,有禮節,雖居顯要,於親黨之間,恂恂如也。輕財重義,好施愛士,時論以此稱之。然素多疾,而勤於莅職,雖沉頓枕席,猶理務不輟,遂至於卒,時年四十六,諡曰敬。
彦臨終遺誡其子等曰:“昔人以窽木為櫝,葛虆為緘,下不亂泉,上不泄臭。此實吾平生之志也。但事既矯枉,恐為世士所譏。今可歛以時服,葬於墝塉之地,勿用明器。芻塗及儀衛等,爾其念之。”朝廷嘉焉,不奪其志。
子昇明嗣。少歷顯職。大象末,太府中大夫,儀同大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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