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违法操作,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虽然现在的征拆法律规定已经很健全,但是这并不能代表就没有违法行为,就在今天拆迁领域的违法行为仍然不断发生,在严格的法律规定下为什么还有违法行为的滋生呢,无非是经济利益在驱动,在大把大把钞票面前没有拆迁方可以抵得住诱惑。
随着普法工作的进行一些拆迁户开始慢慢觉醒,知道遇到纠纷后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带大家了解的是拆迁方违法拆迁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只有对拆迁中的违法行为明确的处罚才有可能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中明确说明 市县ZF以及相关征收部门工作人员在拆迁和补偿过程中不履行法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由上级ZF或本级责令更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给相关人员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从拆迁户角度来说如果碰到违法拆迁的,我们必须要保持理智作出有效的行为,我们应当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因为我们无法阻挡违法行为,为了后续可以挽回损失收集证件是唯一合理行为,当然如果不打算法律维权要回补偿的可以忽略。
拆迁户遇到的各种逼签违背意愿就将房屋拆掉的行为是不是违法的?毫无疑问肯定是违法的,因为法律规定了任何人、单位都不能使用暴力、威胁、逼迫、断水断电的方式逼迫拆迁户搬离,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没有遇到违法拆迁行为但是在补偿款中做了手脚是不是违法行为呢,我们来看规定,截留、贪污、挪用、拖欠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款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评估程序是拆迁户必须关注的环节,因为直接影响了补偿的多少,我们办理的很多案件都是因为评估环节出现问题导致的补偿不合理,因此如此重要的环节也成为拆迁方违法操作的地方,法律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条例规定评估机构或者评估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报告,由发证机关责令更正,给予警告,对评估机构处于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评估师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只要我们能想到的地方法律早已经明确规定,这也是法律健全的体现,然而就算法律再健全各地方因为利益驱使不执行欺压拆迁户蒙蔽上级的双眼也是无法控制的,为了可以掌握我更多主动权,拆迁户必须学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在拆迁中可以第一眼识别出违法行为将其扼杀在萌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