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军:叶公超批废名

1936年3月27日《自由评论》第十七期载有一篇题为《意义与诗》的文章,是评介斯帕娄(Johnspariow)的现代诗学专著Sense and Poetry的,作者叶维之。据编者梁实秋“附识”介绍,叶氏这篇书评是一年以前写的,本来预备给《学文》月刊(叶公超主编)登载,因《学文》停刊,征得叶氏同意后,梁实秋遂刊发在《自由评论》上。《意义与诗》中有这么一段话:

但是辨别一首诗的有无意义,读者是非-十分细心不可的。斯帕娄在第四章中说:“我们说一首诗'隐晦时,先得问问自己。我们的困难是否由于自己头脑不灵或智识不足。”这种缺乏脑筋或知识的人。甚至于可以把很普通的诗,解释成狗屁不通的诗。例如李商隐的“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有位先生不懂“题叶”的典故,竟硬在“书”字下添了一道,又不知“朝云”是人名。竟把“云”改成“阳”,以为这两句诗是说:“这些好看的花朵,虽然是黑夜之中。而颜色自在,好比就是诗人画就的寄给明日的朝阳。”西洋的批评家正与此相反。他们爱把无意义的诗解释成有意义的诗,然而这两种毛病,根本都是一样,都是自己杜撰了一篇神话,却以为是接受了人家的传达。

叶氏所说的“把很普通的诗,解释成狗屁不通的诗”或“把无意义的诗解释成有意义的诗”是一种极其普遍的现象,是众多解诗(不限于诗)者容易犯下的“毛病”。

我所感兴趣者乃是叶氏不点名批评的“有位先生”。从“例如”以下的文字来看,这位“先生”必是废名无疑。1934年11月5日,《人间世》第十五期刊有废名的《新诗问答》一文,其中写道;

最后两句“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我想这真当得起西洋批评家所说的Grand Style,他大约想象这些好看的花朵,虽然是黑夜之中,而颜色自在,好比就是诗人画就的寄给明日的朝阳。

叶氏所引用的文字就出自这里。“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是李商隐七律诗《牡丹》的尾联,全诗如下:

锦帏初卷卫夫人,绣被犹堆越鄂君。

垂手乱翻雕玉佩,折腰争舞郁金裙。

石家蜡烛何曾剪,荀每香炉可待熏?

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

相对于李商隐的某些无题诗,这首诗不算难懂。全诗以人写花,以花写人,借咏牡丹寄托诗人对意中人的倾慕、相思之情。诗中旬句用典,仅尾联就用了三个。“梦中传彩笔”见《南史·江淹传》:“(淹)尝宿于冶亭,梦一丈夫自称郭璞,谓淹日:'吾有笔在卿处多年,可以见还。淹乃探怀中,得五色笔一以授之,尔后为诗,绝无美句。时人谓之才尽。”“题叶”典出《魏书·彭城王勰传》,专指暮春时节,群臣相聚宴饮。叶氏所谓“题叶”的典故当不是指这个,而是指以红叶题诗传情的“题红叶”(省称“题红”或“题叶”)。关于红叶题诗的故事,历来记载很多,情节大同小异。如唐孟綮《本事诗·情感》载:唐玄宗时,顾况于“苑中,坐流水上,得大梧叶”,上有题诗云:“一入深宫里,年年不见春。聊题一片叶,寄与有情人。”顾况也在叶上题诗与之反复唱和。至于“朝云”,通行的说法是指“巫山神女”,见宋玉《高唐赋》:“旦为朝云。”也有认为这里的“朝云”系借指令狐楚。李商隐出身孤寒,受知于天平军节度使令狐楚,令狐楚视其如子侄,让他与儿子令狐绚同学,亲自教授。令狐楚出镇太原,非常关怀长安家里的牡丹。此时,李商隐正好在京城应举。因此,《牡丹》一诗既是李商隐呈献给令狐楚的习作,也有通报牡丹消息之意。此外,有说“朝云”是指李商隐的小姨子莫愁,也有说是指令狐绚的爱妾,李商隐与她有染。且不论废名是否懂得“题叶”的典故,知不知道“朝云”是人名,但若说他硬在“害”字下凭空“添了一道”而变成一“壹(昼)”字,那可就有点冤枉。叶氏似过于坐实了,废名则加入了许多想象的成分。废名解诗每每如此,其解诗的文字往往比原诗还要美,还要富于诗意。卞之琳曾说过:“废名对我旧做诗的一些过誉,令我感愧,有些地方,阐释极妙,出我意外,这也是释诗者应有的权利,古今中外皆然。只是知我如他,他竞有时对于其中语言表达的第一层的(或直接的)明确意义、思维条理(或逻辑)、缜密语法,太不置理,就凭自己的灵感,大发妙论,有点偏离了原意,难免不着边际。”废名对“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诗句的阐释正是这样,所不同的是他对其中内含的“题叶”、“朝云”典故“太不置理”,倒是就语言表达的第一层意义“凭自己的灵感”“大发妙论”。

不过,我最感兴趣者还不是“有位先生”,而是作者“叶维之”。据考证,“叶维之”就是大名鼎鼎的叶公超。叶公超与废名有师生之谊,二人之间常相往来。1926年,叶公超执教于北大,是当时北大最年轻的教授之一。他小废名三四岁,很器重废名。后来,叶公超弃教从政,做过国民政府的外交次长。抗战结束后,废名重返北大,途径南京时,曾通过叶公超探视过关押在老虎桥的周作人。话扯得有点远,收回来。叶公超说废名“把很普通的诗,解释成狗屁不通的诗”,言外之意是说废名“狗屁不通”。1931年以后,废名与叶公超共事于北大,二人又是朱光潜主持的“读诗会”上的常客,有时还在周作人的“苦雨斋”聚谈。既然有师生、同事等如此亲密的关系,那叶公超为何要写化名文章严厉批评废名呢?解志熙有一种说法,大体上还能够令人满意:“对废名的那种不脱浪漫的诗学见解和非常印象式的解诗作风,恐怕的确是看不惯,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但同样可以理解的是,叶公超也不能不顾及彼此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脸面。”

废名特别欣赏李商隐《牡丹》诗的最后两旬,并多次作过解释。早在1929年,他在长篇小说《桥》中就借主人公小林之口说过:

今天的话实在很灿烂,——李义山咏牡丹诗有两句我很喜欢:“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你想,红花绿叶,其实在夜里都布置好了——朝云一刹那见。

1943年,周作人在《怀废名》中说废名常和他谈李商隐、庾信、莎士比亚、杜甫等,还专门引用上面一段文字,加以例证。

废名是否看过叶公超《意义与诗》的书评,这个不得而知。但可以知道的是,1948年,废名在《再谈用典故》中提到“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的时候,他的看法仍未改变。他说:

有时有一种伟大的意思而很难表现。用典故有时又很容易表现。这种例子是偶尔有之,有之于李商隐的诗里头,便是我常称赞的这两句:“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这是写牡丹的诗,意思是说在黑夜里这些鲜花绿叶俱在,仿佛是诗人画的,寄给朝云,因为明天早晨太阳一出来便看见了。没有梦中五色笔的典故,这种意境实在无从下笔,朝云二字也来得非常之自然,而且具体。

据说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废名有过为李商隐诗作笺注的计划,认为“从来的人都做错了”㈣。由于重病和时代的原因,废名的计划未能实现。若真

实现了的话,我很想知道他对“我是梦中传彩笔,欲书花叶寄朝云”两句又是怎样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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