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明令禁止商行非自营平台不得卖互联网产品,支付宝再受打击!
一说起互联网产品,可以说数不胜数,比如存款、基金、理财、保险、投资等等。开始我们只能存银行,拿着一点固定单调的利息。但自从互联网的加快发展,我们有了更多的选择,虽然风险加大了,但收益却增高了,更加便捷了。另一方面,随之而来就是银行业务慢慢变少,很多面临破产的危险,不得不寻求与互联网公司的合作。
其实,正常合作也没有什么,但往往有些小公司钻了法律的空子,让国家遭受了巨大损失。近日,从监管部门获悉,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营网络平台提供营销宣传、产品展示、信息传输、购买入口、利息补贴等服务。这意味着,金融消费者不再能通过支付宝、腾讯理财通、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等平台购买一度火爆的互联网存款产品,极大的保护了国家的利益,同时,也让一些互联网巨头遭受了重大的损失,特别像支付宝这一类的!
那么,有人会问了,这怎么就保护了国家利益?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好吗?如果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国家相关部门这方面早就考虑到了。
首先,对于互联网公司,其最大的目地就是盈利,越多越好。如果它是一家影响力大的公司,会在平台上打广告,展示相关产品,赚取更多的收入,而我们知道,展示位就那么几个,肯定价高者得。正规大的金融公司,往往预算有限,程序繁琐,受相关法律约束,不能超额投资,而对于刚成立的小公司,需要极大的曝光率,且法律意识淡薄,或者钻相关空子,于是高价买互联网的展示位,产品的返利极具诱惑,那么,毋庸置疑,能赚更多的钱且能吸引大量顾客,肯定会合它们合作,但随之而来的,就是小金融公司的决策失误,以及远超自己实力的投资,导致破产,甚至跑路,那么,它的损失,一部分就要国家来承担,并且数量不在少,特别是近几年来肆虐的“电信诈骗”可以说与这个息息相关,必须严厉打击。
其次,这些杂牌金融公司是打击了,可互联网和正规大公司不是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了吗?互联网公司选择和这些杂牌公司合作,本身就是一个决策错误,损失应该自己承受,另外相关部门也是在执行《国家反垄断法》。这些大的互联网公司,特别是头部企业,基本垄断了国内大部分金融业务,其后果就是不利于国家的全面发展和计划经济,很多规则由它们制定,用户成了待宰的“羔羊”。而正规银行遭受的损失,那是咎由自取,都知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如果把自己的金融命脉让互联网公司控制,岂不更危险?所以当务之急是建立自己的网络平台,进行相关的业务。
总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以上两点,其他的咱们就不过多的猜想。至于为什么又是支付宝呢?大家知道,这些公司以前野蛮生长,国家没有严格束缚,越来越肆无忌惮,随着蚂蚁上市受挫,加大了监管力度,这些头部企业肯定会是第一批受挫的,这只不过是预料之中的巧合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