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小编的N宗罪系列丨人生之不可讨价还价/贾国勇
有什么事儿不可商量的?
用得着定这么严格的规矩吗?
关于新媒体《行参菩提》的发稿规定,受到了大部分作者的欢迎,也有一些作者不理解,更甚者,会把这些规定视为不包容。
才有了如上的理由进行感慨。
有什么事儿不可以商量?意思是什么事儿都可以商量。这个,我确实不赞成。在我们的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事儿不可以商量。比如最近热播的电视连续剧《美好生活》,戏中主人公徐天确实是个能包容的大男人,看到妻子和别人车震后,依然选择了离婚。并且,在飞机上气得心脏病复发——若不是编剧给他准备了一个待换的心脏,他就会一命呜呼!
你说,一个被称之为能包容的大男人,其结果是被气死。我们还需要他包容吗?
这让小编想到了一句话:人生可以包容,但是,发生在这个世界上的事儿,有很多不可讨价还价。
刚刚过完春节的时候,互联网上有一件事儿发酵:说是有一个新郎官,带着迎新的车队去接心爱的人举行婚礼。没想到,喜车到了娘家门口,却被挡了下来,告知需要再拿出18万元彩礼,新娘子才能上喜车。新郎一气之死,告知同行的朋友们,“这婚不结了,打道回府!”
有人评价说,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来新郎并不爱新娘。如果爱新娘,别说是18万元,就是180万元,也要答应下来,绝不能让新娘子受委屈,何况还做出了不由分说取消婚礼的举动?
也有人说,对一个贫困家庭来说,这18万元确实太多了。何况,在此之前新郎家已经支付了23万元的彩礼。新郎做出的举动和爱不爱新娘无关,这是为了男人的尊严。
当时,小编评论说,此是人生不可讨价还价的问题,和婚礼无关,更和爱无关。在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的不可讨价还价。在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中,男方适当的彩礼以适应风俗习惯是无可厚非的,如果女方家庭以此要挟,则是不可讨价还价的事情发生了。这个时候,唯一正确的方法就是解除婚姻关系。否则,即使是勉强或者称之为凑合下去,两个人也得不到幸福的生活。
人生就是这样,在很多时候,话,一旦说出就不可收回。
讨价还价,本身是一个相让的过程。如果交易结束,各奔东西,不仿讨价还价一次;如果是婚姻关系,讨价还价会让任何一方心中留下不愉快的阴影——要高价的没有满足,在日后的生活中会时时提起,好像还价人欠了一笔人情;还价人呢,总觉得自己出了高价,把婚姻看作了交易,哪里还有一丝儿亲情存在?
所以,在婚姻的问题上别指望可以讨价还价。
写文章也是这个道理。作者不可以用自己的价值观来要求媒体改变,媒体也不能以媒体的价值观改变作者。这样,就意味着作者可以按投稿媒体的要求投稿,或者不向这个媒体投稿;媒体呢,有权利视自己定下的投稿规矩做出采用或放弃作者投来的稿件的决定。
媒体和作者是平等的,应该尊重对方的权利,而不应该互相指摘。
因为这是不可讨价还价的,所以,相互的指摘是没有一点儿用处的。
并且,讨价还价的结果,就好像谁占了谁的便宜。
这种模式无法建立稳固的关系,不如趁早放弃。
作 者 简 介
贾国勇,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行为证据》杂志社主编,新媒体《行参菩提》创始人。著有长篇小说《测出的不仅是心跳》、《谜底就在现场》、《致命谈判》、《命案现场》、《神探》、《大测谎师》、《市长命案》、《市长夫人》等,以及散文集《立地成佛》、《心止即岸》、《行参菩提》等。创作、投拍了《命案现场》(20集)、《捕狼人》(20集)、《完美指控》(30集)、《博弈》(30集)、《糊涂县令郑板桥》(36集)等电视连续剧、系列剧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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