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改嫁遭毒手,知府访哑破迷案:清代浙江汤溪“除夕夜血案”

凶手杀人后,移尸伪装溺死,知县未加细察,加上意气用事,竟认定控告之人乃是诬告,几乎酿成冤狱。所幸新任知府复审谨慎,饬令细察,并亲自探访,最终发现人证,虽是一位哑女,然经过细致耐心的交流沟通与现场察看,复经邻居对质与验尸,案子最终真相大白。《折狱龟鉴补》卷六里就记载了清代这样一桩“起死回生”的冤案。

清雍正年间,浙江汤溪县百姓郦十九、狗妹兄弟,有一寡嫂带着他们兄长的孤子改嫁给了本县的魏七十。狗妹大年初一到魏家探望嫂嫂与幼侄,但没见着人,心生不安,回家告知郦十九。与此同时,魏七十亦将妻子与继子两人溺死的情况报知官府。汤溪知县立刻带人来到魏家,仵作验后,报称两具尸体上并无伤痕,知县也未亲察。

郦十九获知嫂侄遇难的消息后,随即递状伸冤争辩。知县本欲鞭打郦十九,无奈远近数千百姓围观起哄(鼓掌大噪),为十九打抱不平。知县只得羞愧逃离,由此怀恨恼怒,指称郦十九、狗妹兄弟犯诬告罪,案子将要判决。适逢常州武进人徐昆调任金华知府,审阅案卷,认为嫂侄死因可疑,命知县重新验尸。知县却坚持认为是溺死,并提出十条理由说明不可重新验尸。

徐知府抬手叱道:“验尸,乃朝廷律法所定,有何不可?况且不可的理由,哪来的十条?倘验尸结果并非溺死,你改判亦非难事;若果真是溺死,则证实郦十九兄弟俩确属诬告。这两种情况并无损失,坏处却是不重新验尸所造成的恶果(恶在其不可者)!”他随后伪装成邻县的县尉,对外宣称奉新任知府之令调到汤溪清理保甲户籍。

徐知府来到乡里私访,察知魏七十平日横行暴虐,向村民牧童打探魏妻溺死的情况,虽然众人异口同声都说不清楚内情,但无一人说她是溺死的。不久,徐知府获得一条线索:魏七十的前妻留有一位女儿,因天生哑巴,尚未出嫁,且其母亦是被魏七十殴打致死。徐知府借口清查户籍,来到魏家,唤来哑女,多方引导,她都没任何反应。

待徐知府谈及其母,哑女方才痛哭落泪。他不由十分哀怜,摸了摸哑女的头,安慰道:“你把实情告诉我,我保护你,你父亲不敢欺侮你。”哑女就做出上下移动东西的手势,似乎是人拿东西上灶台的模样。徐知府问道:“你移动的物事是泥土,还是丝绵?”哑女摇了摇头,用手指口,做出嚼东西的样子。“可以吃的东西,梨枣,还是鱼肉?”哑女又摇头,做出磨米成粉、舀水入粉的动作。徐知府若有所悟:“是米粉糕吧?”

哑女点头,接着又作出小儿呼叫要吃东西、食物打翻后惊慌失措、小儿哭闹大人发怒揪杀的场景。随后,她又比划妇人大哭出门、大人怒从门外拖着妇人进屋打死的情景。每种情形,她都像手舞足蹈的木偶演员,情态毕露。徐知府耐心地确认自己的猜测所想,凡认为是的,她就点头,不是的,她就摇头。最后,哑女手指自己屋后,领着徐知府进去,只见后院有道围墙环绕,她装出两人抬尸扔到墙外的举动。

徐知府立刻派人登墙察看,院外显然是妇人与小儿溺死的水池现场。很快,金华知府衙门的公差奉命缉拿魏七十到堂审问。原来,除夕当晚蒸粉糕,妇人前夫的孤子手拿炊具求东西吃,不小心失手将粉糕打翻在地。魏七十素来蛮横无理,顿时怒火三丈,一把揪住孩子,当场打死。妇人吃惊大呼,魏七十慌忙堵住她的嘴,威逼妇人,让她对外只称儿子是被鬼打死。母子连心,妇人岂会从命,奋力挣脱后,出门悲号:“你打死我儿,哪是什么鬼!”

魏七十追出,将妇人拖回屋内,也将她捶死。母子俩的尸体被藏到空屋,魏七十贿赂左右邻里让他们保守秘密。次日,大年初一,狗妹登门探望,紧催要见嫂侄母子俩(索妇母子急),魏七十深恐实情败露,趁狗妹走后,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将孤子放入妇人怀里,一并扔到水池,伪造成不慎溺死的假象。知府徐昆按供,传唤魏家四邻到堂对质,众人全部供出实情,同时官府重新开棺验尸,尸体上的伤痕果然与案情一致。暴虐霸道的魏七十,最终论罪抵死。

徐昆,字国山,号遯斋,常州武进人。雍正元年(1723)举人,长期担任金华知府,时值酷暑,金华所属各县案件滞留等待上报的,积达两百余件。徐知府每日端坐大堂审理积案,两月就全部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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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译自《折狱龟鉴补》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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