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皇帝的四十张床 | 学海遗珍
摘要
大明万历十二年,神宗皇帝命成造各式床共四十张,而且每张床的成造成本平均超过了一千两。
这四十张是万历皇帝一人所用?还是包含后宫后妃们的日常所需?
即便如此,若说宫中一时短缺四十张床,似不近情理,也非比寻常,那万历皇帝一口气造这四十张床的目的究竟是什么,造价成本为何如此之高?
此中的背景、缘由也许有迹可寻……
- 学海遗珍 · 第五十一期 -
万历皇帝的四十张床
文 /
吴美凤
中国文化大学教授
选自《明代宫廷家具史》,
故宫出版社,2016年
明神宗万历皇帝朱翊钧
一、给事中何士晋的稽查
万历时期工科给事中何士晋所汇辑的《工部厂库须知》,对于万历及后宫们历年来的各项器用有详细的核算,其中有关卧寝用床之记载如下:
何士晋《工部厂库须知》中有关“龙床”的记载
以上表列有不少“龙床”的成造,分别是万历十二年(1584年)十月御用监为“慈宁宫等处”所造,十六年九月司设监为“金殿”成造,二十六年御用监为“乾清宫”等题造,还有亲王之国的“龙床”。
其中,万历十二年万历皇帝的御前所用最引人侧目:
查万历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御前传出红壳面揭帖一本,传造龙凤拔步床、一字床、四柱帐架床、梳背坐床各十张,地平、御踏等俱全。
合用物料除会有鹰平木一千三百根外,其召买六项计银三万一千九百二十六两,工匠银六百七十五两五钱。此系特旨传造,固难拘常例,然以四十张床费至三万余金,亦已滥矣。
明 · 何士晋《工部厂库须知》
明万历 黑漆嵌螺钿描金云龙纹书格
二、万历的一张床费至千两
对此御前传出命令御用监成造的四十张床,何士晋认为,虽然不是常例,是“特旨传造”,但是,除原已有的“鹰平木”一千三百根之外,仍需“召买”的六项材料居然还要“费至三万余金”,确实是“亦已滥矣”。
按:万历中期,全国每年税入也不过四百万两,三万余金的数额相当于每月税入的十分之一,算下来平均每张床至少用银八百两以上,这还不包括主体的用材“鹰平木”。
一般成造床具,木料为主要开销,所费不赀,应至少占总体经费三成以上,因此,如果包括用料,万历的一张床至少在一千两以上。
明 黑漆嵌螺钿花蝶纹架子床
明代中晚期的吴承恩所写的《西游记》虽系小说,但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当时的物价。
有一段记唐三藏师徒投宿赵寡妇的客栈,赵寡妇开出三个等级的食宿费用,包吃、包住外带“陪唱陪歇”的“上样儿”是一天五钱;自行喝酒,“不用小娘儿”的“中样儿”一天两钱;“没人伏侍”的方便吃宿是“随赐几文”。
就算这“随赐几文”是将近一钱的话,将三种价位平均折算,一天约2.5钱,则万历与后宫们的一张床,未计木料,还足够一个江南地区的出外人吃住十年以上。
何士晋所言并非言过其实,发挥了身为言官的尽责本色,而宫中用度之奢靡可想而知。
明神宗万历皇帝《出警入跸图》
明万历 黑漆描金龙纹箱式柜
晚明宫中用度之奢靡,除了万历的态意挥霍,也许还另有不为人知的“内情”。
观察万历中期为人廉洁严刻的内阁大学士李廷机,曾对祭酒李腾芳提及:
国家工役,切莫先估计。估计皆内相大臣为政,彼但索已橐,故一倍至二三十倍。吾不先估计,且猛浪起工,彼虽日有所需,然不能计成数多少,工止而彼散矣,更无积聚钱俟彼分赃。
清 · 谈迁《枣林杂俎》
李廷机认为内廷太监对国家的工程多所染指,往往多估一倍至二三十倍用以纳入自己的囊袋,李廷机于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先开工再说,尽管太监们还是日有所求,但就无法成倍地高估工程款去肆行分赃。
明万历 御制黄花梨龙纹官皮箱
明亡前的崇祯十四年(1641年)重立孝陵碑石,“户部给石价四千金,石出宜兴山中,实七百金”。
崇祯十七年(1644年)清兵入关后,南京的弘光朝以武英殿为正朝之所,将殿重漆,仅五根柱子的小殿,“工部仅涂朱费三千七百余金”,负责的官员说:“若民间,不过三十金耳。”
明代官工之浮冒似由来已久,且习以为常,即使在风雨飘摇的南明小朝廷,太监们仍不改其本色。
以此推测,万历十二年成造的四十张床,内廷相关太监们的“油水”可想而知。
明万历 黑漆描金双龙纹药柜
万历十七年大理寺左评事雒于仁上献“四箴”,批评万历纵情于酒、色、财、气。清人也批评万历: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也许万历真是大明帝国衰亡的罪魁祸首,酒色财气“四箴”之说并不为过,但是,有关“财”的骂名,大伴冯保被撵走后,内府太监的“坐地分财”,如果不是“居功厥伟”,相信至少也是“从犯”。
明万历 黑漆彩绘嵌螺钿龙纹箱
明万历 紫檀嵌大理石砚屏
上海朱守城墓出土,上海博物馆藏
三、万历四十张床的形制
这40张床中,较具体的形制有“龙凤拔步床”及“四柱帐架床”。前者依字面看来,应是支架式“拔步床”于围板或床顶四角雕龙刻凤作为纹饰。
明 黄花梨龙凤纹十柱拔步床
不过,明代的《鲁班经》“叙述江南民间建筑的大木、装修、家具的式样做法……明中叶以来,以长江下游为中心,传布于附近诸省”。
也就是说,《鲁班经》是明代中期以降,江南民间建筑或家具制作的通行依据。所说的“江南”,大致在今安徽、江苏、福建与广东一带。
《鲁班经》大床
该书有一幅大床图式,在原来的六柱架子床加设前檐,有如“在架子床外增加了一间小木屋”与北方或西北地区的“屋中之床”结构相近,但“此屋非彼屋”。
虽然也是三面围板封住,但前者槅扇门上有绵密的纹饰、下有档板,床板下密不透风,后者两根支架间的下摆施低矮的围栏,其下简化的云纹腿足间可见床下架空,简短的出檐门楣缺乏建筑元素如斗拱构件等。
出入口也特别宽敞,结构上显然还是以轻巧通畅为主,有别于北方或西北地区整器“坚实封闭”的特征。
万历三十八年刻本《北西厢记》,四柱帐架床
目前所知《鲁班经》的最早版本是收藏于宁波天一阁的明中叶《鲁班营造正式》,唯其脱落过多,未见有关家具的绘图,而万历刻本的《鲁班经匠家镜》系据此增编而成的,是以所出现的家具,包括如屋的大床等,应在万历时期或更早就已通行民间。
据此推测,此如屋的大床具备了正德以来北方及西北地区“如屋似龛”床制的部分元素,是否辗转南下之后,为求适应江南闷热潮湿的环境而有所改良,保留隐秘性高的如屋外观,内部仍具备简明轻巧透风的架子床特色,形成外北内南的“大床”形制,仍待进步探讨。
四、为何一口气特旨传造四十张床?
万历皇帝一口气传下特旨成造四种不同的床制各十张,在家具的制造上算是不小的工程。
明 黄花梨四柱架子床
这四十张床应非万历一人所用,应包含后宫后妃们的所需。
即便如此,若说宫中一时短缺四十张床,似不近情理,也非比寻常,此中的背景、缘由也许有迹可寻。
明 黄花梨四柱架子床
万历自十岁登基以来,内有生母慈圣太后与其耳目太监冯保,外有太师兼太傅内阁首辅张居正,三人对年幼的万历管教十分严厉。
皇帝万历八年(1580年)还曾因酒醉失仪被太后逼下《罪己诏》。
万历十年六月,辅政长达十年的张居正去世,二十岁的万历亲政,半年后就以“欺君蠹国、罪恶诛重”之罪将“大伴”冯保谪调南京守陵,接着在万历十二年四月抄了张居正的家,至八月时犹认为张居正犯了“箝制言官,蔽塞朕聪。……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等罪。
于此其间的七月下此特旨传造这四十张床,从时间上推测,此“左打冯保,右批张居正”的一连串作为,应系反映长久以来被两人左右夹制之束缚顿去,大权独揽之后,在物质需求方面的“小试身手”。
明万历四十一年
苏州王锡爵夫妇合葬墓出土明器架子床
此四种床制可能均为当时江南传来的时尚新品,大内罕见之物,自欲尽情把玩,或分赐后官。
此推论也许有待进一步证明,但无论如何,此段记载至少反映年轻的万历皇帝好不容易亲政后,其独当一面的快意作为之一,也造成宫内用床因而呈现多元化的现象。
(文章有删节)
本文来源于明清家具研习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