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11告子章句上诗解7求得初心大人养大
题文诗:
孟子有曰:仁者人心;义者人路.舍其正路,
而弗由也,放其良心,而不知求,呜呼哀哉.
有鸡犬放,则知求之;人有放心,而不知求.
学问之道,求其放心,初心而已.孟子又曰:
今之人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伸,非痛害事,
有能使伸,则其不远,秦楚之路,为其指之,
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
则不知恶,此之所谓,不知比类.孟子有曰:
拱把桐梓,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也.
至于身而,不知所以,养之也者,岂人爱身,
不若桐梓?弗思甚也.孟子又曰:人之于身,
兼其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尺寸之肤,
无不爱焉,无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
岂有他哉?于己何以,取之而已.体有贵贱,
有小有大.取之也无,以小害大,以贱害贵.
养其小者,为小人也;养其大者,为大人也.
今有场师,舍梧养棘,为贱场师.养其一指,
失其肩背,而不知也,为狼籍人.饮食之人,
则人贱之,为其养小,以失大也.丧失良心.
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口腹岂适,为尺寸肤?
【原文】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1,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译文】
孟子说:“仁是人的心,义是人的路。放弃了那条正路不走,丢失了那颗良心而不晓得去追回,真可悲呀!一个人,有鸡和狗走失了,晓得要去找回,有良心丢失了,却不晓得去追回。学问之道没有别的,就是把那丢失了的良心追回来罢了。”
【注释】
(1)放:走失。
【原文】
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1,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之谓不知类2也。”
【译文】
孟子说:“现在有个人,他无名指弯曲而不能伸直,虽然不痛也不妨碍做事,如果有人能够让它伸直,即使跑去秦国楚国,也不嫌远,为的是无名指比不上别人。无名指比不上别人,就知道厌恶;心性不及别人,竟不知道厌恶,这个就叫作不知轻重。”
【注释】
(1)信:同“伸”。
(2)不知类:不懂得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当时典籍中的“知类”均为此义。如:“今人曰:'某氏多货,其室培湿,守狗死,其势可穴也。’则必非之矣。曰:'某国饥,其城郭庳,其守具寡,可袭而篡之。’则不非之。乃不知类矣。”(《吕氏春秋·有始览》)详见杨逢彬《孟子新注新译》。
【原文】
孟子曰:“拱把1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至于身,而不知所以养之者,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译文】
孟子说:“一两把粗的桐树梓树,想要让它茁壮成长,人人都晓得如何去培养。至于人本身,却不晓得如何去培养;难道爱自己还赶不上爱桐树梓树吗?真是太不爱动脑筋了。”
【注释】
(1)拱把:拱,合两手拿;把,一只手拿。
【原文】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1,养其棘2,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3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则口腹岂适4为尺寸之肤哉?”
【译文】
孟子说:“人们对于自己的身体,真是加倍珍惜。加倍珍惜,便加倍保养。没有一尺一寸的皮肤不珍惜,便没有一尺一寸的皮肤不保养。考察他养护得好或者不好,难道还有别的吗?只是观察他对于己身的养护何所取而已。身体四肢有重要的,也有次要的;有小的,也有大的。不要因为小的而损害大的,不要因为次要的而损害重要的。保养小的就是小人,保养大的便是君子。现在有一位园艺师,放弃梧桐楸树,却去培养酸枣,那就是位很糟的园艺师。如果有人只保养他的一根手指,却丢失了肩头背脊,自己还不明白,那便是糊涂蛋了。只晓得吃吃喝喝〔而不晓得培养心志〕的人,人家都轻视他;因为他只保养了小的,而丢失了大的。如果讲究吃喝的人并不影响心志的培养,那么,他的吃喝难道只是为了口腹之需吗?”
【注释】
(1)梧槚:梧,梧桐;槚,音jiǎ,即楸树。梧桐、楸树都是好木料。
(2)棘:(èr)、棘,都是酸枣,这是同义词连用。
(3)狼疾:同“狼藉”。
(4)适:恰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