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幼局:世界上最早的官办孤儿院

慈幼局:世界上最早的官办孤儿院

元代初期,到过中国的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是这样记录南宋的慈幼制度的:“其国诸州小民之不能养其婴儿者,产后即弃,国王尽收养之。记录各儿出生时之十二生肖以及日曜,旋在数处命人乳哺之。如有富人无子者,请求国王赐给孤儿,其数惟意所欲。诸儿长大成人,国王为之婚配,赐之俾其存活,由是每年所养男女有二万人。”

马可·波罗来到临安(今浙江杭州)时,南宋已经灭亡,宋朝的慈幼制度也已荒废,想必他是听宋朝的遗民回忆美好的前朝往事,所以,他的记录似乎带有浪漫主义的想象成分,但即使如此,马可·波罗的话大体上还是可信的,他说的其实就是南宋的“慈幼局”。

慈幼局于淳祐七年(公元1247年)创立于临安,位于公益医疗机构-施药局之侧,这样显然有利于对患病婴儿、幼童的救治。根据宋人吴自牧《梦粱录》的记述,慈幼局是这样运作的:“官给钱典雇乳妇,养在局中,如陋巷贫穷之家,或男女幼而失母,或无力抚养,抛弃于街坊,官收归局养之,月给钱米绢布,使其饱暖,养育成人,听其自便生理,官无所拘。若民间之人,愿收养者听,官仍月给钱一贯,米三斗,以三年住支。”

宝祐四年(公元1256年),在临安慈幼局运作成熟之后,朝廷又下诏要求“天下诸州建慈幼局”,次年,宋理宗又诏曰:“朕尝令天下诸州置慈幼局……必使道路无啼饥之童。”这是一位宋代君主的慈幼理想。从元人的记录来看,慈幼局设立之后,至少在京城临安,已实现了宋理宗的理想。

据元人郑元祐的《山樵杂录》记载:“宋京畿各郡门有慈幼局。盖以贫家子多,辄厌而不育,乃许其抱至局,书生年月日时,局设乳媪鞠育之。他人家或无子女,许来局中取去为后。故遇岁侵,贫家子女多入慈幼局。是以道无抛弃之子女。若冬遇积雨雪,亦有赐钱例。虽小惠,然无甚贫者。此宋之所以厚养于民,而惠泽之周也。”也就是说,慈幼局收养家贫生而无法养育的婴儿,并配有奶妈抚育。有人家无子女者,可到局中申请领养为后。所以,道无遗弃婴儿现象。这些记录,可佐证马可·波罗所言不虚。

除了慈幼局,南宋还出现了地方政府自行创立的其他儿童福利机构,如“散收养遗弃小儿钱米所”、“婴儿局”、“慈幼庄”、“慈幼局”、“及幼局”等等。名称虽异,但功能则跟慈幼局差不多。如宁宗嘉定十年(公元1217年),南宋理学家真德秀在建康府设立慈幼庄,收养因饥荒而被遗弃于道路的婴儿和流离失所的流浪儿童,并拨置一千三百亩官田作为慈幼庄的恒产,订立了完备的管理制度,四十余年下来,还是“相仍不废”。

这类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是南宋时才出现的,慈幼局可谓世界上最早的官办孤儿院。

国家要对没有亲人养育的弃婴、孤儿给予救济,使他们避免死于非命,这是一项古老的制度安排。“慈幼”最早可见于《周礼》。到宋代时,对孤幼的救济呈现制度化、普遍化、专业化的特征,远远领先于当时的世界。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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