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林生斌事件来看这其中涉及到的税务情况

从林生斌事件来看这其中涉及到的税务情况

最近,关于林先生的事情在网上又闹得沸沸扬扬的了。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这里就不介绍了,关于这个事情,小编也不发表过多的看法,反正事实胜于雄辩,公道自在人心。

小编的职业就是做税务筹划的,每当这些热点事情发生,总会想探究一下这些事情可能存在的涉水情况,今天就来看看,这位林先生身上发生的事情,有哪些和税相关呢。

第一个:林先生从绿城物业方面获取的赔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网传赔偿金是1.3亿,虽然个人觉得没有这么高,但是看起来也不会低,那这笔赔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根据2019年新的个税法来看,除了财政部、国税总局明确规定的范围内的,其他收入是不征收个税的。林先生取得的赔偿金不在上述范围内,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既然林先生都不需要缴纳个税,那么绿城物业也就不用代扣代缴了。

但是林先生在之后进行直播带货获取的收益,就需要缴纳个税了。如果林先生是以个人名义与平台合作取得收益,需要按照经营所得,缴纳5%-35%的个税;如果是在平台名下进行直播带货,获取的报酬就属于薪金所得,需要缴纳3%-45%的个税了。

第二个:绿城物业支付的这笔赔偿金,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合理的支出(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及其他支出),是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钱进行扣除的。

绿城物业赔偿给林先生的赔偿金,是与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相关联的,所以,是可以根据与林先生签订的协议书、凭证、转账记录等进行税前扣除的。

世态炎凉、人心不古。有对税收优惠政策或者企业或者个人有税负压力需要进行筹划的,可以关注咨询——《伊河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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