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非常流行的“典藏妻”,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否有借鉴意义?
当下,由于适婚男女比例失衡以及某些地区天价彩礼存在等原因,导致很大一批男同胞无法娶到老婆。据说有3000万光棍,真是尴尬极了。无独有偶,不仅当下存在这样的问题,而且在清朝的时候,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当时,为了解决这个大难题,出现了“典藏妻”这样一个特殊时期的产物。那么,在清朝非常流行的“典藏妻”,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否对我们现在有借鉴意义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穿越历史一探究竟。
典藏妻
清朝流行的典藏妻,并不是因为男女比例失调,那时候有钱人可照样是三妻四妾,妻妾成群,出现的真正原因是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均,穷人真是太穷了,连吃饭都是问题,根本无法娶得起老婆,但是在古代特别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即使穷人再穷也要完成传宗接代的重要家族使命,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应运产生了“典藏妻”。
所谓“典藏妻”并不很神秘,通俗一点就是租别人的老婆为自己生育子嗣。根据《清稗类钞·风俗类》对典藏妻做了比较详细的记载:“盖力不能娶而望子者,则典他人妻,立券,书期限,或二年,或三年,或以得子为限。”
实际上,当时的“典藏妻”不超越了我们今天所谓的伦理道德,完全就是一桩买卖,租赁双方为了保障各自的权益,还会签订协议,还有中间人为证。在这份租妻协议主要有两部分内容:一是价格。这个租妻的价格会根据女子的年龄、样貌、生育情况、租赁时间等条件来定,最简单的就是租赁的时间越长,价格自然就越高了。
二是租赁的时间。这份协议还会规定租赁的时间,一般就是2-3年即可,因为一般这个时间足够女子怀孕生子,并且将孩子照顾到可以离开母亲。即使到了期限,没有生育下子嗣,女子也会回到自己原来的家中。如果没有生育子嗣,一般也会在协议中写有解决方案,会退回一部分钱。
同时,在协议中还会规定在租赁期间,女子不能回到原来的家中,更不能与原来的丈夫和子女们有任何联系。也就是说在这期间,女子完全属于租赁方的。
典藏妻的本质
典藏妻就是一桩买卖,完全不把女子当人来看,就是一件货物,被买来买去,甚至出现了“典妻”被自己的丈夫反复出租,以至于“为之妻者,或生育男女于外,几不明其孰为本夫也”。令人无语的是最后女子被转来转去,自己都忘记自己的丈夫到底是谁,这些女子真是太悲惨了。
清朝的“典藏妻”太过于违背伦理纲常了,清政府虽然腐朽无能,但是为了自己脸面刚开始也是严厉打击的。在《大清律例》中明确规定着“凡将妻妾受财典雇与人为妻妾者,本夫杖八十典,雇女者杖六十。”然而,这种现象太过于普遍,而且清政府也无法解决这个难题,如果一味地打击,只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有鉴于此,他们最后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发展。因此,典藏妻竟然成为那个特殊时期解决穷人传宗接代问题的一项“妙招”,只是苦了这些女子,他们承受了太多的痛苦。
结语
综上所述,清朝流行的“典藏妻”是在特殊时期,穷人追求子嗣的无奈之举,是一种畸形的产物,严重有悖人伦,非常的荒唐。在这个过程中,女人是一件商品,沦为生育工具,是对女性无情的压迫和摧残。因此,这种荒唐的行为不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当下要走出去,还是找外国老婆比较现实。各位,你们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