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四十二 益 六二 象曰 或益之,自外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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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方周易》四十二 益 

  【益】六二 象曰 或之⑶,自⑷外⑸来⑹也。

【译】象诸侯国补助他们。”原来他们是从别处归顺过来的。

注释:⑴“”“国”的古字。《说文·戈部》:“或,邦也。从口,戈以守其一。一,地也。域,或,或从土。”

⑵“”助,补助。《吕氏春秋·贵当》:“与我齐者,吾不与处,无益我者也。”

⑶“”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左传·僖公三十二年》:“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

⑷“”从,原来,本来。《诗经·邶风·日月》:“出自东方。”

⑸“”外边的,别处的。《孟子·告子》:“入则无法家拂土,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⑹“”归服;归顺。《左传·文公七年》:“若吾子之德,莫可歌也,其谁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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