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必备8大应用场景与16项基础功能
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指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相对集中设置,全面链接政府、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区站点等各方资源,通过建立养老顾问、热线电话等机制,积极响应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养老综合体。
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发挥区域养老中枢作用,建设八大应用场景,具备16项基础服务功能,帮助老年人就近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颐养天年,增强老年人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一)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应按照“城市十分钟、农村二十分钟”养老服务圈的总体目标,充分考虑方便老年人活动,以及为老服务的便利性和辐射半径等因素,设置在街道中心地带,且老年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方,可以是新建,也可以利用闲置学校、宾馆等场所改建。
(二)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为单独建筑或建筑低层,有独立通道和出口,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不宜占用小区内居家养老服务配建用房。建筑设计应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和无障碍设计等规范标准,设备设施配置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特点,并通过消防验收。二层以上应配置电梯。
(三)原则上,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建在中心城区老年人高密度地区,与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联动,形成覆盖城乡、分层设置、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23年底,全市至少建成30个。
(四)考虑到中心城区选址难、项目体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等实际困难,2021年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和面积等标准可适当放宽。
三、主要功能
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坚持党建引领,建设生活服务、老年助餐、医养康养、基础护理、助学培训、文化娱乐、智慧服务、养老顾问等八大应用场景,具备16项基础服务功能。
(一)助餐服务。应按要求建有标准化老年食堂,配备有相应设施和人员,符合相关安全资质和要求,提供集中就餐和配送餐服务。
(二)助浴服务。应设有公用浴室,配备有助浴凳、扶手等老年人助浴设备,地面防滑处理。
(三)助洁服务。应配有洗衣机等洗涤设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衣物洗涤服务。
(四)医疗服务。依托卫生服务机构、护理站或具有资质的医生、护士为居家老年人开展养生保健、慢性病管理与预防、失智症干预咨询服务,提供量血压、测血糖、心率监测等健康监测指导和用药提醒、预约挂号、出院转介等服务。
(五)康复服务。应按照“有设施、有器材、有队伍、有标准、有数据”要求开展康养联合体试点,配备老年人健身康复器械和设备,提供康复辅助训练服务。应设有相关场所,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轮椅、拐杖、助行器、家用护理床等辅具体验和租赁服务。
(六)上门服务。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居家上门服务,并在明显位置公示上门服务种类和收费标准。
(七)照护服务。应具备家庭养老床位运营服务能力,配备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的设施设备与技术支持,并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将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
(八)托养服务。应设有2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符合国家养老机构强制性标准,为区域内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日托、中短期全托服务,向长期照料老人的家庭提供喘息服务。
(九)心理服务。应设有心理疏导室,动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舒缓护理和生命教育等服务。
(十)培训服务。应设有培训室(老年大学教学点),开展智能手机使用、健康养生知识、应急救援技能、家庭照护、认知症预防等教育培训,为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护理、康复、照顾服务技术指导和帮助。
(十一)文娱服务。应设有阅览书画或多功能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服务。
(十二)智能服务。依托智慧养老平台及物联网等技术设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电子围栏、烟雾报警、跌倒报警、居家照护、健康管理等安全技防和远距离看护等服务。
(十三)安全服务。应投保养老服务机构综合性政策保险,在重点场所安装监控,接入“浙里养”和“甬易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依托智慧养老平台及呼叫中心、终端设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救援服务。
(十四)转介服务。应配备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养老顾问),全面链接政府、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村社站点等各方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资源介绍、老年人福利政策指导等现场政策咨询和资源供需对接服务。
(十五)体验服务。可根据实际开辟专区,为社区居民提供适老化改造等展示、体验、科普等服务体验。
(十六)志愿服务。通过“时间银行”等方式,动员社区开展邻里关怀、志愿服务,组织低龄健康老年志愿者为高龄、独居等老年人提供家庭援助服务。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强”引领“服务强”、以“党建红”促进“夕阳红”,按要求建立党的组织,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阵地亮标识、党员亮身份、岗位亮职责、党建亮绩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在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选点、前期定位、资源整合、运营组织等方面的主导和统筹作用。
三是完善运作模式。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由专业社会力量负责运营,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中心应有统一的服务理念和外观标识,体现居家养老服务的宗旨和地域文化特色,并体现在服务大厅、背景墙等显眼位置;应有统一的服务规范,包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服务流程、质量标准及评估、投诉处理等。
四是分类指导推进。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织专项调研和工作检查,跟踪了解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进展情况。培育发展示范典型,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工作模式。
来源:宁波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