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性社会组织拟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公告

全省性社会组织拟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公告

经查,以下27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告告知下列社会组织,本机关拟决定其将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下列社会组织如对其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省民政厅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提交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交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无异议,本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正式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民政厅

2021年7月27日

附:拟决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名单:(点击查看大图)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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