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争更容易得到,还是不争更容易得到?《周易》中早有答案

《象传》对讼卦卦象的解释是“天与水违行”。这种解读是怎么来的呢?

原来讼卦是乾在上,坎在下,也就是天在上,水在下。天向西行,水往东流,一个往东一个往西,完全是一种不合作的态度,所以,讼卦是“天与水违行”,因为方向不同,所以才起了争讼。

接下来,《象传》认为讼卦给我们的启示是“君子以作事谋始”。这句话怎么理解呢?原来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孔子的意思是,让我来断官司,我其实和别人也没有什么区别。如果一定要找出不一样的地方,那么,我会致力于没有官司可打,也就是没有争讼的事发生。

那么,如何做到没有争讼的事发生呢?办法是“谋始”,一开始就不要埋下争讼的种子。比如,《孔子家语》的好生篇中曾记载过一个故事。

说是虞国和芮国,两个小国,为了田地边界的事,争了好多年。各自都觉得自己有理。后来,两国都认为西伯,也就是后来的周文王是个公正的人,是个“尚中正”的“大人”。所以,两国的人就约好了到西伯那里去评理。

可是,当他们来到了周国,发现这里的人都在抢着让田地的边界,都愿意给对方多一点的地方。不仅如此,在朝中,大家也是你让我,我让你,不管是官位还是利益,都是不争不抢。两国的人看到这里羞愧难当,还没见到西伯就回去了。这就是卦辞里所说的“利见大人”。

孔子曾为此盛赞文王说:“不令而从,不教而听,至矣哉!”这就是最高境界的“君子以作事谋始”。

在生活当中,我们经常会见到这样一种现象,争的人没有得到,不争的人反而可以得到,相信许多人都能举出一大堆的例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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